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杀人狂(1 / 2)
“绞刑”是一种简单有效、快捷方便的行刑方式,而且相对来说没有太大的感官刺激,不像斩首、腰斩、车裂、凌迟等。
一般来说,有根结实的绳子就够了。刽子手也无需经过特殊培训,会系鞋带的就算持证上岗了。不像负责砍头的刽子手,必须让刀刃顺着骨头间隙切下,以达到一刀下去人头落地。
至于行刑工具,简单到只需一根结实的绳子。至于歪脖树和脚下的凳子,真的可以没有。因为“勒死”也是绞刑的一种,见过拔河比赛吗?绳子的中间系一扣,套在脖子上,两边的人一起向两边拉。
严格来说,“绞刑”分为两种,一种是“缢”,就是俗称的“上吊”;另一种才是“绞”,用绞盘的原理,通过旋转绞盘而使套索收紧,直至受刑人窒息而亡,或者就是简单粗暴的“拔河”。
也许是因为这种刑罚没有强烈的视觉冲击,显得没那么血腥、残忍,而被当今社会的许多国家继续沿用,比如某海湾国家的前领导人,就被某霸权国家抓住,然后用绞刑处死。
在我国古代,绞刑也是一种仁慈而荣幸的一种死法。因为可以留个全尸。按照我们的传统思维,死后留全尸就是一种荣幸,可以入土为安,轮回转世。
所以,对于生前立有大功,或者比较值得同情的罪犯,皇上才会开恩,“赐三尺白绫”,让犯人在狱中自我了断。领到三尺白绫的犯人,都会在狱中叩谢,感激涕零。比如被嘉庆赐死的巨贪和珅。
而在西方,却正好与之相反。绞刑是用以处死平民百姓的,而贵族多用斩首。这也是东西方文化的不同。
在卡拉迪亚大陆,人们对于死刑的方法也有不同的见解。
例如,斯瓦迪亚,以古卡拉德文明之正统而自居。在斯瓦迪亚,斩首仍是贵族们的光荣,因为他们相信,在尸首分离的一瞬间,灵魂会从躯体内飞出,飞往天堂。而如果是被绞死,灵魂就会闷在肮脏的躯体中,变成恶魔。
而最狠毒的死法,就是在荒郊野外的树林中,被吊死,还无人收尸、掩埋。因为这样一来,包容着“恶魔”的躯体是半悬在空中,上不挨天、下不挨地,又吸纳了林中的各种怨气,久而久之,会尸变成厉鬼,祸害他们的亲人。
为什么是回头祸害自己的亲人,而不是杀死自己的仇人呢?他们的解释是——因为他们只认得自己的家……
而这种『迷』信的风俗,在斯瓦迪亚和罗多克之间却很盛行。不仅民间对此坚信不疑,就连王公贵族之间,也笃信这些歪理邪说。
所以,每当他们要惩罚自己的仇人,就会把抓来的仇人吊死在罕无人迹的森林里。
顺便说一句,他们的这个邻居——诺德人,更喜欢劈开人的脑袋,拿仇人的头盖骨当碗使。
迪斯平男爵『性』情残暴,嗜血好杀,他们的家族也是在斯瓦迪亚响当当的一个大家族,很有势力。在于诺德人的战争初期,他们家族的很多封地都遭受了诺德人的洗劫,这激怒了残暴的迪斯平男爵。
他的武功没有他的脾气大,在战场上杀敌的能力远不如他杀俘虏的能力高。手下本身就没几个兵,还被他指挥得一塌糊涂,没少帮倒忙。
之所以会让这个货出现在战场上,全是因为他的舅舅——哈伦哥斯伯爵。
迪斯平男爵的母亲,菲丽娜女士,是哈伦哥斯伯爵的妹妹。这二位是甥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