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反击(2 / 2)
杨真家,堂屋东侧室。
杨真夫妇二人表情非常严肃地看着李丰。李丰知道,在他们杨家,大多数的事情都是这个准丈母娘刘氏说了算。
这个刘氏虽然说不上坏人,不过向来有些嫌贫爱富,对于杨真未经过她同意,擅自与李家定亲一事耿耿于怀,对李丰家的条件很有些微词。
呆了一会儿,夫人刘氏板着脸说道:“李大,我也不拐弯抹角,关于你和三娘的婚事,我和你伯父已经商量过了,觉得你和我们家月儿不配。
现在有两条路给你,第一,我们加倍退还聘礼,同时再补偿你五千钱,你主动解除婚约。
第二,你若不愿意解除婚约,那么等你何时考上县学,再来娶我们家月儿。
我想,这也不算是为难你,这条件也不高,我推荐你选第一条,毕竟五千钱对你家来说也不是小数目。
再者,凭你现在的读书成绩,何时能够考上县学呢?十年八年还是二十年?当然,如果你能够在长乐集盖六间新瓦房,我们也可以同意,我们家月儿,在偏僻乡下已经住不惯了。大郎,你觉得如何?”
啊?李丰一听,很有些吃惊。
我不配?你以为你家门第有多高?咋不像武则天的父亲一样把你女儿嫁给皇帝呢?
他原本以为只有考上了县学之后才能够成婚一个条件,没想到其实还有两个条件:退婚,盖新房。
这几个条件都比较逼人。拿钱解除婚约,肯定会被人鄙视,绝对不可以选;至于盖新房,现在手头没钱,将来何时有钱也不好说。
剩下的就是考上县学,这个自己倒是有七八分把握,然而被强迫总是心头不爽。
因为根据唐律,只要是定婚之后,主动权就在男方,未经男方同意,任何人不可解除婚约。
当然实事求是的说,要按照后世的标准来看,他们夫妇的要求也并不高。
但是,这种要求在唐代是非常不道德的,毕竟有婚约在先,女方已几乎没有说话的权利。
他想来想去,最后突然想起,自己还没有见到杨月长得什么样呢?如果确实长得花容月貌,那可不能轻易放过,要是恐龙那就算了。
反正现在主动权在自己手中。把自己惹急了,自己找个你们杨家女儿有过错的理由解除婚约,钱不要了,让你们杨家名声扫地,到时候谁娶了你家女儿就是没面子,让你女儿嫁不出去!
想到这里他说道:“伯父伯母,其实这事也简单,晚辈想见一见三娘,听听她的意见,然后再决定。否则,晚辈暂时也不好回答二老!”
什么?见面?二人一听,立刻相互一望,杨真立刻说道:“当然可以,娘子,你马上去叫月儿!”
“好!”
他夫人刘氏立刻站起身,转身就出去了。
这里要说一下,在唐代,其实没有那么多避讳,未婚男女之间见面是很平常的事。比如说,大名鼎鼎的杨贵妃杨玉环,其实就是在一次宴会上,被寿王李瑁看上的。不过在明清以后,规矩就越来越多,这都是宋代以后理教在作怪。
当然,李丰因为与杨真家隔得远,一年仅仅去杨家一两次,那杨月倒是私底下偷看过李丰,李丰却并未见过杨月,毕竟女子一般不串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