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 傻叉(2 / 2)
琥珀有些疑惑,与三十那一晚见到的黑衣人很像,但没有看清面目,也许不是一个人?明明那一晚听见他说的是汉语?
“你无缘无故骂人家干嘛?”见那个男人只略微停步,此刻已径直走远,才想起正题。
“无缘无故?”若菱忍不住提高嗓音:“我没宰了他就不错,也不知道哪家的狗圈没看住,放出这么一只疯狗出来。先别说其他的,你瞧他腰间挂着的那条狐尾吗?典型的败家子,大冬天穿单衣,为了炫富,还要拴雪狐的狐尾?一根杂毛没有,你知道吗?那可是天山上罕见的雪狐,百年前就快要灭绝了的。还有昨日开市,我去市集买茶漏,人家大爷在那正招呼一帮子小厮四处搜刮外族新进的鸵鸟蛋,那么大一颗蛋,一个人吃一顿肯定饱了,丫的把市面上所有的都买下,整整一百多颗,丫有病吧,撑死他。”
“他吃他的蛋,你生什么气?”琥珀不解。
若菱猛地瞪圆了眼睛,“怎么能不生气?那都是我们同类,知不知道?”
“同类?”琥珀迷糊了。
“嗯…嗯,同为生命,当然是同类。那些外族人见他这么买,肯定喜出望外,大肆进贡,到时候得有多少鸵鸟要遭殃啊!丫还臭气哄哄地和别人炫耀,说这玩意儿比不上海龟蛋好吃,说刚出海回来,海外有的是未开化的海岛,随便赏点子钱就可以玩个痛快。丫就是一个神经病、败家子、傻大缺、二百五、破坏王。啊——呸,天朝有这样的人真是耻辱,除了吃喝玩乐,屁都不会。“
眼见若菱越说越激动,琥珀连连劝慰:“算了,算了,别气坏你自己。天朝盛世,天下又太平,难免会出现贪图享乐之人,你也决定不了别人怎么活不是?又不认识,何必呢,我们先管好自己再说吧。”
“哼,反正以后见一次我就要骂一次,哪天撞到我手里,看不整死丫的。”若菱挥舞着粉嫩的小拳头,兀自气愤不已。
因为存着一份疑虑,正月十五再去送饭的时候,琥珀就多了个心眼儿。别人都在头悬梁锥刺股,朝暮这边当然还是与老李把酒言欢,只是这一晚只有他们两人,其他人再也不好跟他们厮混,毕竟距离考试是真的没有几天了。
“你说你们何苦?直接回家去不好麽?”琥珀见没有外人,索性跟着进去,帮他们布菜。
“我们也学来的,挺刻苦的,就是他们太夸张了而已。”朝暮撇嘴。
老李则只顾着吃,“哎呀呀,好久没吃到这么好吃的鸭子了,真是的,书院里的伙食连点油水都没有。等上了榜,老傅,我请你去最好的酒楼吃酒。”
“吃你的吧,那么多话。”琥珀忍不住斥责,“你就那么肯定能上榜?”
“切,别瞧不起人,隔壁那傻叉能上,我们还能比他差不成?”
“诶?”琥珀来了精神:“就是那晚拿扇子那人?”
“对,贼能装B。”老李忍不住唾沫横飞,“丫的就是我们死对头。”他撇了一眼朝暮,见后者面无波澜,正自顾自吃的香,不像有阻拦的意思,才又开口继续说。
“我们书院不是叫江明吗?原来那丫的在烛火书院。我们两家本就是死对头,当年刚入院的时候,有一次去参加公主府牵头的曲觞流水,朝暮做了一首诗,其中有一句:烛烛晨明月,江明天下白。当时夺得全场喝彩,然后对面书院来了一个贼漂亮的女子,说是请教高姓大名,朝暮很仗义地告诉人家他叫李昌谷。”
“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