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两处闲愁(1 / 2)
程也说完,身旁的女人纹丝不动,像是死了一样。
入秋之季,秋风阵阵,更添萧瑟之感。
辛锐草草地做了一碗面吃了,又洗完澡以后,躺在床上,两只圆溜溜的眼睛盯着床顶,突然,程也的脸庞显现在脑海中。
她病重那晚,他好像坐在床前照顾,甚至,隔几分钟就探探她的温度,以防再次发烧。
如此一看,他好像也不那么讨人厌。
不那么……讨人厌?
辛锐没料到自己竟然为程也说话,赶紧晃晃脑袋,扫除这种可怕的想法。
她跟程也可是不共戴天的关系,要不是他不给她走,她至于像是囚笼之鸟一样想飞飞不出去吗?
辛锐侧躺着,枕着手:
“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啊?我想念我的手机,想念我的火锅,想念我的奶茶,想念我的猪朋狗友,想念……”
最后几个字,她还没有说出口,就已经卡在喉咙里哽咽着。
辛锐抹掉眼泪,闷头睡觉。
半夜里,狂风又开始刮起来,堂屋的门没有关好,她迷迷糊糊从床上爬起来,走到房间外,忽然,对上一只猫绿色的眼睛。
辛锐吓了一跳,冷汗狂出,几乎是连滚带爬跑到床上捂着被子。
但没过一阵,她的耳边传来一个人的声音:
“怎么了?吓到了?”
谁?
辛锐露出一双眼睛,看着脸上还沾了点雨珠的男人,男人轻轻地笑道:
“我回来了,不怕。”
“谁说我怕了,我才没有。”
她从床上坐起来,埋进他的怀里,男人伸手环住她,下巴在她的头顶蹦了蹦,宠溺笑道:
“还逞强,在我面前,还逞什么强。”
“才没有呢。”
辛锐细声咕哝几句,抱着他的手愈发用力,不想脱离他的怀抱。
他明明刚从外边回来,身上甚至还带着点潮,但此时此刻,辛锐觉得他的怀抱竟然是这么暖,这么让人感到安全……
辛锐笑着睁开眼睛,一看,眼前已经没有梦中的场景,只剩下从窗边潜入房间的阳光,阳光里还漂浮着肉眼难以捕捉的尘埃。
她从床上坐起来,揉揉头发,逼着自己清醒过来。
刚刚的那个梦,梦中的男人,竟然是程也。
“竟然是程也,我竟然……竟然梦见了他,还抱了他?我他……”
想到这里,辛锐像是被泼一盆冰水一样,瞬间冷静了下来。
“这一定是一个错觉,梦境往往跟现实相反,一定不是真的,我跟他怎么可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辛锐爬起床一边又一边洗脑自己,趁早忘记这个可笑的梦境。
起床以后,辛锐又像是一个傻瓜一样,不知道自己要干嘛。
临近秋季,远处的山开始变黄,一阵风吹过来可以听见沙沙响。
辛锐跳下院子的墙,感觉自己闷得快发毛了,菜不会种,地不会耕,柴不会砍,田不会耙。
她感觉自己就跟一个废人一样。
好无聊啊!
救命啊!
辛锐在院子里无聊的逛着,突然一记上心头。
今天天气这么干,干脆又跑到集市去得了。一来可以熟悉地形,二来也可以买点菜甚至是种子回来,自己不会种,但是有嘴巴可以请教别人啊。
辛锐想到这里,赶紧简单熟悉一下,让自己像个人样以后,带着一点小钱钱,跟着到集市去买东西、卖东西的乡亲们的后边。
到了镇上,她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对集市里的东西好奇的不得了。
集市可以分为两边,一边去专门卖菜卖肉的,中间隔了一面墙以后,另一边是完全不一样的景象,到处都是店铺,虽然算不上高楼,但也整洁干净。这些店铺里,有卖小吃的,有卖缎绸的,有卖油纸伞的,也有开小酒馆的,小酒馆里还时不时传出一两声划酒的声音。
辛锐两边都简单地逛了一下,后来还是打算远离菜市场,因为她受不了屠夫身上的肉腥味和磨刀霍霍向猪羊的残忍的样子。
辛锐买了一颗糖,无聊地逛着,体察这里的风土人情。
这里虽然没有二十一世纪都市霓虹灯照耀下的繁华的景象,但是逛着逛着,人都是互相认识的,就算是买个碗都可以碰上认识的人这种感觉,是现代人没有的。
现代人说是墙让自己更加有安全感,其实,一定程度上也给自己与他人的相处筑起一道墙,分外陌生。
辛锐逛累了,也逛的熟悉了,便找了路边的一个小茶馆坐下,听着大爷们唠嗑当今的时事。
“唉,你是不知道啊,我听说啊,又有男娃被抓去充当男兵了,真是惨啊。这么大的个孩子,要养多久才长大成人,这官府说抓去就抓去了,这当爹娘的不知道多难过啊。”
面目沧桑的大爷摇头说道。
同桌的大爷抿一口茶,“唉,这有什么办法,这戎狄人时不时犯我大梁边境,要是没人去当兵,谁还保家卫国,保卫我们这些老百姓啊。”
“不过啊,这官府还算是个人,那些凡是独苗的男娃子都没有抓去,好歹给爹娘留下一颗种子了。不然,可就断子绝孙了?”
“唉,人心惶惶啊,也不知道会不会乱到我们这里,我们这里离得可不远,要是乱到我们这里,又是要逃亡啊。”
逃亡?
战争?
