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卧后清宵细细长(1 / 2)
曲终人亦散,灯火意阑珊。
我自幼抚琴,阅曲无数,唱尽悲欢离合,看罢阴晴圆缺,世态炎凉也好,人情冷暖也罢,唯有心中所念,放不下,舍不得,割不断……
我与他的邂逅,是上天安排,是命中注定,是劫难,亦是缘分。
两家为邻,彼此帮衬,百万买宅,千万买邻,礼尚往来,以礼相待。
那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滔滔孟夏兮,草木莽莽,汤汤淇水兮,碧波荡漾。
我于竹亭抚琴,望水天一色、万里澄波,心有所感,悠悠琴曲兮,聊表衷肠。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我按住琴弦,抬头望去,他一身书生打扮,拿着一卷诗书,沿着河畔,自顾自念诵诗词。我知道他这是为来年的秋闱做准备,他的父母希望他考取功名,建功立业,娶妻生子,安居一隅。不为果腹而发愁,不为陋居而心忧。终此一生,虽非官居高位,不愁吃穿,尚可安矣!
我曾读过他写的文章,他的志向不拘泥于此。
食中山之酒,一醉千日。今世之昏昏逐逐,无一日不醉,无一人不醉,趋名者醉于朝,趋利者醉于野,豪者醉于声色车马,而天下竟为昏迷不醒之天下矣,安得一服清凉散,人人解酲。
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他厌倦这样的世俗,他厌倦这样的趋名逐利,他想用自己的文笔,唤醒世人心中的善念,唤醒这沉醉的世间。志向远大,可比鸿鹄;路途艰险,遍布荆棘。可惜单凭手中的笔,是远远不够的!
他从不渴望步入仕途,建功立业,那些虚名浮利与他而言,毫无意义,但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他不得不走上这条不归路。
茫茫大地,悠悠高旻,是生万物。吾得为人,乐天委分,赏不为喜,罚不为忧,享清明之心境而无物欲之牵累。这句话他常常挂在嘴边,时不时便会提醒自己,莫要忘记初心。
他的努力有目共睹,有时我会远远地望着他,默而识之,学而不厌。我相信以他的文笔,中举不过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然而期望越高,失望越深。
来年仲秋,他参加了乡试,大家都对他信心满满,他也很自信,一举夺魁,拔得头筹。然而结果出乎意料,他名落孙山,应试不中。不夸张地说,解元、亚元、经魁、亚魁,榜上有名者,十之六七未参加乡试。明明人都没来,为何榜上有名?这一刻他彻底明白了,世间早已不是他想象中那般,他原本想以仕途,唤醒那些沉醉于追名逐利的世人,洗涤尘世的浑浊,直到他经历此事过后,他才明白世人已无需他拯救,因为这浑浊的尘世早已病入膏肓,无药可医。一切理想都只是幻想,即便再怎么努力,也无法付诸实际。
自那之后,他便像变了个人似的,再也无心于文笔,再也不提当年的旧事,整日不是待在家中,便是到河畔散步。他的父母知道那件事对他打击颇深,以致他心性大变,为了不让这件事继续恶化下去,他的父母连同村里人守口如瓶,都不再提起此事。
他应试不中,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件伤心事,但我就不一样了,若是他真的中举,他便会进京为官,那我再也见不到他!我这人比较自私,任何喜欢的事物都想占为己有,我不想他走,他落榜这件事与我而言,反而是件好事。他留了下来,我便可见到他,即便看见他抑郁寡欢的样子,我心里除了伤心,竟还有一丝庆幸。这大概便是世人常说的幸灾乐祸吧!
我喜欢他,不是一朝一夕,自我见到他的第一眼起,我便对他产生了不一样的感觉。
他相貌英俊,鼻梁高挺,两只眼睛炯炯有神,一袭墨衣长袍,腰缠玉带,手握书卷的样子,还真有点“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感觉。当然外貌不能说明一切,内在美才是最真实的美,我也不是那种单看外貌而不重内在的人。
还记得七岁那年,我到河边玩耍,看见河面上飘着一盏花灯,耐不住好奇心的我,站在岸边伸手想要抓住那盏花灯,一不小心,身体侧倾,整个人掉进了河里。是他听见了我的呼救声,丢下手中的诗书,不顾一切,纵身一跳,往我身边游来,安抚我几句后,绕到我身后,将我往岸边推。
八岁那年,村子里来了一位贵客,她一身华服,雍容华贵,一看便知是大户人家,她来村子的目的是想造访一位故人,不料这位故人已经搬离村子,不知去向。她身上带了一部琴,得知故人已经搬离此地,她并未着急离去,而是到河畔的竹亭去,拿出弦琴摆在石桌上,对着汤汤淇水,拨弄琴弦,一曲悠扬琴音,响彻云霄,闻者莫不伤心落泪。她见与我有缘,便传授了我一些琴艺,若非幸得她的真传,我恐怕早就饿死街头,曝尸荒野,哪会有今日之成就?她便如同我的恩师一般,对我有再造之恩,我此生没齿难忘!
我本应称其为师,她却告诉我,她已有弟子,而且此生仅有一位弟子,不再收其他人为徒!她传授我琴艺,只因与我有缘,传授我的指法、调音和曲目,算不上太大的恩情,不必如此在意。
说罢,她便收起了弦琴,从包袱里拿出一本琴谱送给了我,并嘱咐我若有不懂之处,便可参考这本琴谱。她把琴谱交到我的手中,摸了摸我的头,朝着我莞尔一笑,那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笑容。
她背上弦琴,挥手而去,走的时候不忘跟我说一句:“小姑娘,有缘再见!”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却再也没见到她,但她送我的琴谱,便如这部弦琴,我一直珍藏在身边,无论走到哪里,我都会带上,就怕哪一天我遇见她的时候,她叫我拿出这本琴谱,我却拿不出,那不就尴尬了吗?
我的家境不是很好,耕田种地,捕鱼打猎,勉强维持生计罢了!我想念书,父母却不许,只因“女子无才便是德”,私塾之内,学堂之中,无一女子,皆为男儿,女子念书不过是哗众取宠,再说家里情况也不好,哪儿来的钱供我念书?日后嫁一户好人家,胜过念书万千,何必花费那冤枉钱?父母的态度坚定,我终是说不过他们,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所幸他为人心善,闲暇之余,便会教我读书识字,渐渐地,我也能看懂一篇文章,读懂一本书。还记得他教我的第一篇诗文便是《诗经》里的《氓》: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起初爱恋在我心里是件再美好不过的事,直到我读过这篇诗文过后,我才知道爱恋便如桑叶,有青绿沃若之时,也有枯黄凋谢之日。我同情诗中女子,也曾为她忿忿不平,但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也会如她那般,遭人摒弃,为人耻笑,甚至家破人亡,流浪街头。
他年过二十,我亦及笄,两家为邻,彼此往来,关系融洽,再加上我和他走得很近,他对我的照顾,我对他的爱意,家里人看得明明白白,也知道我的心意,便决定将我许其为妻。他的父母对我也很好,看着我俩长大,知道我和他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何况两家为邻,关系本就亲近,若是亲上加亲,那倒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