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狼英(1 / 2)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对于一向喜欢将自己生活安排的井井有条的狼英,更是如此。
一名高贵的混血儿,母亲是统御江国北部辽州一片区域,数百公里内赫赫有名的雪山狼王,父亲则是山脚下一座十八线小城市中霸占大半郊区,全身金色柔顺毛发的狗王,可谓出身高贵,名门望族。
自打一出生,两个族群的所有疼爱和审视的目光便汇聚在她身上,作为未来王位的继承者,不仅需要孔武有力的身姿,更需要阴险狡诈的智慧。
可是她做到了,三个月时开始独自在大雪皑皑的深山中狩猎,六个月时便能同父亲一起和城市郊区数大帮派进行周旋和谈判,每当族群中的长老看到她时,都不禁激动地连声高吠。
应该是在高唱着对未来女王忠诚的赞歌和美好的祝福,狼英这样猜测着。
毕竟狗叫她听不懂,平时和父亲的沟通全靠看父亲扑棱的尾巴才能看出来什么意思。
不过这些都不碍大事,正当狼英准备施展个“狼”才华,一展雄图大业之时,在她三岁那年,成功被城里的城管大队作为抓获。
“兄弟!快过来看,这条金毛真的好漂亮!”城管对不远处的同伴喊。
金毛指的正是在笼子里一脸茫然的狼英。
同伴过来。
“确实,没想到流浪狗也有这么漂亮干净的金色长毛,”同伴又仔细瞅了瞅,“等等,看她的尾巴,狗应该是竖起来的,它不会是头狼吧?”
“兄弟你就别开玩笑了,你见过金色毛发的狼?况且性子还这么温顺,一看就是金毛嘛。”
两人又同时看向笼子。
狼英一动不动,趴在地上装死。
城管皱起眉来:“你这样一说,它这卧姿,确实是有些像狼。”
两人面面相觑。
在三天后,这座小城市的动物园多了一匹毛色变异的灰狼,她那金黄色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毛发甚受小朋友们的喜爱,甚至上了晚间新闻,引来众多生物学家研究。
计划之外的事情发生了。
尽管动物园内的伙食确实很好,整个狼都胖了一圈,狼英本狼也很享受悠闲的生活,但她还是想要离开这里。
原因有二,一是想念自己在山上的母亲,二是地盘太小,放不开手脚,难以一展抱负。
真正让狼英下定决心的是另外一件事,从饲养员和其他人的谈话听得。
在最开始时,狼英确实听不懂人们在叽里呱啦说些什么,但随着时间久了,突然在一天,她就能听懂了。
所谓开窍。
而这开窍,也让她终于明白为什么饲养员老是往自己地盘里放进来公狼。
配种,原话是这么个词。
以往时,饲养员前脚把公狼放进来,后脚狼英便会凑上前审讯一番,让他们报出来名号和家庭住址,然后暴揍一顿。
然后他们便会哀嚎着引来饲养员,夹着尾巴逃离狼英的地盘。
不过似乎次数太多,饲养员有些烦,也实在禁不住一群秃顶专家的要求,于是准备干脆直接上催情药得了。
饲养员和秃顶专家的谈话完全没有避讳狼英,应该说就是站在她地盘旁,边指指画画边商量计划。
狼英就竖起耳朵听。
心中那个气啊。
顿时决定提前实施自己的逃跑计划。
她的计划很简单,总的来说,分为两步。
第一步,变成外面游客的模样。
第二步,打晕饲养员,跑出去。
第一步是因为便于隐匿自身的踪迹,第二步是因为虽然饲养员算不上是个好家伙但伙食一直都很不错,所以狼英决定饶他一命。
说干就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