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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习艺武比(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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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喺呀!”一声短暂的尖啸划破长空,黍子里忽然冲出一个奇怪的人身,此怪人的仅有的半截残缺手臂好像先天的,自然未长得,他身子很矮,腿占的比例却很大,很瘦,这先天条件让他行动迅速,他几乎是在遁入地底的时刻发出声响的,或许潜意识里,即将遁去得他已无生命之尤,或许,发现食物的兴奋令他忍不住发出讯息。或许,他还是过于自信,一股强烈的气息向他所在的位置席卷而来,“禁锢”林晓本能的使出这个几乎用烂的技能,因为蛮荒的虎族,自小认字起,就必须学习这个技能,方才防御所用的“气墙”就是禁锢的升级版,从固体到气体的禁锢客体变化,当这个怪人出现,林晓就已知,那是生活在燕云的地豺一族,地豺一族善遁、奔袭,能够完美的执行战略侦察任务,并通过各种声音传递信号,但是这个种族或许是头部太小,导致脑容量不足,智商普遍不高,修为也受限,所以他一般出现,都会有协同的作战人员,燕云,是蛮荒的死敌,除去西南对抗黑雾森林绵延数千里的防线,就是东南方向抵御燕云设有的一座庞大防御大城——摄燕,摄燕城西接西莱山脉防线,东联天九国度的大定城,随着燕云的侵略日渐升级,蛮荒之地与天九形成了一个短暂的战地联盟,摄燕与天九,正抓紧修筑两城之间尚余的百里的环形防线。

地豺尖尖的小嘴被缠的结实,小眼睛惊恐的滴溜溜的转个不停,深坑不可思议的被金黄的黍子填埋,林晓几乎是拎着地豺走着,脚下的黍子发出撕拉撕拉的声响,好浓重的不真实感,就连他这么财大气粗的林家少爷,也不曾见过如此数量的黍子呀!要知道整个蛮荒,哪怕最丰收的年份,也仅是自给自足而已。大风带走了蛮荒全部的收成,那庞大的数量也难怪燕云不为之疯狂了,又有一段日子不太平了,林晓眼神中闪现出浓浓的嗜血,在嗜血中,又多了那么一丝满足。

坑外,是连天的马蹄声,那声音,仿佛从云端飘来,越来越近,伴随马蹄奔腾的,还有同样短促的尖啸,没有回应,地豺族眼睛鼓着浑圆,腮帮子更是充满空气,可是他发不出声,或许,只要身边这个年轻人,不,未成年,俯下身去,他的同伴甚至不能发现这里,因为满地的粮食,混杂着被绞碎的尸体,还有掀飞的圆顶房子碎片,都预示着此地的死寂,没有人相信在这次飓风中还有幸存者,包括地豺族,他被捕的很窝囊,在他看来,平民的存在对他毫无威胁,他们必然是飓风过后的出城收粮队。可是,身边令他恐惧的未成年朝洞外一步一步坚实的走着,地豺又重新看到希望,只要出去,他的伙伴就会用最凶猛的远程武器将眼前的未成年打成筛子,这时未成年忽然朝他望了一眼,这一眼很平淡,像是无意间而为,然而这个眼神却让他的希望之火彻底灭了,因为那属于久战的战士,才可能练就的神态,虽然简单,却包含着轻蔑、嘲讽或者疯狂。当然这一切林晓毫无察觉,因为自八岁那年机缘巧合跟随战家第一次出征后,他不记得多少次溜出家门,或奇袭,或跟随军团作战,二年的军旅生涯锻造了他的一切,他热爱战场,每次战至力竭,然而当战辽找上门来向林家讨人时,林家拒绝了,一项好脾气的林念苹大发肝火,将林晓软禁数月,紧接着,又是数月的“授之以商”,然而这一切都没有难倒他,因为越来越纯熟的人格转换令他左右逢源,他虚心受教,大到林念苹,小到运输队,他都应对的游刃有余,他大度、谦逊、诚实,几乎涵盖了作为成功商人应有的所有良好品质,带着林家上下满意的目光,林晓再一次出城,收粮咯。

当林晓的头探出深坑的那一个瞬间,心性坚定的他也不禁倒吸了口凉气,他为什么要出现在这无遮拦无退路的绝地,他当然知道,近半年的囚笼生活早已达到他忍耐的边缘,作为一个不在编的战士,他清楚的知道外面的危机,可是近半年囚笼生活令他无比怀念战场上的每个瞬间每个点滴,是的,他比任何人都期待和渴望战争,那种超越生死的情愫,亦或许,处于战斗状态的林晓,就算最终会拼到力竭身死,只是心灵是满足的,一个人,了解自己的目标并为之付出一切,总胜过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

