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三)(1 / 1)
“你们说袁柯吗?”莫兰半天才反应过来,问:“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自从他上个月16号……”莫兰斟酌片刻,选了一个她比较能够接受的词,才又接着说道:“‘出事’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我还是接到看守所打来的电话,让给他去送铺盖卷才知道他出事的。东西只能送到门口,人也不让见,说要等判了以后才见得着。还有就是那次,让给送套衣服去,第二天又说不用送了。到现在半个多月过去了,连个电话都没有。”
郑思斯柔声说:“我看你是真挺关心袁柯的,他还有其他直系亲属吗?被刑事拘留之后,为什么就只与你联系?”
莫兰又低下了头,说:“他还有个哥哥,好像还是个大学毕业生,在G市一个什么设计院工作。上次袁柯坐牢之后,他哥从没有来看过他,两人从此就再也没有联系过……”莫兰抬起头,说话的声音大了些:“不知道,反正我也从来没有见过他哥。反正他也是和我一样,谁也靠不了,只能靠自己。”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郑思斯重复了一遍萧仕明刚才的问题。
“嗯,也就是两年前吧……”莫兰说着,下意识地用自己的右手开始抠左手上的指甲,抬头朝窗外扬了扬小巴,说:“我那时候还住在这儿,他每天旁晚会到小区里来摆摊,买手机配件。他和别的小摊小贩不同,别人顶多会贴个手机膜什么的,他居然能给你换手机屏幕,甚至可以修手机。你的手机有什么问题拿给他,他就告诉你去网上买个什么零件,再带着零件和手机来找他,他就只收个手工费就成。来摆摊也就一两个月,由于便宜,手艺也好,来找他的人络绎不绝。有一次我的手机不知道什么原因,经常会自动关机,便也去找他。他看了以后说一时查不清楚到底是硬件还是软件出了问题,搞不好要重装,让我最好去专卖店修理。我便站在那里同他聊了几句,主要也是怕麻烦,就说干脆让他帮我把手机带回去看看得了。三天后他把手机还给了我,也没收钱,我们就这么认识了。”
“那后来呢?”郑思斯问:“后来你从家里搬出去,是和袁柯在一起吗?”
莫兰看了郑思斯一眼,有些迟疑——警察问这个是要干什么?其实郑思斯自己也有些迟疑,她是不是应该直接问莫兰——你知道袁柯在做违法的事情吗?你知道多少?除了N市的这个汽车犯罪团伙,他还跟什么人有联系……可郑思斯不确定,莫兰知道多少,又想说多少?而有些线索,往往隐藏在你完全不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的细节里。
“你为什么不住在家里了?”郑思斯换了个角度问问题。
莫兰脸上浮现出在莫老太脸上也出现过的表情——既愤怒又有些委屈,也许她自己并没有察觉到。这回,莫兰把靠窗的那只胳膊放在了车门窗上,把一个指甲放进嘴里啃起来,说:“我家的情况你们已经看见了。其实我搬出来以后才发现,其实我妈也挺希望我搬出去的,只要有什么事我妈都能打电话找到我,把我派去解决麻烦,我最好还是搬出去。她看着我烦,我看着她也烦,谁对谁都没好气。”说到这里,莫兰扭头对着郑思斯笑了笑,说:“从这点上来说,我和袁柯还挺有共同语言的。我不是什么爱情的结晶,只不过是父母的一个麻烦——这句话是袁柯说的,当时听见这句话的时候,我完全是被震撼到了。要我自己,完全想不出这么深刻的话来。”——莫兰又开始啃她的指甲——“我从来没有后悔从家里搬出来,躲得远远的,好让他们眼不见心不烦。现在可是他们三天两头找我的麻烦了。呸……”莫兰把咬下来的指甲吐到了车窗外面。接着说:“袁柯比我还惨。他说他上次因为网络诈骗被判了五年,然后爹妈在他在监狱里待到第三年的时候出车祸死了。这事他出狱以后才知道,他哥根本就没通知他,还拿走了所有的赔偿款。等他出狱去找他哥理论,他哥还倒打一耙,说爹妈就是因为有他这么个不争气的儿子气得精神恍惚才出的车祸,他还有脸找上门来?让袁柯想去哪儿去哪儿,就是不要再去找他,父母不在了,他也就没有袁柯这个弟弟了。用袁柯自己的话说就是‘一句话,让我滚呗。然后我就滚到N市,开始摆地摊’……”说到这里,莫兰忍不住会心一笑,道:“袁柯虽然坐过牢,可他什么都不瞒我,什么都跟我说。而且,他懂得比我多,说出来的话……反正就是让人听了难过是真难过,好笑也是真好笑。”说到这里,莫兰又转过脸来看着郑思斯,好像希望她赞同自己说的话一样,郑思斯也看着莫兰,用眼神鼓励她继续说。
