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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火药乐队(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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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光点了几个菜找了张饭桌刚坐下,脸上永远泛着红光的山姆虎虎生风地过来。

“刚巧门口遇到小天。”

“还没吃吧?”我不等他坐下将饭票扔到他手上:“自己点去。”

山姆今天没戴棒球帽,而是剃了个寸头。我怎么看他后脑勺这块都像是没剃好。

“怎么剃了个瘌痢头啊!”

“你不懂,这是美国最流行的发艺:纹发。相当于身上的纹身。”山姆指着自己的后脑勺:“瞧好了,纹的是丘比特之箭。”

我仔细看他的后脑,还真是用不到一厘米宽的特殊推子在短发上理了一个“穿透爱心之箭”的图样。这可新鲜,不知他哪儿剃的,改日推荐给大头:头大可操作,效果好。像我和光这类头型窄的就算了吧。

“你这样上班单位不管你?”光笑着问。

“我们单位很宽松的。”山姆笑着,开始放开肚子大吃起来。这小子点了两块大排,我都为小天感到心疼。

“小天说他们学校有支摇滚乐队你知道吗?”我问山姆。

“‘火药’嘛,我知道啊。我高中同学就和他们同寝室的。”山姆头都没抬闷头吃饭。

我生活的城市里居然有一支摇滚乐队,怎么我都不知道呢?!

这时,小天带了两个年轻人找到了我们的桌子,那俩正是“火药”乐队的成员。

“我是郑均,外贸系的。”一个看上去桀骜不驯但很有才气的大男孩跟我和光握手:“欢迎你们下个月来看我们演出。”他的手温暖有力。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郑均,当时他还没出名。但我从他眉宇间看到一种不同寻常的气质——这是我从环北小商品市场书摊里买了本不知真假的《麻衣相法》的后遗症。虽然那本书印刷伪劣、排版混乱、错别字频出,却多次在事后显示出上面的某些记载所言不虚。

彼此寒暄几句他们便告辞了。我开始明白光说的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全新的时代,是个不断刷新人们认知的时代,百废待兴,处处充满着一种引人往前、向上的积极态度。就如我们“乐友”歌迷会一样都是新生事物,故很想了解国内自己(还是同城)摇滚乐队的状态,决定届时一定要来捧场。

听众联谊会在杭电的大礼堂举行。周边的杭师院、丝绸工学院、工程技术学院等来了好多学生,将礼堂挤得满满当当。电台的人到达时,我心里一阵紧张,生怕雪莉会出现。结果只有阮舟和一个女播音员,以及两名拎着器材箱负责录音的工作人员。我松了口气。

柯哲也急匆匆赶到了,他说下班先回家吃了饭,再赶过来,半路还修了断了链条的自行车。真是效率啊!

待遇不错,我们“乐友”歌迷会四人都上了主席台,与阮舟他们坐在一起,还有学生处的负责人等。

望着台下济济一堂的人群,我想起第一次登上舞台的时刻,是在学校文艺大会上独唱张明敏的歌曲。上台前十分紧张,给我吉他伴奏、舞台经验老道的榕生对我说,你就把台下的人当做幼儿园的小朋友就行了。此后,我们多次上台,逐渐对台下的观众习以为常。而如今情景再现,却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联谊会十分成功,互动得也挺融洽,不,应该是火爆。当活动结束我们一行向大家告别时,前排热情的同学都冲上台来,有拿相机来合影的,有拿本子要签名的,连我和光都没放过。

我既不想打击大学生们的积极性,又不愿他们以后发现我只是个无名小卒,故意将签名写得“鬼画符”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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