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目标是他(2 / 2)
面部狰狞的他抬起脚怒踹道:
“让你多嘴!让你多嘴!”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竟是喷粪!”
……
观察着这一主一仆的闹剧,嬴政莫名地想笑,不过他不是来笑的,他轻咳了两声,表示完自己的存在感后,如剑的眉头一挑,问道:
“你们想要这么打多久?”
见可怕的人发话,鹿男立即松开了手,他嘴角弯弯,甜滋滋地说道:
“大哥,你说什么,我怎么会打人?”
第一次被男人抛媚眼的感觉真的真的……无法用语言形容,嬴政强忍着不适感问道:
“你们怎么逃出来的?”
是呀,他们怎么逃出来的,劫匪那么生猛,整个镇上的人都被屠杀了一大半,他们怎么会活下来。
仔细回想昨天晚上的生死存亡时刻,一幅幅残忍血腥的画面再度袭来,片刻之后,鹿男惊喜地说道:
“金子,他们抢了我的金子之后,开心地簇拥起来,我们俩就趁乱逃了。”
“金子”又是金子,嬴政低垂的眸子一闪,再次追问道:
“什么样的金子?”
“不是什么值钱货,就是三颗黄豆大小的小金豆,我从我们家当铺拿来玩的。”从小到大摸金子银子的鹿男,本来对这些小玩意不敢兴趣的,奈何那金子一看就是镇外的东西,而且金子的纯度特别高,所以当时他拿在身上也就是想装个新鲜,撑个门面。
黄豆大小的金豆,当铺,这一切联系起来,让嬴政后背有些发凉,确实前几天他拿着金豆换了点散钱买日常用品,毕竟买菜和肉用金豆买,实在太惹人注意了。
这些劫匪难道是冲他来的,他眼睛一眯,望向宅子的方向,不好,出麻烦了。
他乘着风快速奔向宅子,觉得飞的太慢,他吹了一声口哨,召唤出汗血宝马黑子,半刻钟不到,他回到自己的破败小宅。
如他想象,小宅里已经挤满了一群衣衫褴褛泛着酸臭味的劫匪,他瞧着他们手里杂七杂八的武器,卡在心间的重石终于放下了,原以为是朝廷那边又派人来追杀他了。
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朝堂的人手里大把闲钱,每次派来要杀他的人,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所以压根就不会配连武器都不统一的队伍来刺杀他。
衣服可以随意换,卖糖葫芦的小贩,打牌的无赖等等都可以伪装,唯独兵器是不可能换的,因为对于一个合格的杀手来说,趁手的兵器就是自己的半条命。
拎着砍刀的老大从屋子不紧不慢地走了出来,吃饱喝足的他擦掉了嘴上的油腻后,朝着东边的人群挥了挥手,得到命令的手下立马将绑成毛毛虫的金蝉儿和小胖推倒在地,他们踩在倒地之人的脊背上,高高举起镰刀。
见往常一直叽叽喳喳的蝉丫头现在像一滩死水般瘫倒在地,毫无生气,散着杀气的他狠厉地质问道:
“你把她怎么了?”
“迷昏了而已。”装傻充愣的老大发觉帅小伙的视线一直停留在,地上昏迷的美艳女子身上,后猖狂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