莫兰从小就不是个多话的人,自从上小学开始,莫兰敏感的发现,同学们好像不怎么喜欢听她说话。记得有一次同桌问莫兰:“我的橡皮擦漂亮吧?”莫兰也觉得很漂亮,便要求同桌:“我说漂亮你就把它送给我吧。”同桌生气的说:“想要让你妈买啊,每次都是你吃我的零食,用我的尺子,哼……”然后宣布和她绝交。吃一堑长一智,莫兰不再直接问别人要东西了,看着什么自己没有的东西眼热,就拼命的夸奖。可得到的依然是那句话:“想要让你妈买啊。”后来,她就什么也不说了。直到职业学校毕业找到一份推销啤酒的工作。干推销不说话不等于找死吗?可莫兰一时也找不到其他的机会,只得咬牙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如果一个月都卖不出去一瓶啤酒,就拿上试用期说好的八百块钱工资离开。这好歹也是看得见熬一下说不定就能摸到的自己的第一笔酬劳,坚持住。一个人为了生存能爆发出自己都意料不到的能量来,半个月经过多达几十上百次的碰壁之后,莫兰发现,其实不说话也可以推销啤酒的。要让别人买自己的东西,就两条,一是有钱,一是想买。通常买瓶啤酒的钱大家都有,关键是他想不想买你卖给他的啤酒?为了给到酒吧喝酒的人找到喝酒——喝自己卖的啤酒的理由,莫兰用行动告诉他们——到酒吧不就是来喝酒的吗?说那么多话干什么,来,让我们干了吧,都在酒里了……有一天,莫兰把自己喝到了胃出血,却发现没人愿意到医院来陪她——除了袁柯。
莫兰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坐在一辆警车里想起如此多的往事来,她忽然又想说话了——不,应该是渴望说话。自从袁柯进了看守所,就再也没有其他人陪她痛痛快快说过话了。于是,莫兰开口说道:“有一次我胃出血住院,袁柯每天都来陪我,我们就开始聊天,他说他的事,我说我的。然后,他帮我分析我的事情哪里做得对,哪里做的不对。我也帮着他分析——其实我那个根本不算什么分析,因为他说出来的话我听着都是有道理的。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一个人,什么都不用隐瞒,什么话都可以对他说。一个星期后我出院了,就直接搬到了他的出租屋里头去了。我一直不知道幸福是什么,现在我要说,每天从外面累了一天之后回到住的地方……”说到这里,莫兰原本有了一丝光彩的面庞又暗淡下来,接着说:“我们不能将那个地方称之为家,最多只能算是个小窝。可就是那样一个小窝,让我有了幸福的感觉。每天有人陪你聊天,无话不谈,就是幸福。袁柯建议我不要再卖啤酒了,我已经住过一次医院,而且酒吧那样的地方鱼龙混杂,又天天熬夜,这样不行。我也知道酒吧鱼龙混杂天天熬夜,以前总是想着过一天算一天,也就这么一天天的混过来,直到把自己混到了胃出血。现在不一样,我有袁柯了,对未来也有了期待,所以就听从他的意见,换了份工作。我觉得袁柯就是个天才,他没有上过大学,却对手机、电脑和网络非常在行,成天琢磨。如果他上了大学,进了IT这个行业,绝对不比谁差。唉……”——说着,莫兰不由叹了口气,大概是在感叹命运吧——“我俩把所有的钱加起来,就连开个修理电器的小商铺的能力都没有。更何况我爸中风以后,我妈还要我每个月给家里拿钱。袁柯琢磨了个把月,告诉我说,既然我们在一起了,也要为以后打算打算,摆地摊只能过一天算一天。可他要让我有个家,我们还要有孩子,所以,他决定换个工作。于是,就去了茂德汽车修理厂。我当时也奇怪,他擅长的不是修电脑吗?可袁柯告诉我,现在的汽车越来越依赖智能控制系统,而这碗饭不是谁都吃得了的。我也不懂他在说什么,就只觉得他很厉害。事实好像也证明他真的厉害,收入跟摆地摊时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袁柯把每个月挣的钱都拿回来交给我存着,说我现在就是专业卖房的,什么时候看到合适的房子,就给自己买下来……”说到这里,莫兰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