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老奸(1 / 2)
特工这个词,高航只在书中看过,在电视中看过,在现实里,似乎离他很遥远,没想到,竟然能碰到货真价实的。
吴尽欢笑了笑,说道:“不管他以前是做什么的,格格你只需记住,从现在开始,他是我的人,是你们的兄弟。”
高航愣了一会回过神来,向吴尽欢点点头,正色道:“欢哥,我知道了。”
吴尽欢话锋一转,问道:“家里还有枣吗?”
高航想了想,说道:“前两天来福买了些楼兰枣,现在应该还有剩,我去问他要。”
他说的来福名叫周福来,大家都习惯叫他来福。
虽说他的名字很喜庆,但他人和喜庆一点边也不沾,生得五大三粗,高人一头,乍人一背,身上的汗毛也重,冷眼看去,活像狗熊成精了似的。
要说打架斗殴,惹是生非的本事,孙凯能排第一号,而这位来福绝对排第二位。
高航从来福那里拿来半袋楼兰枣,帮着吴尽欢洗干净,做了一锅红枣粥,吴尽欢还特意在粥里加了一些枸杞子。
等饭菜都做好后,众人规规矩矩地围坐在桌旁。
闻着面前香气扑鼻的红枣粥,人们皆忍不住吞了口唾沫。
虽说肚子饿得咕咕叫,但没有一人先动筷子。
吴尽欢和他们住在一起,也很照顾他们的起居,但不代表众人不懂规矩。
等吴尽欢拿起勺子,吃了第一口之后,众人这才纷纷端起饭碗,大口吃喝起来。
金在旁有悄悄观察,刚开始他还觉得奇怪,看人们对吴尽欢的尊敬程度,显然他是这群人的老大没错,不过又哪有老大给手下人做饭的道理?难道是自己的感觉错了?
现在到吃饭的时候,他总算意识到自己的感觉没错,吴尽欢的确是他们的老大,只不过他对他们很照顾也是真的。
在朝鲜,金从没吃过红枣粥,他低头看着,迟迟没有动筷。
高航含笑解释道:“金,今天早上的粥,其实是欢哥特意给你做的,里面加了红枣和枸杞,红枣是补血的,枸杞是补气的。”
原来如此。金先是向高航感激地笑了笑,而后又郑重其事地站起身,向吴尽欢躬身施了一礼。吴尽欢含笑摆摆手,说道:“坐下吃饭,在我们这,不用这么客气。”
金坐回到椅子上,拿起碗筷,在吃第一口的时候,他的眼睛也顿是一亮,心中赞叹一声好吃。
看到金把一整碗的粥都吃个精光,高航乐呵呵地拿起他的空碗,说道:“我再给你盛一碗。”
“谢谢航哥!”
“你叫我格格就行,兄弟们都这么叫。”
“谢谢格格。”
高航仰面而笑,拍下金的肩膀,去帮他盛粥。
孙凯说道:“欢哥,我们来Y市的时间也不短了,还没出去好好逛过呢,要不今天我们出去逛逛?”
吴尽欢没多大兴趣,随口说道:“你们去玩吧,我在家里看看书。”说着话,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打钞票,分出一半,递给高航,说道:“格格,带着大家玩得开心点,记得照顾好大家。”
众人当中,格格是最老成,头脑也最机敏的,吴尽欢对他也最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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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S夜总会。二楼包厢。
今天Y市易货圈里的三大巨头,金守业、彭征、王珣齐聚一堂。确切的说,原本是彭征和王珣相约在这里见面,金守业是闻讯特意赶过来的。
大半年前,彭征主动找上王珣,提议两人合伙做酒店。
当时彭征拍着胸脯保证,这桩生意稳赚不赔,赚了两人平分,赔了全算他的。
彭征把话都说到这种地步了,王珣当然也相信了他。
过后王珣又通过好一番的考察,觉得彭征要承包的那家酒店生意还真不错,随即两人把事情定了下来,一同出资,承包这包这家酒店,所有的收益,两人五五分账。
做生意这件事很邪门,同样的生意,由这个人做可能财源滚滚,而换个人来做,就可能一落千丈。
很不幸,彭征和王珣就赶上了这样的邪门事。
原本生意不错的酒店,自从被他二人承包之后,一落千丈,每月的业绩成直线下滑,别说想从酒店身上赚回投资已然没有可能,每个月反而还得往里面搭进去不少钱,才能勉强维持酒店的正常运营。
一个月、两个月是这样,他二人还能受得了,可一连半年多,月月都是这样,哪怕家里有金山银山也受不了了。
最后两人只能无奈地关闭酒店,当初的投资,可谓是血本无归。
这么多的钱,说没就没了,王珣哪能干。
他找上彭征,让他把自己赔的钱都还回来。彭征差点气乐了,做生意本就是有赚有赔,这很正常,赚钱了你要分红,赔钱了你向我要成本,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王珣提醒彭征,当初他找自己的时候可说得清楚,赔钱都算他的。彭征闻言,立刻装起糊涂,一口咬定,自己当初从没说过这么不靠谱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