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异变(1 / 2)
我抱着只小哈士奇迷迷糊糊地回了家,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我特么演戏是为了爽,是为了能在智商上的取得碾压感啊,而不是去当苦力、去当铲屎官的!
说不定王安琪早就看出来我是在装了,故意变着法儿在玩我呢。
失策,失策啊。
我懊悔不已,刚才见形势不妙,我就应该果断出戏的,搞得现在不上不下的,继续演也不是,不演也不是。
“演吧演吧,自己编的剧,就算流着泪也要演完啊。”
我叹了口气,其实主要是想再尝试一下,看能不能骗到李思思,因为相比之下,她的智商是不怎么够用的,毕竟胸大无脑嘛。
我这么想着,便开始找东西给哈士奇做窝,其实我一直都是挺喜欢阿猫阿狗这样的小动物的,就连我小时候之所以会追鸡撵狗,其初衷也只是想爱抚下它们,表达下我心中对它们浓浓的喜爱,当然这个过程可能有些暴力,不怎么受它们的喜欢,才会演变成鸡飞狗跳的惨剧。
就连我家里以前,也是养过狗狗的,我可喜欢、可信任它了,虽然它老是背叛我,跟我抢鸡腿,会把我藏起来的考卷叼给我妈看,但依然不影响我对它的感情,后来它生病死时,我还难受了好长段时间呢。
“给你取个什么名字好呢?”
我瞅着这只呆萌呆萌的小哈,沉吟着,必须取个霸气的名字,才能衬托出我高伟正的逼格啊!
旺财?
不行,太俗了,还不如是旺色呢。
霸王?
霸气是霸气,但不够文艺,跟我的画风有点不合。
阿龙?
嗯,这个阔以,那只蠢萌魄罗不是叫阿虎吗,那我的哈士奇就叫阿龙,怎么也要压你一头,而且有机会我一定要让阿龙给我报仇的,看咬不死你个死魄罗!
嗯,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我将阿龙丢到窝里,然后开了电脑,毕竟是昏迷了两天,而且手机也坏了,没通讯录也打不了电话,只能是上QQ跟小伙伴们说一声了。
“对了!”
我猛然想起,如果我想演戏骗李思思的话,那老爸老妈无疑就是最大的漏洞,要是他们不配合,我瞬间就会穿帮的。
于是我赶紧是去找老妈,将我的剧本简明扼要地告诉了她。
“你怎么能有这样的想法?”
老妈很严肃地瞪我一眼,严厉地道,“你思思姐多关心你,昨天你昏迷时还陪了你一下午呢,你怎么好意思利用人家对你的关心去欺骗她,很好玩吗?”
老妈正义凛然、声色俱厉,我不由是羞愧地低下了头,好像这样做,确实是很不对的。
然而老妈话锋很快一转,忽然有些兴奋地道,“不过这样做确实是很有趣的样子,而且还能测试一下,看你思思姐是不是真的对你有感情,从小到大你们俩就喜欢黏在一块,她这么大也还没交过男朋友,说不定真的是对你有意思呢。”
“哎,要是你再大几岁就好了,就能跟你思思姐处对象了,要是能把她给娶进门,妈肯定是一百个支持,不过她只比你大三岁,女大三,抱金砖,也挺吉利的。”
妈,我还读高一啊,你现在跟我说这些真的好吗!
我整个人都屎黄了……糙,特么的什么输入法,是整个人都石化了……
我承认,以前我是打过李思思不少的歪主意,但我现在该了啊,我明显有了更高级的追求了,阿狸、辛德拉、锐萌萌那个不是比她好?
“行,妈答应你,就陪你演这一出戏,你爸那里我也会跟他说的。”老妈有些兴奋莫名地道,“要不咱俩现在就排练下,到时也好演得逼真些,争取拿它个奥斯卡?”
“妈,我还没吃东西呢。”
我赶紧是拒绝,“再说了,演这种戏还是临场发挥比较好,要是刻意地排练,反而会留下痕迹,落了下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