是燕云的军队,燕云,诅咒之地,在紫豺一族邪恶统治下,数十年来,早已成为周边地域的心腹大患,据老人说,紫豺一族,原本与人无异,但是数十年前,以燕云为中心的紫豺族人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异,初期的变异只限于身体体征的异常,比如紫豺族长出长长得兽耳,细细的兽腿,长长的尾巴,这些变异的部位就像豺狼一族未进化为人类之前的模样,或许,变异可以说出一种病,人们在初期尚给予同情,但是这种病慢慢二次进化,变异的种族也不再受限于紫豺一族,在之后的若干年,越来越多的变异出现了,他们大部分具有了强悍的战斗能力,曾经在战争中还深受各种族青睐,但是最后,当他们发现,狂化后的变异族类,变得冷血、杀戮、失去理智,他们搅得国家难有宁日,这使得各个地域的执政者不得不抽调更多的军队用于对抗这些失去理智的变异族类,然而这无疑的困难的,因为变异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们在未狂化的时侯是完全正常的,那些杀人凶手,往往在被捕之后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随着变异族类如瘟疫般迅速蔓延越发猖獗,人类君主终于下了“通杀令”。于是乎,为了保命,越来越多的变异人聚集到了一起,合力对抗搜捕军队,这种负隅顽抗式的对抗一直持续到那一天,一个神秘组织的到来,他们亮起散发白光的刀刃,像割稻子似的了结着这些变异人的生命,直到他们中的强者退到燕云西北边缘,燕云仁慈的没落君主纳兰性德接纳了他们,从此,那里成了人类的禁地,变异人的乐土,几十年来,变异的人类无不冒死朝燕云逃窜,燕云西北的统治变得越来越稳固,势力不断强大,借助变异族类的力量,纳兰性德驱逐黑云统治者七劫,执掌了燕云全境,但是战争让纳兰性德领略到变异族类的残忍与恐怖,七劫的军队,无不惨死在他们刀下,迁居的平民、投降的战俘,都不能成为他们放下屠刀的理由,仁慈的纳兰性德虽归顺教化,但是这些饱受人类追杀之苦的变异人骨子里恨透了人类,他们怒骂人类是伪善的屠夫,叫嚣着踏平海内,悲剧终于发生,尚是人类的纳兰性德死后,年轻的领主挲执掌了军权,在他的带领下,燕云之地与蛮荒征伐不断,纳兰家族仍然受到应有的礼遇,部分好胜的纳兰家族成员,甚至通过诅咒秘法成为真正的变异族类,也正是变异族类的残暴彻底奠定了人们对他们的畏惧和隔绝之心,人们统称他们为异魔。

要说纳兰家唯一在外的,只有他的女儿,纳兰焱,她出生后随母返回蛮荒娘家,更名为沐花汐,也成为蛮荒少年中的翘楚。

燕云的主力,统治者挲所在的紫豺部,紫豺部落认为月亮的力量是无穷的,具有阴晦死而复生的能力,族民也希望自己可以像月亮一样生命得到永恒。直至该部落的某个时期经历了一场天崩地裂之后,鸣涧山脉裂开,就是现在这个封印之山,封印之山高达万仞,方圆数百公里,在绵延百里的山体裂缝中,傲然耸立着一把石质巨剑,紫豺部落的炼器先能,蜷缩在这片山脉中数十年,终于练就了一把长戟,长戟以鸣涧山得名,为纳兰性德以人族之身统治的根本,紫豺认为变异是月神赐予的能力,是为光复燕云大陆积蓄的能力。自此,越来越多种族进入鸣涧山寻找机缘,其中还包括“炼器之国”栖凤的大量参差不齐的炼器师,他们无不欢天喜地的拿着财物离去,留给燕云的,是成千上万或浓或淡充斥黑色气息的各式武器,正是借助这些武器,燕云与神秘组织的对决中稳住了阵脚,在燕云与蛮荒以及黑雾森林,或者与南方诸国,他们你来我往,保持着较长时期的和平,当然这与隐忍的纳兰性德有着很大的关系,他不好战,相反他害怕战争,七劫的攻击令他险些家破人亡,所以他积蓄着实力,不为攻,只为守,这份实力,在数十年的耕耘中,滔天的恐怖。领主挲慢慢的等待着,终于,纳兰性德死了,鸣涧易主,这片大陆瞬间风云变幻。

千米之外,数千燕云军队整装肃立,残余的风把他们杂乱的头发吹起,一身黑色的盔甲骑在杂色矮脚马上反常的显眼,站在队伍最前头的,他的头部罩上一层雪亮的钢盔,手持散发黑色光芒的长戟,只有紫豺部落中的将军才能如此装饰,因为尾随的数千人,虽然利刃在手,却没有浮动的光泽,虽然甲胄加身,却没有头部防护,林晓看不到紫豺部落的表情,却知道他们是——抢粮队,紫豺部落作为燕云的统治者部落,拥有富饶资源带来的雄厚财力,装备精良不在话下,只有食物值得他们冒险,眼前的军队,定然携带有那种极南生产的特殊石质储物器皿,抢粮而来,但能够出动紫豺的将军,并顺利通过摄燕于大定的数百里封锁线,战力当然不容小觑。

起码林晓自认不敌,他索性将地豺族往地上一扔,一屁股坐在地上,指着深坑后面的黍子大声吼道:“黍子很多,来拿呀!”

对面的将军没有动容分毫,眼前的少年只是头脑聪明而已,他长戟一挥,数十骑矮脚马如风如云,一道道细线凭空出现,只是这次不是缠绕,而是攻击,十余骑矮脚马应声倒地,又是一道道的细线,更多的矮脚马一命呜呼,摔落在地尚能战斗的的战士持刀几乎紧贴着马身冲到林晓的跟前,只要不给虎族攻击的发动时间和攻击距离,多人同时出手,虎族的蛮力又能如何,这时豺族对抗虎族屡试不爽的方法。方才的地豺族,早一溜烟遁地而去。“是该疏松疏松筋骨了”林晓站起,一把柔若垂柳的腰剑抽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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