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奇想(1 / 2)
hi sir 金总饿得前心贴后背, 他殷切地看着周管家:“最好是干饭。”
周裕:“……”
饭很快来了,金世安一面吃饭,一面陷入沉思。
二十七岁的金世安, 大众看来是运气非常好的那一类。他的父母赶上了改革开放的先机,成为九十年代第一批白手起家的暴发户, 父亲金海龙善于投机倒把, 母亲王静琳又天生精于管理,到两千年的时候, 他成了名震华东的金融巨头海龙集团的太子爷。
金陵是十二钗的故里,按理说也该盛产风雅多情的宝二爷,奈何金世安是呆霸王再世, 天性顽劣。他和许多暴发户的儿子一样, 因为家里极度有钱, 所以念书极度不用功, 吃喝玩乐的本事倒是无师自通,可恨的是他的吃喝玩乐也毫无品味可言, 他头脑简单, 性格粗野, 爱好低俗,生他养他的南京城未能渗透他丝毫的文化情操。
他的脑子到底有坑到什么地步, 例子实在太多简直一言难尽,就说高中的时候朋友给他推荐了一部小说, 穿越的, 爽文。金世安起初对看小说这种穷酸娱乐嗤之以鼻, 后来就越看越嗨皮,给全班每个同学都买了一本,安利他心爱的巨巨。谁知连载追到最后,结局不尽如人意,女主角死了。
年仅16岁的小金总倍感不爽,全班同学也都很不爽,别人不爽最多是骂,小金总桌子一拍:“这作家哪个出版社的?老子买了他!”
同学们目瞪口呆,而小金总敢想敢干,那时是零四年,他名下已经有上百万的个人存款。这笔钱虽然不足以买下出版集团,却足够买下这本书的版权。
作家含怒忍耻,在家修了半年的稿子,把结局改了,重新连载了一次。
女主角活过来了,普天同庆。
而我们英雄的小金总早把这事儿忘光了,“活了呀?活了很OK,下次再写死一个,我还教训他一次!啊?让我再看一遍,看个捷豹,飙车去咯!”
这事儿被他妈知道了,少不了一顿好打。
诸如此类人傻钱多的行径,简直不胜枚举。王静琳觉得这儿子实在太糟心,高考是决计考不出什么名堂的,高考不行没关系,关键是家里就这么一个独生子,还有几个亿的资产等着他继承,这每天除了吃就是玩,连个花钱的脑子都没有,这要怎么办?
于是按照暴发户用钱解决问题的思路,家里把他送去了澳洲一间野鸡大学,念本科镀金。就在他念书的那几年里,王静琳和金海龙因为二奶问题撕逼离婚,爹妈相争儿子得利,母亲本着“我过不好你也别想好过”的原则,要求把海龙集团转交给独生子。
还在澳洲混学历的金世安摇身一变,成了海龙董事长。
他这个人虽然有一身的缺点,但对朋友很讲义气,只要托付的就全心全意相信,更不计较代价报酬,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知人善用。因此尽管他无能,他聘用的手下却个个有能,海龙在这个傻多速手上不仅没有倒,反而蒸蒸日上。
歪人有歪运吧。
金总裁坚信自己龙运逆天,每天都过得无脑又快乐,但人生不可能永远这么一帆风顺。就在三天前的晚上,金总喝多了之后,乐极生悲,从别墅二楼的阳台掉进别墅一楼的游泳池。
等他醒来的时候,日历已经倒回了1930年。
就这么穿越了。
金总回想往事,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触怒了穿越大神,今年报应终于来了。
总而言之,现在他是金少爷了。
两碗饭之后,他把基本情况打听了个七七八八。
穿越过来的这个身体,和他同名同姓,也叫金世安。不同的是这位金少爷年方三十,已执苏商牛耳,行任金陵商会总会长,是个不折不扣的贵公子。这位年轻富豪,和名伶白露生之间发生了一些一言难尽的争执,吵闹之间,不知道是名伶情绪太激动还是金少爷为人太怂包,总而言之俩人抢一把剪子,抢着抢着,金少爷“遇刺身亡”。
当然金世安穿过来,这个事情的性质就变成了“遇刺重伤”。
金世安听说这事儿的时候,差点没笑出声来。他被游泳池淹死已经很挫了,金少爷再精英又有什么用,死得更挫,被一把剪兰花的小剪刀戳死了。
周裕在旁边观察少爷变幻莫测的脸色,他试探地问:“白小爷现关在东边房里,您要不要见见他?”
“……?”
我为什么要见杀我的凶手?金总觉得这个管家脑子可能不太好,就算这个大少爷过去跟凶手爱的死去活来,这他妈一剪刀捅下去,罗密欧朱丽叶也得翻脸好不好?
金总自认没有斯德哥尔摩症,金总摆摆手:“不见不见。”
周裕有些吃惊,他试探着再问:“您这是还生白小爷的气?”
金世安非常不理解地看着他。
白露生,捅了你们少爷,捅得半死不活,然后你这个狗|日的管家,居然在这里问,少爷是不是生那位白小爷的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