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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琳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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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外面,李凡再一次见到琳琳,琳琳今天穿的依旧是白色的纱裙,针织的白色上衣,一双白色的运动鞋。

远远望过去,就跟个仙女一样美丽,可是如此美丽的人,不过就是酒吧当中一个陪酒的。

混迹在夜场当中的人,认识着一群吸烟喝酒纹身的女人,天天能见到的只有一些社会的小混混。

在这种环境中生存着,没有人可以出淤泥而不染啊,做一个好人很难,做一个坏人也很难,但是做一个自我堕落的人就很容易。

被现实压垮的人,只能在漆黑的夜里,在那些夜场当中,山呼海啸,叱咤风云,搅动乾坤。

他们为了摆脱生活的苦,在无数个白昼里把自己藏起来,然后在夜色中推杯换盏,一掷千金。

这个夜晚又有多少为那扔下的几个散碎银两,迷失在深夜的酒里,然后从此泥足深陷,无法回头。

“想我了吗?”

看到李凡的时候,琳琳扑上来就是一个大大的拥抱,混迹于夜场的时间虽然不长。

但她熟知男人最想要的是什么,不过是一个微笑,一个拥抱,言语当中的些许温柔。

就能够让男人啊,为之付出一切。

“是啊,有点想你呢,自从看到你的第一眼起,就被你的美貌迷的是神魂颠倒,忍不住想要和你每一天都能够相见啊。”

面对跳到身上的琳琳,李凡也不是很在意,哪怕他以后或许会在这个小区生活。

哪怕,周围的人全部都亲眼目睹他的行为,哪怕有一天这一幕,成为他一生的黑点。

他都不在乎,连续被几个女朋友抛弃之后,他早就看淡这人世间的情情爱爱。

这一生都不想结婚,只要不结婚,无论他把哪个女孩子抱在怀里,他都不会有任何德行上的介怀。

“唉,可惜你养不起我啊,嘴上说着想我,我一跟你要房子,要车,要钱,你就会说我现实,拜金,当你以这样的态度对我的时候,我会离开你,你就又会说我背叛爱情,看到个有钱的人,就跟人家走了。”

琳琳这些话,不可谓不是一针见血,可是这世上有钱人就那么多,大部分还是平凡的普通人。

可是大多数女人,都已经把自己当做仙女,高高在上的样子,是凡人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

她们在不经意间,又会赠与凡人微笑,带给他们的却只能是无尽的痛苦。

毕竟仙女,根本不会懂这人间烟火,柴米油盐本就是凡人的生活,他们根本没有能力建造出仙女所向往的琉璃仙境。

“怎么搬这里住了。”

抱着李凡的琳琳并没有打算下来,反正李凡都不在意周围人的目光,她在这里又谁都不认识的。

就更加的不会在意。

好在是,琳琳是够瘦啊,体重才四十多公斤重的样子,李凡抱起来也是毫不费力。

唯一有些担心的就是,这一幕如果被李梦影看到,她会怎么想,早知道今天。

当初就不该撒谎说成是李梦影的男朋友,说成哥哥多好啊。

现在也就可以不用去在意李梦影的感受,就可以无所畏惧的抱一抱,别的女孩子。

见琳琳问起,李凡倒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便说他在这里买了房子,这才搬过来住。

“我突然发现你还挺帅的。”

抱着李凡的脖子,琳琳认真的看着李凡说道,随即又问道:“买的多大的房子啊!”

都是成年人,李凡也是心知肚明,怀里的琳琳看似问的随意,她其实是在试探他的财力。

男人的财力啊,那就可以决定一个或者更多的女人对他的态度。

至于李凡的长相,是还可以的那种,绝对谈不上很帅,但至少过得去眼,看上去也挺舒服,看多了,再穿的干净点,也挺养眼的那种。

“四室两厅,两厨两卫。”

果然,李凡说完,就看到琳琳的微笑更是温柔了几分,说实话,四室两厅两厨两卫,这样的配置。

无论在哪个城市里,那都算得上是顶配,不由得琳琳是亲了一口李凡,撒娇让李凡背着她回家。

回家的路上,李凡就开始考虑怎么解释跟李梦影的关系,他并不是想要跟琳琳发展点什么。

而是,李梦影真的是他碰不得的人,无论从任何方面去考虑,李凡都不允许,他对一个失去记忆的人有任何非分的举动。

李凡他自问,他算不得什么好人,女朋友也换过无数个,虽然他永远是被抛弃的那个。

但是,他早就觉得无论是身体和精神,他都已经不够纯洁,只是没有坏的离谱,坏到想要去触犯森严神圣的律法。

“到家了,下来吧,我妹妹还在家呢。”

一直到门口,听到家里还有人,琳琳这才下来,随即有些嗔怪的瞪了李凡一眼,那意思十分明确。

就是家里有人叫我过来干嘛。

用钥匙打开门,回到家中后,沙发上的李梦影只是简单的看了这边一眼,对于出现在家中的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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