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两局“中枪”(1 / 2)
在仔细梳理了与首任县委书记的聊天情况后,我开始拜访第二任县委书记。打电话联系,二任县委书记很乐意与我聊聊月光县的事。
省城云湖公园僻静处,我和第二任县委书记坐在长条椅上聊天。
二任书记很健谈,他直言不讳地说:“我知道月光县的工作不好搞,我预料到无论我怎么做,都会以悲剧收场。但既然‘上头’将我放在这个位置上,我只有尽其所能把工作搞好。”
我笑了笑:“态度很端正啊。”
“能不端正吗?能容得你不端正吗?和大多数初来乍到的官员们一样,我首先要做的就是默默无闻搞些调查研究,多方面了解情况,以寻找工作的突破口。”
“从哪方面突破啊?”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我心里有了底。无论谁当家理政,发展经济肯定是第一要务。要发展经济,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在贫穷的月光县。必须招商引资,引进‘外援’。要引得进来,留得住,还要生根、开花、结果。这就必须要有一个好的投资环境,而月光县投资环境很差,很难吸引人,招商引资的效果无疑会大打折扣。我决定从整治投资环境入手,重点是整治职能部门吃卡拿要、不主动热情为企业服务的问题;狠抓经济工作,重点是招商引资。我想,只要把经济搞上去,有了钱,其它种种问题就会逐步解决的。”
“筑巢引凤,招商引资,这个思路不错啊。”
“我首先搞了个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季活动,一方面开动员大会,在全县开展‘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活动,另一方面成立了以纪委监察、审计部门组成的调查组,专门调查职能部门吃卡拿要、为企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准备找出几个影响恶劣的事件,严肃处理,杀一儆百。调查中一些企业反映强烈,纷纷指责一些职能部门故意设卡设套,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服务态度恶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根本不把政策原则、讲话要求放在眼里。可一谈到具体的部门、具体的人或事,都讳莫如深,环顾左右而言他。轰轰烈烈的整治季活动有半途而废的危险。”
“不可能这么悲观吧。”
“古人云,天无绝人之路,地有好生之德,花有荣枯之期,水有无尽之流。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一封匿名举报材料转到我手上,一家陷于困境的民营化工公司的职工举报了税务局、环保局等几个部门的问题。调查组很快就将事情搞清楚了。原来,董事长指责聘请的总经理经营管理不善,致使公司经营每况愈下。而自恃奋发有为、经营有方的总经理不服,将原因推到了职部门身上。但不管公司陷于困境的原因在哪,职能部门的确有问题,最恶劣的两起事件涉及到税务局和环保局。”
“什么情况?”
“税务局一个小小的专管员说公司账目不清,要补交税款并罚款。而事实上,公司是年年纳税先进单位,账目基本上是清楚的,只是会计因为疏忽,将一笔销售款项做到了其他科目上。尽管会计在税务核查中承认了错误,并马上改了过来,也没有影响正常纳税。但税务专管员依然不依不饶,每天像苍蝇一样盯着这件事,还格外‘严格认真’地审查每一张会计凭证和原始单据,渴望从鸡蛋里面挑出骨头来。公司没办法,只好请专管员进市区吃饭,这专管员又约了几个朋友一起用餐,酒足饭饱后,专管员一行人提出要娱乐。公司就请专管员一行人跳舞,给每人找了一个舞伴,跳完舞后,又应专管员的要求,再请他们一行洗桑那,请小姐按摩。让人气愤的是,这个参加工作还不到两年的专管员竟然一个人一次点了两个小姐……,你说邪不邪?”
“那环保局的问题呢?”
“再说环保局的问题,本来,化工公司一直致力于污水的处理,投资500余万元搞了个污水处理装置,污水排放已达标准,可环保局局长抓住一些农民承包的渔池死鱼的事件大做文章,指责化工公司排放的污水未达标,致使农民兄弟饲养的鱼大部分死亡,失去生活来源,要罚款赔钱,为农民兄弟伸张正义。还在幕后唆使农民围堵化工公司,严重影响了化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公司私下里找人与这位局长大人接触,局长说,只要‘工作’到位,其他的事情都好商量。心领神会的化工公司赶紧准备了一个15万元的红包,恭恭敬敬地递上去,局长在‘笑纳’后,‘秉公’执法,说经他们认真地、负责地、科学地、反复地检测,化工公司排放的污水是达标的,与死鱼没有关系,并出示了相关的检测报告……,可怜敦厚朴素的农民兄弟,被我们的干部们当猴耍了一把。”
我气愤地说:“这太不像话了,不严肃处理不行啊。”
“当然要严肃处理,这两件事证据确凿,由不得抵赖。县委常委会在听取了调查组的汇报后,做出了三点决定:
1、撤销环保局长兼任的党委书记职务,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提请县人大罢免环保局局长的职务,罢免县人大代表资格,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开除税务专管员的公职,由团组织按程序清除出团。
3、税务专管员一行退还化工公司的全部招待费用。”
“处理得好。”我很赞成这种处理,就应该狠刹这股歪风邪气。
“是啊,不严肃处理不行啊。”
“你们处理顺利吗?常委会是一致通过的吗?”我问。
“不顺利,好在我未雨绸缪,工作做得周到、细致、彻底,几乎没留什么‘死角’。”二任县委书记说。
“怎么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