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1 / 2)
推开身后的椅子,陈平瑞站起身来,马上就要立秋了,出去转转,总比在屋里憋着的好。
一袭白衣唐装,白面黑底的老BJ布鞋,五十六岁的陈平瑞闲庭信步游走在小区里。
手上牵着一条刚弄回来的SD细腰犬,狗认主,得熬。会玩儿的人都知道,要想玉养人,人就得先养玉,每天把玩是必不可少的,够这东西也是,就得每天带着它出来遛遛才行。
斗狗是北平爷们儿的专属,叶天在怀州城的时候见过林成他们的斗狗场,因此多多少少也知道了这里面的行情,一条好的斗狗,不说百万,起码几十万是没跑的。而今天看到陈平瑞的狗,心里也就大概估计出了这位瑞公公的品性。
狗如其人。叶天见过的狗不多,好狗也只见过刘忠实的大黑,这条SD细腰子的眼神跟大黑一样,都是属于那种不动如山的脾性,咬人的狗不叫,叶天对这一人一狗一下子就上心了。但好歹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还不至于被这一个顽主给吓破了胆。
“嘿,完蛋玩意儿。”经过叶天身边的时候,那狗突然从陈平瑞的左手边绕到了右手边,主动避过了叶天。
陈平瑞对着叶天礼貌地点点头,“玩儿过狗?”
“家里养过一条,不过是条土狗,不能跟您的比。”叶天主动向后退了退,这身保安制服确实是寒酸了一点儿。
“土狗好啊,命贱,好养活,不扎刺,不惹事。”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别有用心,陈平瑞说完,又礼貌地对叶天点点头,牵着狗走向了风月湖,那里一直是小区居民的最爱。
土狗,你丫才土狗呢!
命贱,你丫才命贱呢!
叶天不否认自己是贱人或者是人渣,但是自己的确是一只经过了生活千锤百炼而且仍然坚挺的贱人。
一只贱人。
对于久未露面的莫家人,叶天心里一直心怀敬畏,他当然不会认为是自己的太帅而使得人家出手救了自己一命,生活很现实,目前的状况就是自己真的很惨,但幸好自己还有一技之长能被莫家小姐看中。
至于自己能不能活的滋润,那不是他能掌握的事情,但是能不能活下来则是他更为关心的事情。沈经纬扎那一刀的时候,他就想过,要去哪里避难,他当然也想过古家,但是一下子把四个人全塞给古家,那就是真不要脸了,况且军队是他的绝对禁忌,要让那些军队的老不死看到自己还活蹦乱跳的拿一堆荣誉,那不疯了才怪,肯定直接拿着九五班机枪突突了自己才怪。
叶天叹了口气,既然能给人家当枪使,那就说明自己还有当枪的价值,只是,他还不明白,自己要对付的人是谁,难道就是这个瑞公公?
摇摇头,想不明白的叶天捋了捋身上衣服的褶皱,继续向前走去。
又走到了小区中央的环形花场,这里修建了一个巨大的花池,里面都是各种珍贵的花朵,据说有的高达几万块钱一盆,叶天不懂这些,但是他也知道附庸风雅,时不时趁四周无人之际摘下一朵小花或者采下几片叶子。胡屁股说过,这些晒干了之后都是珍贵的药材,不拿白不拿。
塞到兜里之后,叶天回头看了看身后的那栋三层的白色别墅,那双眼睛应该就是住在那里的。另叶天意外的是,这次却让他逮了正着,那双眼睛正隔着帘子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