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日子过得提心吊胆(1 / 2)
幼薇躺在床上,心砰砰砰地跳。她抚了抚心脏的位置,黄巢的样子又浮现在她眼前,不可否认,黄巢充满了阳刚之气,长相俊朗,虽然线条过于刚硬,但却更容易让女人心醉神迷。自古以来,从动物界到人类,雄性的力量都是吸引雌性的不二法宝。
幼薇捂着脸,感觉到心已经沦陷,她到唐朝才多少天,三十年来没有为谁跳动的心,就这样沦陷了?关键是,人家根本还没做什么事。所以,所有的心动始于颜值这句话一定没错。
待心情平复下来,幼薇开始意识到不对。不对!如果幼薇能够嫁给黄巢,那几乎算是她最好的出路了。黄巢家经商,他们门当户对,幼薇嫁他,可以为妻。而她若是嫁给贵人,则只能为妾,还是那种基本上不能被扶正的妾。
在人们的印象中,唐朝繁华、开放,就以为这里的百姓都生活得极其自由了。事实上不是。唐朝是一个等级极其森严的社会,人们极为看重门第和地位等级,婚姻更是讲究门当户对。
他们把人按照身份分为贵人,良人,贱人,奴隶四等,这些不同阶层的嫁娶除了贵、良可以互相通婚外,其他的必须按照“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既殊,何宜配合”的律法规定来。
唐律还规定:“妻者,齐也,秦晋为匹。妾通卖买,等数相悬。”即妻子的地位和丈夫一样,而小妾却可以随意买卖。
不仅如此,小妾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当的,唐朝的律法对小妾的身份作了明确规定:“妾者,娶良人为之。”
看到了吧,贵、良之间虽然可以互通婚姻,但是,良人嫁入贵人家,只能为妾。幼薇现在的身份就是良人。按唐朝的律法,她可以嫁贵人,但是只能为妾。
如果是出身更加卑贱的奴婢之流(也就是贱人、奴隶出身的女子)呢,那是连做小妾的资格都没有的,除非是得到男主人临幸而生儿育女,成为“良人”后,才可以纳之为妾。
但就算当了小妾,也依旧没资格转为正妻,因为律法规定得很明确:“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胆敢以妾为妻者,要接受为期一年半的刑罚,而且受刑结束后,还是要恢复原来的身份。
所以偶有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者,即便本着“民不告官不究”的原则,他们的行为也是要遭到主流舆论的唾弃的。
所以一定是哪里错了,或许现在的一切早已经偏离了历史的轨迹。如果是这样,幼薇希望能够按照这个方向良性发展下去。
想起黄巢小麦般的肌肤,周正的五官,豪爽的言行,幼薇的脸微红起来,心又开始不规则地跳动起来。
她决定了,她是来改变历史而不是来接受命运的摆布的,如果黄巢是她最好的归宿,她就是拼了命也要抓住,哪怕最后起义,最多逃亡的路上她陪他一起远走天涯。
打定主意,生活便充满了希望和欣喜,也许前路坎坷,但幼薇身上充满了力量。
这个时候的幼薇还没有意识到,某些情感就在这种细思量满筹谋中刻进了血里肉里。再要把这个人从心里拔除出去,必定是淌着泪带着血的。
午饭吃得一片和乐。趁此机会,幼薇一再与鱼秀才强调道:“阿耶,不管以后怎样,我绝不为人妾,阿耶也要以此为原则,女儿可以不嫁,但绝对不能委屈求全。”
鱼秀才一个劲地点头,“知道知道,我们幼薇不做人妾嘛。妾是什么,妾就是个玩意儿,可以随意买卖送人,我这么漂亮的女儿怎么能做妾呢?最起码也得是个正牌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