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谈判小能手(2 / 2)
“你依旧给我保底每月一千元,然后我参与的每部作品,按照参与程度来分提成,我只要一成,这样就可以了。”
腊梅的话像响雷在郭鸣华头上炸开,他苦笑道:
“腊梅同学,你还真是狮子口大开,国内的编剧,我知道分为全职和业余的。
全职的编辑一般都挂在作协或者文联的名下,他们写一部作品按字来算稿费,一字五分钱的话,一部三十万字的作品也无非是一千五百块钱,而你轻轻松松,一年不做什么,就能领一万二千元,难道不应该满足了吗?
要知道,国内的编剧,我出一个月五百的工资,就有大把趋之若鹜,没有人敢象你这样提这么高的要求。”
腊梅笑道:“我并不是随意提价,好莱坞不就是这样的制度吗?好的编辑比演员,比导演更具有价值!
我这部作品参加了你的作品征集,可以用当初约定的价格卖给你,但是下一部戏我就不一定投给你们公司了。”
郭鸣华听了,心里一震,没想到腊梅还是个谈判小能手。
的确,现在影视公司那么多,好的编剧却不多,如果腊梅不投给他们公司,投给他的竞争对手,那他还有戏吗?
腊梅真是狡黠!
不过也很有趣!
郭鸣华觉得,腊梅未免太年轻气盛,所以还需要打磨,于是他客气地道:
“腊梅同学,既然谈不妥,那就算了,我们先把征集剧本的事谈一谈吧,这是我们的合同,你看一下。”
郭鸣华带了公司的法律顾问陈律师一起前来。
陈律师在边上一直默不作声,此时一听到涉及他的业务,赶紧从包里拿出一迭合同,递给腊梅仔细察看。
腊梅细细地看了起来。
郭鸣华以为她是学生,对法律在行,没想到腊梅却看得很仔细,一副斟酌的模样,让郭鸣华心里直打鼓。
腊梅仔细看完,道:“陈律师,合同这边有个条款需要修改一下,比如说编辑把剧本卖给剧组后,无权参与修改,我觉得这也不符合好莱坞电影的运行规则吧?
我觉得应该改成编剧有参与修改情节的权利,而且在确定购买本剧本后,修改部分不能超过全文的三分之二。”
腊梅索性给他们定了规矩。
陈律师听到腊梅说得头头是道的,他看了眼郭鸣华,意思是让郭鸣华做主。
郭鸣华也没想到腊梅对法律这么精通,于是道:
“这条可以有,我让陈律师重新增补条款,再打一分给你。”
郭鸣华和腊梅聊天,这才慢慢发现,原来腊梅真的能够写出这样的作品,因为她的思想早已超越了普通高中生的范畴。
郭鸣华让陈律师当场修改条款,又到外面去找了个打印店,重新打了两份一模一样的合同,说:
“现在合同按你的要求修改了,可以签了吗?”
“好,可以签了。”
腊梅等陈律师把合同拿回来,先看了一遍,确认无误,便潇洒地在合同上写下了自己的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