第99章 大罪十二条(1 / 2)
一胜一败,消息传回京城,再次引起轩然大波。
傅斯年在组织的大规模会战中胜出,大多数朝臣不明白其中含义,只有孙承宗大大松了口气。
“正面能打赢就好!”他最担心的就是以锦衣卫做主力的正面部队,在离开了城墙的掩护以后一触即溃。
事实证明,傅斯年没有夸口,他的确是一员不可多得的战将。
接下来的战斗他就有把握了,明军除了关宁铁骑以外,几乎再找不到能正面抗住女真人的部队。
如今傅斯年带人打赢了这一战,孙承宗对后续的规划就有更多选择。
他是明白人,但大多数人不明白。
他们只会简单的算笔账:傅斯年这边虽然守住两次,打赢了一次正面,但加起来只干掉了后金五千人左右。
通州一战,朝廷就损失了上万战兵,所以总体来说己方是吃亏的!
要说国人自古以来就有个毛病,就是在危难关头能同舟共济,情况刚好点,就开始想着内斗。
上次左顺门抗议的事,并非就那么过去了,只是暂时告一段落。
明火灭了,但表面之下还蕴含这幽蓝的火苗,但有风吹草动,随时会复燃。
如今,风来了。
傅斯年还领兵在外,以东林学派为首的一批文官却纷纷上疏,请崇祯对其治罪。
韩爌毫不留情,使言官奏事,列举了傅斯年十二条大罪。
罪名一:按祖制,大将在外,必命文臣监。傅斯年专制各州,军马钱粮不受核,当斩。
罪名二:人臣之罪莫大欺君。有乱匪靳小天杀官顶替,傅斯年查明之后,不但未予追究,反替其包庇罪责,当斩。
罪名三:人臣无将,将则必诛。傅斯年以私银发饷,邀买军心,当斩。
罪名四:私置产业,每岁盈余数百万,侵占国利而肥私,当斩。
罪名五:私废皮岛守备,逐良将毛文龙于海外,致使东江镇如同虚设,当斩。
罪名六:拥兵自重,锦衣卫上下任命皆决于一人,军械、钱粮任其取用,当斩。
罪名七:勾结海盗,剽掠商船,自为盗卖,当斩。
罪名八:侍宿内宫,不知纪极,亵渎懿安皇后,当斩。
罪名九:驱关中难民远赴海外,不从则饿死,陕西三镇白骨如莽,当斩。
罪名十:包庇阉党,大肆收受贿赂,放纵罪大恶极者多人,与魏忠贤私下串联,当斩。
罪十一:结交藩镇,蓟州、辽东、宣府、大同各镇的镇抚、总兵均与其过从甚密,当斩。
罪十二:观望养敌,致使建奴路入寇京师,当斩!
……
所有列举罪责,条条当斩。
将傅斯年上位以来干过的事尽数否定。
甚至还编造花边新闻,说他对内宫妃嫔有歪心思。
朝堂上的气氛简直都要凝固,崇祯的脸阴得能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