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规矩成就方圆(2 / 2)
“定下初稿后,我们及时把初稿送给了易书记。易书记修改了两天之后,又提交公社党委、管委研究讨论。昨天,公社党委、管委围绕着初稿整整讨论了一天,又对草稿进行了不少的完善、修改和补充,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一个稿子。”
“今天,我们到这里来,把四个大队的两委干部、队长又集中起来,专门就水库管理的规章制度,召开一个诸葛亮会议,目的就是请各位进一步提出宝贵意见,把这个规矩定得更完善更易于操作。”
“这次会议之后,我们会及时将大家提出的意见,归纳整理后,再交给公社党委和管委会讨论决定。公社党委和管委形成一致的意见后,再由公社党委、管委联合下发文件。文件出台后,再按文件的要求,成立水库管理所,正式承担水库管理职责,行使管理权力,管好水库,造福百姓。
钟国正讲完后,肖水平把这些规矩和大家读了一道后,就开始一条一条的发言讨论。
周海林首先发言道:“客气话我就不再讲了。这个水库主要是我们四个大队出工出力修建的,受益也是我们四个大队。所以,水费的收取既不能太高,但也不能太低,应该以保水库管理人员开支、水库维修实际需要为限度。
胡志良说道:“每个大队派一个人参加兼职管理,报酬哪么一个定法,定好多?是由大队确定要派的人,还是由公社直接确定人员?这些都应该写清楚。”
谢毅凭说道:“我觉得,水库如果对外承包养鱼养鸭的话,会和抗旱有矛盾。到时候,承包户为保鱼保鸭子不愿放水抗旱,而农民为抗旱要水就会不管承包户的利益,所以要写清楚承包养鱼养鸭子,必须无条件服从抗旱用水的实际需要。哄么时候放水抗旱,放多少抗旱,由水库管理所决定。”
黎成明说道:“既然水库要承包出去,也只能是我们四个大队的人来承包。水库库面的承包费,不能笼统的写归水库管委会,要写清楚归我们四个大队共有,作为我们四个大队的集体收入,专门作为水库和渠道的维修费用。”
彭家旺说道:“向农民收水费可是可以,但要算清帐。水库管委会三个专职人员,四个兼职人员,四个兼职人员按两个专职人员算,合拢来也就五个人。按公社书记的工资算,一年也就两三千块钱。我们四个大队有五六千亩水田,按五千亩算,每亩收六斤谷子,就是三万斤谷子。按粮站的价格算,就是两万七千多块钱。”
钟国正和肖水平各自在自己的本子上“哗哗”的记着。
肖水平这时插话说道:“每亩六斤谷子肯定不够。这三万斤谷子,是百分之百收上来才有那么多的。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每年都不可能百分之百收完上来。再一个,收水费谷子的成本也没有算进去,还有渠道维修、水库清淤、来人来客接待和其他不可预料的支出等等开支,也没有计算在内。我认为,每亩水田至少要收十斤谷子。”
胡兵说道:“哪个人来收这些水费谷子?是公社还是大队,还是水库管委会的人员?不要到时候收不上来了,公社就把我们大队干部的报酬一笔扣掉!”
张跃进说道:“我建议,把我们四个大队的三个主要干部,都作为水库管委会的兼职人员。因为水库只要有事,总是要我们三个主要干部来解决的。进一个不进一个的,到时候有哄么事了,不但不是兼职的大队干部就会想法设法的绕道走,而且容易造成三个主要干部之间,因为报酬的问题闹不团结。所以,不要整开那两个人,干脆一起都去兼职。”
李三林说道:“还有一个问题,水库三个专职人员,除了肖站长外,其他的两个专职人员,可不可以实行一年一聘,或者是几年一聘,在四个大队中轮流聘请,或者是公开择优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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