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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永寂凉城(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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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王监督军机阁对军队战力做出调整。

“参见盗王。”

“你就是新任的军机阁掌使吧?原先的掌使孔耕这家伙,可被童文害惨了。”

“朝廷已经派兵去追杀雷皎洁、孔耕这些逃走的人了吧?”

刘得淏说:“跑不了。我让你对战甲升级改造,做得如何?”

“没有问题,王爷且随我来。”

古用皮,谓之甲;今用金,谓之铠。

从衣甲装束上可以看出每个时代的特色,中世纪的铠甲体现了无休止的战争。很多画作中亚瑟王全身顶盔置甲,威武非常。实际上,直到1550年前后欧洲才出现全身防护的铠甲。亚瑟王是反抗罗马统治的斗士,约为公元6世纪的人物。威尔士人所称的巨龙之王尤瑟,不列颠之夫也是他了。在那时充其量穿的是皮甲,或者环状甲。链甲和胸甲其时连罗马人都没有,哪里轮得到哈德良长墙外放羊的蛮族。据典籍记载,529那年天呈异相,彗星袭月,火山隆隆,黑暗时代随着亚瑟的死而开始。早期的铠甲由主妇制作,硝制过的皮革为底,棉织材料为里。除非不得已,没人愿意平时穿着铠甲,因其夏热冬凉,极不舒适。

“盗王也是军中之人,都认得。这是皮甲,制作较简单,将兽皮晾干,上油锅煮;再晾干,揉软,缝纫即成。基本不具备防护力,穿着难受,容易擦破皮肤,多数装备弓箭手与工兵。”

“可以啊。”刘得淏拿起一片环状甲的残次品,环状甲将数圈铁箍套在皮甲外,即是环状甲。一定程度上可防备刀剑的砍劈,但当胸溯来就无能为力,亦不可当弓箭与矛刺。

“这是板状甲。”板状甲,或者称硬皮甲。介于环状甲与锁子甲之间的过渡产品,将片状的装甲块钉在皮革上,可以防护从上方及前方来的打击,如果穿过板甲的接缝或从下方捅刺还是可以造成伤害。欧洲很少,所常见的是日本,足轻骑兵穿的都是这个,原哲夫的作品中较多,看起来乌光铮亮是因为刷了一层漆。

锁子甲,皮甲问世以来的一次重大革新。用细小的铁环相套,形成一件连头套的长衣,罩在贴身的衣物外面。所有的重量都由肩膀承担,可以有效的防护刀剑枪矛等利器,但弱点是其柔软。用打击武器猛劈力砸,穿着锁子甲一样难以幸免。制作相当复杂繁琐,造价高昂。一般来讲,铁环越细小防护性能越好,每个铁环都要焊接相连,工作量可想而知。

鳞甲,可被视作板状甲的改进,原先装甲块为皮制,现改钢片;原先关节处内衬为亚麻,现改锁网。总是过渡产品,所见甚少,颇像三国连环画中的装束。

胸甲,名为胸甲实则遮盖的范围更广,躯干、四肢都用整块厚重的钢铠包裹,关节仍用锁子甲,袖口带着连指的手套,头部包在完整的头盔中,仅留一小缝供透气与观察。只有重骑兵用这种装具。防护亦极为完善,大多数武器再难构成威胁。

全身甲:铠的发展终于到达顶点。这种为每名骑士量身定制的装具连人带马都裹在钢甲中,关节处亦是极为复杂的钢套与螺栓。每套铠甲都有主人所取的爱名,一如骑士的坐骑与佩剑。从长弓或弩中射出的穿甲箭在远距离上也只能凿出小孔,别的武器更如隔靴搔痒。分量反比锁子甲为轻,穿着更舒适,因为重量由躯干与四肢分担,不再单单压在肩膀。缺点还是其重量,全重50公斤以上,不包括马铠的分量。三四个训练有素的侍从为骑士套上铠甲要三个小时,自己在战场上想松开根本不可能,接合处都用螺丝上紧。顺便提下,螺丝起子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应运而生。阿金库尔战役是重装骑兵的噩梦,那里连续下过两周的暴雨。当骑兵从两翼包抄时陷入了泥沼,战马纷纷被英国的长弓射倒。泥泞中挣扎的骑士无法自己站起身来,而被对方的匕首轻易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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