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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逛街一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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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的黄叶孤零零地挂于枝头,萧瑟的北风一吹,片片金色的叶子从树上旋转着飞舞着掉到地上,如蝴蝶眠于花间般轻盈,如蜻蜓点水那样飘逸,她害怕碰醒这沉睡的冬天的大地。走在铺了一层金黄色树叶的校道上,整个人都特别的爽朗、惬意,双脚能感受到风在追逐着落叶,而落叶又依依不舍地眷恋着你的身影。偶尔经过一辆小轿车,这满地的叶子被风卷起,平行向前的四轮掀开两道稍纵即逝的涟漪,最是惹人眼,也最讨人喜欢。

有人说,叶子是一棵树的衣裳,每个季节的颜色都不相同;叶子也是一棵树的灵魂,懂得人情冷暖。她在春天时抽枝发芽,让人觉得春意盎然而萌发勃勃生机;她在夏天里灌绿涨膘郁郁葱葱,让人觉得阴凉舒爽而心在云水间;她在秋冬季节泛黄泛紫,让人觉得温暖而产生无限爱怜之意。

走在这落叶四处翻飞的校道上,看着那螺旋下坠的树叶,李经纬不禁拉高了风衣的链子,尽管已是中午时分,太阳已升至天中央,不过他还是觉得有些冷,一丁点的风也会无孔不入。

黄国安则搭着林鸿博的肩膀,两人相互咬耳朵说着悄悄话,时不时哈哈大笑,时不时又拍掌叫好。

黎尚荣走在前头,他的步伐永远要比别人的快两个节拍。彭德海则走在大伙的后面,他不停地踢着地上的树叶,快乐的像一个孩子。

“你们这四个鸟人,能不能飞快点。”黎尚荣立住了脚跟,一个向后转便开口训斥道,“他妈的能不能走快点,刚刚才吃完午饭,屁都没放一个就歇菜了。”

“恶心荣,走那么快干叼,又不是赶着去投胎!”黄国安不爽则鸣,“出来逛个街而已,走那么快干嘛,又不是跑马拉松比赛。”

黎尚荣不乐意了,反问道:“这还不是你这个鸟人说的,北京路上下九人多,趁着中午人少,早去早回。”

“没错,我是说过这个话。”黄国安敢说敢认,但是就是不妥协,“可是现在都还没出学校大门,你急个毛线么!”

“就是咯!”大伙异口同声,声援黄国安。

黎尚荣无话可说了,呸呸连声骂道:“鸟人,磨磨蹭蹭的四个小娘们!”

这是李经纬第一次逛北京路,也是李经纬整个宿舍五虎猛将首次齐齐出动逛大街,大伙的心情自然是兴奋异常外加一个特别嗨。

时值周末,北京路和上下九这两处繁华热闹的步行街集合了广州地区十之八九的年轻人。这两处步行街是年轻人吃喝玩乐的天堂,也是男女老少疯狂购物的时尚圣地,更是商家日进斗金赚得盆满钵满的黄金地段。

坊间有传言:此生不到北京路,一辈子休想富;今生一到上下九,好运长长久久。

不知坊间传闻是真是假,反正这北京路此刻车水马龙人头涌涌,人海里波浪起伏一般的前进,时而能看见方寸大小的空地,时而塞得水泄不通,走在你不知我是谁我也不晓得你是哪位但是近在咫尺的陌生人中间,你得时时留意步步留心,稍不留神就有被人群冲散而脱离队伍的危险。

因此,大伙都是后脚跟着前脚前进,寸步不离的挨着走。黎尚荣在人潮浪里还是能见缝插针般行走自如,他总是催着大伙要跟紧着他走快些。黄国安则拉着林鸿博这里逗留一下,那里停留一会,他总是嚷嚷着叫前面的人等一等,因为他要到专卖店里看一下美特斯邦威的衣服。李经纬和彭德海则无所谓,他俩是随众而行,简直就是打酱油的两个小跟班。

北京路的商品较上下九的要稍为贵一些,衣服的价格也比上下九的要高。于是大伙逛了半个小时左右,便决定坐公交前往上下九。

公交106路车直达上下九人民北路,大伙下了车,发现这里的人比北京路的还要多,也更拥挤。幸好时下是冬天,大家挤挤更温暖,若是夏天,后果将不堪设想。

上下九一千二百米长的步行街两旁,数千家店铺林立,此处是独具西关风情的骑楼建筑,别具一格。大伙对这里的一砖一瓦都觉得好奇,李经纬更是看得目不转睛。

上九路,下九路,往来穿梭的更多的是年轻一族。这群快乐无比逍遥自在的年轻人,逛街的目的不外乎就四种:寻吃的,找穿的,觅玩的,选用的。

在美食街一头,老的年过半百,小的还在婴儿手推车里喝奶,更多的是时尚一族的年轻人,每个人都在吃,而且吃得津津有味。双方都举着串串的一对小情侣,一伸一缩,他先含一颗再给对方叼一颗,她嚼一颗再给对方钳一颗,你一口我一口,和谐而友爱的互喂,羡煞旁人的许仙与白娘子;手里捏着纸袋儿的,里面装着煎饼摊饼烧饼,左一口大,右一口小,边沿皮快要往下掉的抬高头来咬,五六口过后,濡湿的纸袋都被无意吃去了一大块;手里捧着珍珠奶茶的,黑黑的究竟是软胶粒还是墨鱼丸,一个个好像抽奖的小圆球被倒吸进吸管,仿佛火箭发射一般进入了预定轨道——喉咙,大冬天里喝冰冻奶茶,冷冷相对,既不伤胃,回忆起来也有味,何乐而不为;还有大妈赤手空拳蹲在路边啃鸡腿,热气腾腾还带点滚烫滚烫感动的泪,三五下吃完还得舔舔手指间残留的肉碎,不知哪个孩子他的娘真的是一点儿也没浪费,还省了两截纸巾。

黎尚荣和黄国安则钟情于穿的,不过两人所喜好的牌子和风格截然不同。黎尚荣愣是要361度,因为他的品味要比别人多一度;黄国安则非美特斯邦威不穿,因为美特斯邦威是由周杰伦代言的品牌服装,而周董是黄国安最为崇拜的偶像。

很明显,要想支持自己的偶像,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可不行。试看看,在美特斯邦威专营店,随手一件衣服就一百多,李经纬看了价格标牌就打哆嗦。尽管李经纬不是周杰伦的粉丝,不过他也很喜欢这里面出售的衣服。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些名贵衣服实在是太好看了。

要不然,黄国安何以钟情至此,他今天身上穿的外套就是美特斯邦威牌子的羽绒服,脚上穿的也是美特斯邦威牌子的鞋,现在他挑挑拣拣的还是挂着美特斯邦威牌子的书包和围巾。爱屋及乌已经不能拿来形容他了,生是周董的人,死是周董的鬼,周杰伦已经深入他的骨髓,无人能医,纵然华佗再世,想必也治不愈他这种偶像崇拜的绝世之症了。

彭德海对玩的比较感兴趣,高达是他的挚爱。每每遇到玩具店,他总要驻足观赏一会,或走进去细细品味一下。一个二三十厘米高的小机器人,就能把他给迷倒。他拿起一个小小的机器人零部件就能看上一二十分钟,你若是能送给他一个矮个子高达,他就能管你叫爹。

林鸿博在对待逛街这个事情上,已经到了淡如水止如水的至高境界。平日里他陪赵落雁逛街的里程,比李经纬、黎尚荣、黄国安和彭德海四个人加起来的总和还要多。因此,这大街小巷的一切对于他来说,就好像海水能晒盐,那儿的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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