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2 / 2)
几个人商量既然都快毕业了,那就去酒吧爽一回,说是还要给秦嘉杨个特别“难忘”的回忆。
东美和林召航自然也一起去,东美哭了几场但都没让秦嘉杨看见,擦完泪还要逞强,“我可不能让他觉得我离不开他。”
林召航也知道东美的性子,也不在相劝。
酒吧里的场景和林召航想象的不太一样,没有想象那般疯狂迷醉。
玩了有一会儿,秦嘉杨那帮同学说惊喜上场了。酒吧的表演台上灯亮了,照亮了一支乐队。借着幽蓝色的光?,林召航看出那是他,原来他真的背着吉他是唱歌。
吉他的弦在他的手指下拨动,也拨动了一颗心。
他唱了一首《途中》,低沉的嗓音完美诠释,与幽蓝色光融为一体。
所有人都在静静听着,入了迷。
一曲已完,他放下吉他,朝台下走来。底下一群人鼓起了掌。
秦嘉杨:“陈州,你小子行啊。”两人平日里并不是很对头,除了在球场配合还算默契。今日没想到他会来。
陈州释然一笑,“都过去了,一路顺风。”两人像每次打完球那样击了拳头,相视而笑。
送别会后,已是下午四五点,林召航回了家,不去做小情侣的电灯泡。
回家,谢宣在沙发上看电视,林召航随手拿了个洗好的苹果吃着,回屋坐到书桌旁,喝了一肚子饮料,到现在嘴里还是一股雪碧味道。
打开电脑,便是搜索《途中》,他在酒吧唱的那首歌。戴上耳机,听了好几个版本,却不似他唱的味道。
没想到误打误撞还听了他唱歌,却是秦嘉杨的离开促成。
干脆就拿出素描本子,2B铅笔,勾勒今日的情景。他抱着吉他,灯光环绕,黑白的画面完成在林召航笔下。
六年级的时候,谢宣问林召航为什么那么喜欢绘画,因为谢宣以为她会喜欢钢琴。
林召航说:“我想把那些想记住的东西,美好的东西都记录下来。”在她看来,这样的方式自己很喜欢,像有些画家大手一挥,一幅画已成,真的也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谢宣听了,“好,爸妈支持你。”不为她能在这一方面会有多大成绩,喜欢就好。
画完,写上了日期。
又一次折叠起来放进带有密码的笔记本中。
每次有他的画面都可以作一幅画。
看着窗口的风信子,无人的时候也在静静生长,它的根不停在延展,在玻璃瓶中蜷曲着,偏又是在水中,显得饱满而又充满生机。
就如有些东西,无人知晓,但却悄悄野蛮生长,风一吹速度加快,不可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