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表哥好眼熟(1 / 2)
他突然想起卓子昂的话:
——“她在孤儿院长大,为什么是这副懵懵懂懂贪吃贪睡又贪玩的样子;为什么穿衣服的风格突然大变;从你们认识以来,你还没有见过她拿画笔吧?”
在听到卓子昂那些话之前,他对她身上很多不一样的地方视而不见,而现在……
“怎么了表哥,你不喜欢吃鸡爪吗?那可以尝尝包菜,撒点辣椒粉上去,超级香。”沈妙快乐地安利,吃东西嘛,当然身边的人跟着一起享受,这样更香。
霍尧开口:“你的指甲,会不会不方便?”
“啊?”沈妙用指腹摩挲了一下几个指甲,这还是刚到燕西那天晚上,她住进庄容家安顿之后,溜出去做的呢。
当时心情好,想到马上要去sc搞钱了,所以做了个店里最豪华的,镶珍珠的!
要不是那个小妹说每个手指都嵌个珍珠就不好看了,她还想十个手指都安排上呢。
“挺方便的啊,这家鸡爪不用手撕,骨头都炖烂了的。”沈妙说。
霍尧皱眉,正要再说话,女老板的老公出来,一看,道:“你怎么又认错人了。那个女娃娃两个月前还来过,说要出国了你不记得?”
女老板看着沈妙,迷惑了。
沈妙眨巴眼睛:“出国出差,回来了。”
女老板老公:“还染了个红头发,短发呢,小时候倒是长头发像她一样。”
沈妙:……
安静如鸡。
女老板恍然:“哦,真认错人了呀。你不是那个以前经常来吃的黄毛小女娃啊。”
沈妙干笑,呵呵,呵呵。
偷偷瞟一眼表哥,表哥似乎在思考。
沈妙赶紧:“我以前也来过的。我还要一份鸡爪。”
然后冲表哥笑笑:“我小时候长得和现在不一样,买了就走,老板娘没记得我。”
看表哥终于点了点头。沈妙松了一口气,好险。
霍尧也松了一口气。
哪怕现在的她已经什么都不缺、再没有了儿时的阴影,但听到她过去舍不得花钱吃东西,他还是感到心里微微的酸胀。
她明明很喜欢食物。
还好那不是她。
又想到卓子昂说的,她从前大概是工作很辛苦的,才让自己从孤儿院走出来。可现在因为身体关系,却不能再做设计。
她做不了设计,就干脆把指甲装饰成漂漂亮亮的样子。
这便是她,从来不会抱怨生活哪里不好,不管遇到什么事,总是能想办法让自己开心。
他伸手拿过桌上的纸巾,替她擦了擦唇角沾上的卤汁。动作轻柔得不像话。
沈妙僵硬了一瞬,但一想,毕竟表哥是一位海王,做惯了海王,总有些习惯动作的。就像她自己,做惯了咸鱼,就很离不开小零食和游戏机,以及条件反射地讨厌上班,和抱紧金大腿。
她自己作为一个咸鱼,就不要去对海王指手画脚了。
毕竟同样是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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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旁边是个广场,这片属于燕西老城区,人文旅游的地带,又快要过年了,广场上聚了不少人,还有很多小吃摊、圈娃娃游戏摊等等,都是附近城镇的人过来赚游客钱的。
沈妙静静看着一个卖糖画的爷爷,小小的煤炉上架着铁锅,铁锅里烧热了红红的糖汁,烧得冒泡泡,然后用铁勺挖出一勺,稳稳浇在白白的大理石案板上,几下子就勾勒出漂亮的小糖画人儿。
这个世界的科技、人文都和她原本的世界差不多,但两个世界总有些小地方不一样,比如她上一世就没见过这种糖画。
老爷爷将做好的小糖人交给上一个顾客,见沈妙看得认真,就说:“来一个吗?5块钱转一次,抽中什么做什么。”
老爷爷指了指大理石案板旁边的木盒,木盒上用毛笔沾墨汁画了个圆盘,上面分成13个区,每个区画了个标识。
有十二生肖里的十二个动物,还有个神秘微笑。
圆盘正中立着硬纸壳做的指针。
路过的人:“别抽这个,十有八九都是中个小老鼠,不合算,还不如多花两块钱让他给你做个龙啊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