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张 华斌科技回归!(2 / 2)
小吴闻言,急忙翻阅起《用户使用协议》,很快就找到了聂斌刚刚提到的那个“第三条第七款”。
“通过本软件(即Flash开发组件)所设计、制作、合成出的一切游戏、影像、音乐等素材、半成品或成品软件,其归属权及一切其他权力,均由本软件的专利持有人所享有。”
磕磕巴巴地念完这一条款后,小吴顿时意识到聂斌为何敢理直气壮地跑来华斌科技闹事。
因为,这一条款,直接就掐住了刘正志的命门!
“不合理!这不公平!”
听完这一条在后世被称为“霸王条款”的内容后,刘正志整个人都暴跳如雷,口中不住地谩骂着。
但实际上,这种条款并非霸王条款,而是一种单纯的约定。
毕竟Flash开发组件本体并不是收费的软件,并且其中集成了很多的功能,可以让往常复杂的开发变得十分简单,所以条款中约定产品权利归聂斌所有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实际上,开发者可以联系聂斌,然后使用一个可以接受的价格买下产品所有权,这一条在用户使用协议后面的篇幅中也有体现。
但对于刘正志来说,他不需要知道其他的内容,只需要了解,他现在已经涉嫌违法,并且需要赔偿聂斌的损失就够了。
刘正志此时终于意识到大事不妙,于是便立刻离开华斌科技,去找他老爹商量。
刘正志的父亲是个成功的商人,当他了解到事实后,便知道这场官司自己的儿子必定会输。而且,一旦真的闹到法庭,结果一定会令刘家蒙羞。无奈之下,他只能劝儿子选择私了。
私了对刘家来说,可能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了。
果然,当刘正志联系聂斌,并提出私了时,聂斌立刻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华斌科技的全部股份,外加这一年来的盈利一千万元。
聂斌的要求并不算高,至少,比起赔偿两千多万加上刘家的名声扫地来说要好得多。
华斌科技原本就是刘正志抢来的,还回去并不算亏。而这一千万,也是被他花掉了,现在赔偿回去,里外里也不算是亏本。
思前想后,刘正志最终只能答应了聂斌的要求。
三天后,聂斌和刘正志两人从工商部门走了出来。
不顾一脸怒意盯着自己的刘正志,聂斌反倒是笑的很开心。
看着手中的股权书,他嘴角挂着一抹无法隐藏的微笑。
华斌科技,终于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