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我的前世不可能这么变态!(2 / 2)
骑士的生活是浪漫的。骑士身披着钢甲,头戴蒙面罩,腰间插剑,手执长矛和盾牌的形象身份引人注目,加上骑瞟悍的高头大马,更是威风凛凛,飘然若风,尽管那一身重甲既是保护也是束缚。他们与上流社会的妇女的爱情,成为文学创作的重要题材……
侠客则不同,侠客的生活是孤独的。侠客应当是太白诗中银鞍白马,飒沓流星,十步杀人,千里无踪的存在。侠客一般是孤身一人,一个斗笠,一把剑,高兴了再带一葫芦浊酒。侠客很少穿什么铠甲,他们不需要这些束缚,只要手里的剑还在,他们便立于不败之地!侠客很少有完美的爱情,纵使有,也不会低声下气去求美人一笑。除非美人只需要某个人头,便可以高兴不已。
“隼瞳,你确定要学魔族功法?”半夜里,隼瞳从宿舍偷跑出来向莉莉丝求教。
“这话说的,身为魔皇不学魔族功法,难道让我去信什么圣光之神吗?再者说了,正常人那些东西我也练不了啊!”
“嗯……好吧,鉴于你体质特殊,所有桎梏都被突破过了,我可以直接教你最顶尖的功法,你想要什么类型的?”
“有提智商的吗?”
“呃……也有,不过效果略差,除了让人思维敏捷之外几乎没什么用。”
“这就够了,就学它了!”
“唉,这种冷门功法你也有学?不愧是那家伙转世,一个德行啊。”
“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不就是脑子吗?”
“好吧,这本《裂神诀》你慢慢学吧,反正也是你自己写的,贴合度应该没的说。”
莉莉丝把手指放到某作家额头上轻轻一点,一道紫红色的光束便钻进了隼瞳的脑壳,隼瞳脑中突然就多了1.4MB的记忆。
“还真方便……你说这是魔皇写的?”
隼瞳心下一惊,脑补中,魔皇应该是一个残暴无比,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肌肉大汉才对啊!怎么也钻研起高新科技了?
“不然呢?整个魔族就他最另类,闲着没事儿的时候就搞研究,没研究课题了就去开辟新领土,对那里的生物和环境进行一番考察研究呗!”
“研究考察至于刨人祖坟?”
“你研究蚂蚁的时候为啥要用开水往蚂蚁窝里灌呢?”
“在魔皇眼里……”
“大家都是蝼蚁……”
“真特么变态!”
“你这是在骂你自己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