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后果(2 / 2)
劈开车顶的是寻呈翼吗?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为什么要跟于微时合伙把乘客赶下车,独自驾车离去?
警局内,寻呈翼一手搭着椅子背,姿态舒适的答:“有乘客伸咸猪手骚扰我的女朋友,我们要报警,但司机和其他乘客表现的很漠视。我气不过,所以冲动的把乘客都赶下车,当然也口头吓唬司机了。没想到司机被吓的弃车而去,我当时脑子一轴,也不知怎么搞的,就把公交车开起来朝前冲。我从来没开过公交车,对路况也不熟,最后就……开到坡底去了。”
记录的警察疑问:“那你是怎么逃出车厢的?”
“公交车即将滚到坡下时,我跳车,抓着一颗树,自己慢慢爬上来的。”寻呈翼还伸出双臂,上满有树枝划痕伤历历在目。
有警察过来跟录口供的警察小声低语几句。
寻呈翼面色很坦然。
他这种情况算是毁坏公物,但他并不是故意的,自己也是受害者。可拘可罚可判,全在赔偿态度上。
积极追赔,公交公司不追究,应该没什么事。
就算有事,他也自己担着,不想于微时去求那个危子训。
于微时的问题不大,录完口供却被请进危子训办公室。
副队长是没办公室的,这间可能是借的队长办公室。面积不大,胜在把门一关,隔绝外面的探头探脑。
“于小姐,坐。”危子训还去倒了一杯水放到她面前。
于微时忐忑了下,还是坐了,问:“寻呈翼会没事吧?”
危子训嘴角轻勾,不答,反问:“于小姐,你知道一辆公交车的价值是多少吗?”
“呃?几十万吧?”于微时稍稍盘算了下。
危子训开始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于微时忙辩解:“他不是故意的。”
危子训看她一眼,继续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会,会被判刑?”于微时脸色白了白。
危子训肃目不语,无形中给她极大的压力。
于微时平时冷静理智,可此时有点方寸大乱。
海市的公交车,应该很贵吧?估计七八十万的样子。这,算是数额巨大吧?虽然寻呈翼不是故意毁坏,他情有可原,但法律不讲人情,他是跑不脱制裁吧?
“危警官,如果寻呈翼是为了救人迫不得已这么冲动,会不会网开一面?”
危子训眉头一挑:“救人?”
于微时迟疑了。
怎么办?要不要讲实话?讲了实话,就相当于她能听到鬼魂说话的这个秘密,又多了一个人知道。
要不要让危子训知道?
不讲的话,危子训一定不会帮忙捞寻呈翼吧?
“于小姐,我很清楚你们是良好市民,帮了警察好几个大忙。于私我也希望寻先生这次能全身而退。但前提,你得对我说实话。”危子训面容诚恳的又添了把柴。
就不信,这回还逼不出她的坦诚相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