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一定要和离(1 / 2)
此时的李木,已经是无话可说了,毕竟自己提的意见,也是一样的结果。
不过这个案子,最后还是在死者家属,说什么都不同意对死者动刀而结束了。
确定了东西不是毒药,也确定了自己的母亲,应该不是中毒死去的。
李木也只能够选择,就这么算了,打算带着自己的母亲回家安葬。
这边的孙巧儿可不同意了:“大人,请为小妇人主持和离,小妇人没办法,继续和李木一起过日子了。”被这么说,不管是真是假,这两个人都没办法继续下去。
李木没想到,事情这么结束了,自己的娘子竟然提出来了和离这个要求。
“你发什么疯?快点跟我回家,在这里闹什么闹?”李木的脸上挂不住。
孙巧儿可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我不,你都这么说我,我还有脸回去?”
“大人,小妇人请大人做主,小妇人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而他丝毫不相信。直接将小妇人告到公堂,小妇人实在是没办法接受,所以请大人主持和离。”
叶逸轩可不是那种迂腐的书生,也是觉得李木这么做,实在是不合适。孙巧儿有这样的要求,其实是情理之中的,要强的女子都是会这么决定。虽然这里男尊女卑,也没有到那么的极致,其中有一条就是向着女子的,如果女子遭受不平待遇,那么可以提出和离,经过府衙大人主持,就可以进行。
一般的官自然是不管这些,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些事情最是费力不讨好。
而且很多时候,这件事儿也是很得罪人的,但是叶逸轩显然是不害怕。
于是点点头,让白建写了一份和离书,递给了那边的李木,却是在催促。
李木当然是不会签下自己的名字,觉得就不应该要这样,这是他的娘子。
“我还没说不要她,凭什么她这么对我?我不同意,大人这件事情,恕小人没办法遵从。而且大人,这件事情是我们家里的事情,就不劳烦大人费心了。”
孙巧儿可不会被这么拉走:“大人,今天小妇人一定要和李木和离。”
李木眼睛一瞪:“给你脸了是不是?快点跟我回家去!”
这很明显的命令口吻,让即墨青菀是听不下去的,虽然知道这样的世界也不行。
“李木你仔细想想,你又是凭什么要求人家对你好?就因为是你的娘子?是你的娘子,不是你的奴隶,也是不你家的下人,还要任打任骂?真以为是牲口啊?”
即墨青菀翻了个白眼:“以后你吃穿还不够?在你家照顾你母亲你孩子。”
“女人一辈子都奉献给你了,你怎么做的?一纸诉状和人对簿公堂?”
“你都这么做了,人家凭什么还要和你一起?等你下一次告她?”
“下一次是什么理由?你家的孩子生病了?你觉得是虐待?还是说你邻居去世了,你觉得是她做的?你宁愿相信邻居的话,也不相信自己的妻子,换做是谁还跟你过啊。”
即墨青菀说话,可以说是非常的不留情面了,她一点都不在意自己招人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