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回 再起风波(二)(1 / 2)
月毒仙子前后一番动作行云流水,让人惊奇。
身后阿武见了此情景,脸色有些惶恐不安,“你对他做了什么?”
现在宁鸿远既是他的救命恩人,也是他的生命保障,他决不允许有人借此机会陷害宁鸿远。
如果宁鸿远死了,他自知自己根本没有办法与毒七剑周旋。
沈红月挥了挥手,没有搭理他,回过头来,迈动着风情万种的脚步,径直向那些看戏之人走去,“你们觉着我好看吗?”
众人立即明白,这是她在下逐客令,拜谢之后,悉数散去。
这一下洞内就只有四个人了。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话呢!”阿武见宁鸿远脸色暗沉,面朝沈红月这般大吼大叫道。
他很清楚,只要宁鸿远一死,他最后也必定死在毒七剑手里。
沈红月解释说道:“我从前与血毒门门徒大战数十次,这血毒门的剧毒非常奇特,毒液由一种特殊的毒虫唾沫所构成,这种唾沫会吸收人体内的精血,精血养虫,然后再转化成毒液继续吸食人的精血!血毒门就是这样的门派,其门徒的嘴里藏这种虫子,刚才这两个混蛋望向用这种法子来杀我,结果被我吸收了!”
“吸收了?”一旁雷魂武者觉着疑惑。
沈红月双目如星辰之光,厉声道:“不错,你以为我一个女人行走江湖,没有一点特殊能力,我敢一天到晚勾引你们?笑话!我沈红月还不至于那么愚蠢!”
阿武与雷魂武者面面相觑,心知此女子行事乖张背后却有理,叹息不已。
阿武更是心中万分害怕,但是他自知必须强作镇定,否则被沈红月知道了真相,这一场合作必定立即破灭。
雷魂武者道:“姑娘的意思是说,你身上百毒不侵?”
“我看你也是一个好人,刚才那么多人旁观,只有你们两位冒着会被剧毒传染的危险,救人性命,可见你们二人其心尚善,我就明说了吧,我早已经练成百毒不侵之体,这些血毒根本不在我眼里!我白日里勾引那些不要脸的男人,就是为了以人血为引子,炼制我的毒蛊。”
原来沈红月真实的目的在这里。
阿武脸色吓得惨白,他很清楚自己内心也动了心思,但他自知自己必须强作镇定,“原来如此,怪不得仙子会根本不放过这两个人。”
沈红月道:“无辜杀人,不是我沈红月的作风,杀这种人,我可以毫不留情,二位既然是他的朋友,我想这些道理,你们应该明白,天底下男人多半以自以为了不起自居,看不起女人,甚至还想要对我做这种事情,我最痛恨这一点!”
宁鸿远还在昏迷不醒。
阿武扶着宁鸿远的身子,望着宁鸿远昏迷不醒,刹那之间痛哭流涕,心中极其悲痛,哽咽道:“姑娘所说之言句句不假,我也很是佩服,可是现在我这大哥昏迷,你赶快想个法子,你说实话,我也说实话吧,我这大哥心地善良,是难得的君子,我们如果不救他,就会被毒七剑所图,虽说姑娘的实力远在毒七剑之上,可是姑娘绝不能够保证这一次行动的真正幕后主使,就是毒七剑。”
沈红月脸色毫无波澜,挥了挥手,道:“你别慌,我身上宝贝多得是,我刚才发出的那几发银针,乃是“紫玉金针”,这种天外法宝,二位应该听说过!”
两位大惊失色,“就是能够解百毒的“紫玉金针”?”
“自然,所以他只是气血上涌昏了过去,已经解毒了!你看他的脸色就可以知道了。”
阿武与雷魂武者顺着宁鸿远的脸色望去,暗紫早已消退,“果然,多谢仙子救命之恩!”
沈红月见阿武如此悲痛,心中疑惑,面朝阿武问道:“你是他的故友?”
阿武在这等精明的女人面前,自然清楚决计不能说谎,“我是他才认识的朋友,我与他被毒七剑安排在同一个洞穴休息,刚才交谈一番,不谋而合,就成了朋友。”
沈红月一边小步左右,一边感慨道:“难怪你刚才不顾一切,不担心被这剧毒传染,都想要救他,区区见上一面,就能够如此真诚相待,这太难得了,我从十三岁行走江湖,男人之间的义气我只见过两三次,大部分男人之间都只有利益算计,今天倒是让我见识一番了。”
阿武惨笑,顿了顿,鼓起勇气道:“仙子既然能够与广寒宫的仙子义结金兰,深知朋友的重要性,我们男人自然也不能落后,我之前就是因为没有朋友,才会沦落到被毒七剑算计,却无可奈何,现在好不容易能够认识大哥,我怎么能够不珍惜。”
一旁雷魂武者也点了点头,“这个世道变了,我们男人还不如别人女人看得深远,不知义气为贵,反被利益所动,真是令人痛心,我从前结交的那些朋友竟然为了入内宗资格,将我。。。哎。”
沈红月挥了挥手,“无妨!男人不要回忆过去,既然你们是他的朋友,我也可以帮你们一把。”
雷魂武者与阿武面面相觑,“帮我们一把?仙子什么意思?”
沈红月指了指雷魂武者,“你身上一直都有残毒,你可知道?”
雷魂武者低下头,说出了难言之隐,“从前,我朋友因为秘法污蔑我,导致我叛逃宗门,所以。”
沈红月道:“你身上还被你的宗们施毒,你找人解毒却不能尽解毒,除非你能够让他手中有想要的东西,你来到这团队,就是想要得到一颗毒源,然后他就可以替你解开这身上之毒!你纵然很清楚这很有可能是对方的圈套,但是除了这个方法,你没有其他的办法,所以你明明知道毒七剑诡计多端,还是跟随他来到这里!”
”仙子如何知道?“雷魂武者大吃一惊。
“我十三岁孤身闯入江湖,跟随恩师走南闯北,见得事情太多了。”
“仙子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