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林慕蝉出世1(2 / 2)
凡鹰隼入手,第一步要开水,鹰隼火气大,先喂水消火,然后鹰把式得把住一口食,喂多了,欺头不足,喂少了掉膘,小鹰隼不用熬,直接上窝子,架出去开脸,那里人多去哪,混个脸熟不怕人。
大鹰隼就得占游架,喂姜片,慢慢熬,熬出来才敢架出去,小鹰隼带窝子,窝子里有根线,看见猎物和扔飞镖一样扔出去,它自己就抓,大鹰隼得盘飞,能做到隔山喊鹰方才可以,就是隔着一座山,一吹鹰哨,能回来,就算盘好。
要是回不来怎么办?好办,再去淘换另一只,鹰隼盘飞不回就叫飘了。这东西,讲究的人家只玩一季,当年捉当年放,因为它们还要远远迁徙,繁衍后代,所捕的猎物,也多是獐兔狐獾,而喂鹰隼的肉却是牛肉,用牛肉换兔肉,也是个败家的活儿,所以形容纨绔子弟多叫飞鹰走狗。
很显然,林慕蝉与纨绔二字相形甚远,最起码,称的起纨绔也得衣食无忧,林慕蝉还在守垃圾箱的阶段,自己衣食尚且不周,养狗也是嚼用,更没有力量养什么食肉宠物。
于是,我问她,你从哪淘换的这么铁背十三翎?
她竟然一脸错愕,反问道:这隼叫铁背十三翎?
说话听音,就养鹰来说,林慕蝉就是个空子,我问她知不知道喂食的时候的下垫儿,鹰是要定期吐轴的。所谓下垫,就是喂毛羽活食或者以动物毛裹肉喂食,因为毛发骨头会在鹰隼胃中形成一个小球,起到刮胃的作用,然后顺嘴吐出,在自然界中,鹰隼也是要吐轴的。
林慕蝉知道吐轴这回事,但从没想过人工使喂养的鹰隼吐轴,所以林慕蝉养隼,显得不伦不类,既不是鹰把式,也不是附庸风雅。
既然天下的飞禽都得怕林慕蝉,何以这海东青就不怕,也令人费解。黄金童问的比较直白,林慕蝉避而不答,她身上仿佛有个极大的秘密,不肯公之于众。
林慕蝉证明了讨鸡肠子不是为了自己吃,架着海东青,对众人说道:“天很晚了,我先回去,明早再来碰头,咱们明天去造沸水井冰吧,其他的事可以交给我。”
我追问道:“你住在哪里?是不是也扎柴堆?”
林慕蝉微微一笑道:“我住的地方,你们去不了!”
说完一瘸一拐的走了。
当夜,楚凤楼让张舒望给匀了一床铺盖,就在半截门卫室里睡下。
我望着星空,却久久不能入睡。十年来第一次混迹市井,有幸遇到了林慕蝉这样的同病相怜者,是第一个可以和我说话聊天的女子,其实她长得很漂亮,只是蓬头垢面,脏了些,虽然是跛足,但亭亭玉立之时,那份如云的袅娜,更让人过目难忘。不管她身上有多大的秘密,我都真心希望能和她长期相处下去。
至于林慕蝉所计划的,明天去造沸水井冰,我却提不起兴致,不是我对紫金木没有兴趣,而是我对楚凤楼不放心,总感觉这人怪怪的。
我掰着指头分析了一下身边的人,张舒望八十了,跟着我们出来流浪,无非是想在百年之后,有几个后生把他埋了,顺便烧刀纸,他和鲁虾蟆作了几十年邻居,彼此都摸底,和他到没有什么隔腹的话。
黄金童虽说认识时间短,而且此人前半生作恶多端,但终归是个性情人,那日张舒望家被鼠祸,为了救张舒望,急的他如同火烧了尾巴,那种急切是装不出来的。这人不是好人,却可以做好朋友。
唯独这楚凤楼,摸不着底细,但火叶枪是人家发现的,又不好明面上把他赶走。一时间,我很踌躇。
黄金童半夜起来撒尿,我把他叫住,给他说了我对楚凤楼的担忧,黄金童递给我一支劣质烟卷,我心里面有林慕蝉的影子,心事重重,平生第一次抽烟。
当时月色很浓,有青云摩挲,山间万籁俱静,有几声秋虫鸣叫,越发寂寥。
黄金童也睡不着,说了些心里话:“其实我这么多年来,从高材生到阶下囚,历经人世坎坷,看透了些事儿,什么钱不钱,宝不宝的,我没拿身外之物当真。
这火叶枪你说不砍咱就不砍,可有一样,你我张舒望,咱都是些没人疼没人管的人,结伙出来流浪,本就是想各寻个好前程,就说你吧,希望那一天能把你这怪病给治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张舒望吧,积攒点棺材本儿。我呢?我四十冒头了,大富大贵这辈子不敢想了,只想着生平能跟几个志同道合的人,做几件轰轰烈烈的事,还要娶一房女人。在我年轻的时候,娶媳妇没现在这么难,那个时候还讲究个感情,一个中学里,每届学生中总有那么几对感天动地的情侣,顶住家庭阻力结合在一起的,现在一蟹不如一蟹,除了钱没别的心思。所以能跟着你赚点钱讨个老婆,我也知足了,可能是当年我做了孽,如今得了报应,也未可知。”
黄金童一番话说的,让我想起了二爷爷,我给他讲了讲二爷爷和鹊玉的事。黄金童听完两眼放光,急道:“现在鹊玉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