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不小心又火了(1 / 2)
如果刚才评价林旭的表现,一句诗词最应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不多时,餐厅的经理找上了林旭,很委婉的表示,希望林旭可以多来餐厅就餐,可以的话当一个小提琴师,当然会有不菲的收入。
其实餐厅不比酒吧等其它休闲场所,有着一些入住歌手,但它会有一些来此兼职的吉他、歌手等,有人点歌、点曲时就会派上用场,也算是特色之一。
林旭哭笑不得,与白静的事儿八字还没一撇呢,怎么现在反而让餐厅经理看上了呢。
这醉翁之意……真的在酒啊,而不是山水。
“不了。”
林旭谢绝了了经理的一番好意。
“那真是可惜。”
经理连连摇头,自我感觉他是伯乐,而现在错过了林旭这一匹千里马,随即他退而求其次,提出道:“那刚才演奏的曲子……可不可以卖给我,多少钱你出个价。”
刚才林旭演奏的曲子很好听,可是经理发现,在网上根本查不到,问别人也都是第一次听。
现在只有开口向林旭买了。
当然,这个更不可能,曲子是神仙给的,正儿八经的仙曲,怎么可能随意卖出去?
“不行,这是我一个朋友所创作的原曲。”
林旭以这个理由搪塞了过去,并未多言,不然难道说嫦娥都演奏过吗?
经理再次连连摇头,失望的离去了。
抛出个人喜欢那首曲子以外,经理是为了餐厅生意,因为刚才太多人了,不仅吃饭的客人喜欢,路过的行人都驻足观看,可想而知曲子的魅力。
待人一走,白静用纸巾擦了擦嘴,抬了抬眼皮,美眸眨了眨,问道:“话说你说的那个朋友……不会就是你自己吧?”
“不是。”
林旭立马摇头否认。
不过在白静看来就是谦虚了,但她也没有说破,出来这么久,现在也吃了七八分饱,为了保持身材,她不吃了,在静静的等着林旭。
看着林旭,白静半开玩笑道:“昨天听李姐说,你昨天码字的的速度已经打破吉尼斯世界纪录,我还想着给你托个关系,给你找个好工作。”
神仙与林旭几乎同时一惊!
“不可以,知道不!”
神仙嘱咐,眼看在这儿站住一点点脚,也表现得非常好,怎么能半途而废呢。
林旭自然明白。
如果是搁在以前,哪怕就是昨天,林旭都会欣喜,因为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有好工作自然要选择。
然而现在,林旭忽然发现,他似乎并不在乎什么工作,不然刚才餐厅经理提出来时就爽快答应了。
林旭认为,这可能与自身的变化有关。
昨天在神仙的帮助下,悟性提高,有了过目不忘的能力,而现在更是懂了所有乐理知识,学会了所有乐器。
所以,林旭不为了追白静,也得听神仙的吧。
“不必了吧?”
林旭略有点儿惶恐,要是白静不要他,那之前的努力不就等于是白废……咦,话说回来也没怎么努力,说破天才认识一天而已。
“开玩笑呢。”
白静微笑,而后又奇怪道:“不过我很意外,你还懂音乐,那你大学什么专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