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订婚(1 / 2)
在现实生活中,一个男人如果真正地动了感情的时候,他的爱就会比女人的爱要伟大得多。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个女人要是恨起一个人来,倒是比男人要持久得多!
“来,把这戒指戴上,”程子扬在对宁肖命令着。“让我看看!”
“不用吧!”宁肖似乎有些拒绝。“我感觉手上戴上这样的东西,好别扭哟!”
“这话属于我们男人说的。”程子扬就在规劝着。“我都不嫌弃戴在手上别扭,你还嫌弃什么?”
“可是,我不太喜欢这个样式。”宁肖只得竭力地搜寻着能够拒绝的理由。“我的空间里有好多这样类似的珠宝。要不,我都拿出来,你再重新挑选一下!”
“不行,那不是我给你买的。你要戴,只能戴我买的这款,”程子扬懒得再跟她啰嗦,直接抓住了她的手。突然,他感觉她的手指有点细,而戒指却有点粗。
不过,这不打紧,他可是全项异能,用金系异能一点,戒指就变得大小合适了。
“记住,”程子扬把戒指直接戴入到她的手指上,再细细地欣赏了一下。“这东西可是我送的。你戴上了,就不能再脱下来。否则,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嗯——”宁肖无奈地点点头,表示着屈服。她可不想因为一枚小小的戒指,而跟程子扬闹翻。毕竟她要想在末世安生度日,还得依靠这个大无赖。
待给宁肖戴好后,程子扬这才把另外一枚戒指戴到自己的手上,满意地感叹着:“这回,总算是盖上戵了。不怕没有人不承认了。”
“主人,”呆在空间的灵乌见状,连忙提示着。“这只是订婚啊,还不是结婚。你得弄结婚戒指才行哟!”
“知道,”程子扬就用神识回复着他。“在这种小地方,找不到好的设计师给我设计婚戒。待回京城后,再去弄婚戒!”
“啊!”灵乌在空间是欢快地拍着翅膀,在附合着他。“对,到京城去举办婚礼,在隆重地举法,不怕她不认账了!”
就这么着,一人一鸟用神识快乐地对话着,浑然不知负责警卫的异能者们,此刻却很想找个地方躲起来。
“首长啊,”他们在心里埋怨着。“那有这样的求婚啊!明明人家不愿意,你还强人所难。难道你不知道那姑娘要比你厉害得多。万一你把她给惹毛了,你叫我们如何护卫你啊?”
宁肖也注视着自己手上的戒指,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主人,”还呆在空间的系统,此刻是很好心地提醒着她。“戴戒指的这根手指,离心脏很近。听说,它可以保护心脏,你就不要取下来了吧!”
“是吗?”听到这么一说,宁肖这才开始接受戴在手指上的这枚戒指,不再打算将它取下来了。
就这样,一场莫名其妙的订婚仪式在一道莫名其妙的场景下,完美无缺地落下了帷幕。
爱有一千个定义,没有一个定义能够把它的内涵包罗完整。
当然,爱首先是一种迷恋。情人之间必然有一种痴迷的心境,和一种依恋的情怀。否则,又算什么堕入情网呢?可是,仅仅迷恋还不属于爱情。好色之徒猎艳,无知少女人追星,也是有了一股迷恋的劲儿,但却与爱情风马牛不相及。
即使自以为堕入情网的男女,其真爱也要有岁月的检验方可算数。一个爱情的生存时间或长或短,但必须有一个最短的限度,这是爱情之所以为爱情的质的保证。
小于这个限度,两情相悦无论怎样的热烈,也只能算作一时的迷恋,不能统称为爱情。
那么,宁肖和程子扬之间,算不算作是一时的迷恋呢?历经了末世前后这么长的时间,显然不可能算作是一时了。就算是迷恋,也应该是一种相当长久的迷恋了。
迷恋而又长久,程子扬和宁肖之间就有了互相的玩味和欣赏了。而爱情也正是这样一种乐此不疲的玩味和欣赏。
两个相爱的人,彼此之间必定是常常互相玩味的。而且是不由自主地要玩,越玩越觉得有味。如果有一天觉得索然无味了,毫无玩兴了,那么爱情也就荡然无存了。
迷恋越是长久,其中热烈痴迷的成分就越是转化和表现为深深的依恋。这种依恋便是痴迷的天长日久的存在形式。也正是由于这种深深的依恋,爱情就成了一种永无休止的惦念。
有了爱情,就有了牵挂,而且牵挂起来是毫无理由,近乎神经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