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集(2 / 2)
关于大流士其人,在他夺取政权以前的情况,人们所知甚少。从《贝希斯吞铭文》知道,他的父亲是维斯塔司帕,他曾作为冈比西斯的侍从远征埃及。在参予谋杀高墨塔的事件中,他是7人中最后一个参加的。他主张实行君主专制统治,并夺取了政权。
帝国版图如此辽阔,民族成份极其复杂,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极其尖锐,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极不平衡,而波斯的统治阶级又十分年轻、国家机器十分薄弱。因此,统治并不稳定。为了巩固波斯帝国,大流士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这在历史上称作大流士改革。
他加强王权,确立了君主专制的统治形式。他神化自己的权力,说是阿胡拉马兹达恩赐于他。他控制了行政权、军权、司法权,建立起王室经济。国王之下设有办公厅,内有通晓帝国内各种语言的人,以了解情况。他常巡行各地,或派人到各地去了解情况,以加强控制。他还建立特务组织,刺探各地情报(主要是了解各地总督和高级军官的情况)。
他将全国划分为20个行省(称萨特拉庇亚,波斯不在其内),设总督(称萨特拉庇)治理。总督初时不管军事,只管地方行政、司法、征税他规定了各行者应纳税的数量。
他将全国划分为五个大军区,每个军区下辖若干省军区。军事长官和总督互不相属,使其互相牵制。波斯军队由步兵、骑兵、战车兵、象兵、海军、工兵等组成。战时还可从各省和各部落征集到一支相当庞大的军队。军队的指挥官多为波斯人(战时从各省和各部落征召的军队则由各省和各部落的人指挥)。军队中战斗力最强的是由1万名波斯人组成的所谓不死队。国王每年要对军队进行检查,边远地区则由国王派人检查。
他统一了铸币制度。他规定帝国中央铸造金币、行省铸造银币、自治市可铸造铜币。金币称为大流克,每枚重8.4克。
他调整了波斯与各被征服地原有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在制定法律时尽可能参考各地原有法律;对各地宗教采取宽容态度,不加排斥,借以拉拢各地上层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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