辛锐听着这些话,觉得对于自己十几年的人生而言,太过于遥远。作为一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虽然在地球上也会有国家战火纷飞,但是对于辛锐而言,她生活在一个非常和平的社会里。
人们常常会说物价又上升了,工资没涨,房价持续飙升,九九六的工作制太压榨人了,这个社会即使有很多的不好。但是这个国家可以让她有书读,可以让她晚上在外边瞎逛,可以穿短裤短袖,不用担心吃不饱,不用担心死亡随时会降临。
她生活在一个不是很完美的国度,但她生活的很幸福,很感恩。因为有了国,才有家,她才不需要像某些国家的孩子一样颠沛流离,无家可归。
想到这里,她想家了。
许是辛锐的眼神太过直接,两个大爷双双看过来。她愣了愣,慌乱拿起茶杯,眼睛望向窗外。
这时,辛锐手中的杯子停住,她的眼神落在对面门店的某个熟悉的人的背影身上,同时,还有他身旁的女孩儿。
辛锐抿一口水吞下,看着程也低头看着女孩,女孩儿避开他的审视,主动挪了一小步。跟他保持一段距离。
程也无奈看她一眼,走进门店中,辛锐抬头看一眼,是女儿家经常逛的脂粉店,一个大老爷们进去买胭脂俗粉?
辛锐看着女孩儿往店里瞅一眼,等一会儿不见程也的身影,便走进去,没一会儿,女孩儿搂着程也的手臂,拖着他走出来。
男人像是很享受这样的对待,女孩松开手以后,他伸手弹了弹她的脑门,女孩捂着额头,眼巴巴看程也一眼。
程也依旧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女孩儿怒了,转身就走。
程也赶紧追上去,像是哄小孩儿一样,扣住她的肩膀离去。
辛锐看着两人的背影,沉默良久,末了,嘴边发出一句:
“我靠!”
程也,他可真行!
村里有个余情未了的前任情人,家里供着个新娘,外边还哄着不谙世事的小丫头。
果真应了二十一世纪女人对男人常说的一句话:家里红旗不倒,外边彩旗飘飘。
辛锐越想越气,他不喜欢她,直接提出离婚不就好了,反正她也同意。现在呢,他非但不同意,还要花着钱养她困住她,自己呢,又在外边勾三搭四的,回到家里,还要警告她不能跑路。
他把她当成谁了!
养的金丝雀吗?
他想的可真美!
辛锐匆匆吃了点东西,又继续逛街溜达,她想清楚了,自己要是跑路,熟悉地形是必要的一件事情,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准备银子安家。
程也虽然已经给了她一笔钱,但是她可不像这个人这么过分,用着别人的钱花着良心过不去。
所以,眼下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挣钱。
可是,辛锐逛了一下午也没看出个究竟,在二十一世纪的职场中还存在对女性特别严重的歧视,更别说这个重男轻女特别严重的封建年代了。
这里的活儿,女人能工作,要么是家里本来就有点钱,可以支撑自己在外边露面工作,要么就是剑走偏锋,到青楼里伺候男人。
辛锐走着走着,不知不觉便走到窑子的小巷中,红男绿女勾肩搭背,嘴里说着令人老脸一红的调情话。
辛锐看见,摇摇头。
“辛锐,这绝对不行!”
“小姑娘,怎么了,家里碰上困难了?要不要姐姐帮帮你?”门口接客的女人看见辛锐颇有一番姿色,忍不住走过来,看看能不能拉辛锐下水。
辛锐看着她脸上浓妆艳抹的模样,一股子风尘气。
虽说女人堕落到这种田地,时代有一定责任,男人也有一定的责任,但责任更多的在自己的身上。
“不了,不了,我只是路过。”
辛锐淡淡笑了笑,转身欲走。
谁知,女人突然加快脚步,堵住她的去路。窑子门口的小厮看见,也笑眯眯走上来。
原本只是一对一,转眼成了辛锐一个对这三个人。
女人整整自己的衣服,斜眼看着辛锐,“小姑娘,来都来了,这么急着走干什么啊?姐姐看你面熟,走,姐姐请你吃点东西,不要钱。”
女人拉住辛锐的手,辛锐甩开她。
女人脸色顿时难看起来,轻蔑地眼神扫了辛锐几眼,冷讽地骂道:“呦,都来这种地方了,还把自己当成清白人家呢?今天不来,等哪天你走投无路了来找我,还不见得我会收留你呢。”
程也还从未像现在这样,被人这么无视,渐渐的心里涌出一股不爽之意。
他能娶这辛家的女儿过门,已经给足面子,莫非还要他像个太监一般,伺候这媳妇儿不成?
接着酒力的作用,程也不耐烦地,直接掀开女人的红盖头。
然而,还未看清女人的脸,只听见一声怒号,女人抓着刀子就插过来。
好在他不是软柿子,单手抓住了刀,怒不可遏:
“姓辛的!你干什么!”
辛锐看着刀子被他的手溢出的血染红,再慢慢滴落在地面。
可是,他不死,她还就得死!
她还没有回到二十一世纪,还没有参加高考,还没有考上心仪的大学,还没有给妈妈扬眉吐气,还没有令那些看不起她的人刮目相看!
她不甘心,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成了别人的新娘,更不可能一辈子都待在这里相夫教子!
她要回去!
她要回二十一世纪!
“我不要嫁给你,我不要!”
辛锐咬着嘴唇,使尽浑身的力气,抓着刀子往他的身上捅!
程也看着眼前这女人,跟一个没见过的女人过新婚之夜,本来就够呛。
眼下,这姓辛的竟然还要谋杀他这个新婚丈夫!
真是骇人听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