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 / 2)
林晴看着余婶,忍不住开口道:“余婶,你会做衣服吗?”林晴打算学一下,一次麻烦人家可以,但是以后有了娃之后,也不能经常麻烦人家。
她对刺绣可是一窍不通,也不知道前主会不会。
余婶忍不住笑了起来道:“衣服我倒是会做,对了小晴,你也没有啥衣物,要是不嫌弃的话,我家里有些旧衣服,可能大了一些,我给你改改也能穿,这衣服都穿了好多天了吧?”
林晴尴尬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她来村子有十多天了,天气冷也不能洗澡,她每天也就洗脸洗脚而已,她知道自己没有衣物,所以她十分的爱惜,虽然穿了十多天,但是看上去并不脏。
不过忽然被人提起,她脸颊通红,天知道她多么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余婶,我……”林晴顿时结巴了起来。
余婶倒还真的没有嘲笑的意思,“小晴,没事没事,你不嫌弃吧?”
林晴摇摇头,眼下这种情况能有衣服穿就行了,哪里还敢嫌弃。只要干净就行。她很快恢复了神色,点头感谢道:“那就有劳余婶了,不过衣物要做的肥一些了,我这肚子可是一天天的再长。”
余婶点点头,她回头就把自己之前的衣物改改给林晴穿,她可是洗的干干净净。
可能是听余婶说起林晴没有衣物,所有很多农户们又给林晴送衣服,不光是给林晴,就连未出世的小家伙的都有,林晴看着一大堆的衣物,心里不由感慨万千。
林晴并没有把打算卖衣服的事情告诉余婶,反而告诉了陈承义。陈承义打渔后一般都可以去一趟集市上,集市上是有当铺的,而且陈承义对于林晴来说,是能够信得过的人。
“小晴,这可不行,你说什么也不能把衣服给卖了,以后你夫君回来了,他说不定能够凭借这衣服找到你呢。你要是卖了怎么行?”陈承义是坚决的不同意。
林晴眉头微微一皱道:“陈爷爷,这衣服再贵重又怎么样,可是咱们现在的生活不好,把衣服当了买点粮食布匹回来,我打算跟着余婶学做衣服,给肚子里的小家伙先准备一下。”
陈承义头微微低了下来。“小晴,是爷爷我没有没事,要不然也不会让你跟着吃苦,我……”
林晴见陈承义如此,她忍不住抬头看向陈承义,走过去握住那双带有老茧的手,“陈爷爷,要说拖累也是我们母子拖累你了,这衣服也不值什么钱,但是咱们卖了换点儿粮食什么的不都挺好的吗?而且等到秋收了咱们条件好了,到时候要什么衣服还能没有。”
陈承义觉得这衣服对林晴来说意义重大,但他不知道的是,林晴所觉得的意义重大,是这衣服应该能值几两银子?能换多少粮食?能买多少棉布?还能剩下多少?
林晴坚持要把衣服当了,至于说以后慕容允能不能找到她,已经不重要了,一个男人保护不了自己的媳妇,就算在功勋再多,能力再大,又有什么用?她还是看不起。
将军府她自然是要回,那些害死她的人,她自然也要找,不过现在都不是时候。
陈承义最终拧不过林晴,应了下来,把衣服当了。
陈承义一大早便从村里走了,他划着船往集镇上驶去,一般很少有村民走水路去集镇,除非是为了打渔,绕的圈子多不少,而且水流也急,有时候一不小心便会翻船,虽说他们也都是游泳的好手,但却没有人愿意冒这个险。
到了集镇已经是晌午了,他也没有耽搁,直接去了当铺,那衣服确实不错,当了十两银子。
米15文一斤,面15文一斤,各买了50斤,够吃上一段日子的了,又买了五尺棉布,棉布20文一尺,麻布10文一尺,买了10尺。
陈承义算了算,也花了不少的银子,觉得买肉有些太奢侈了,但是林晴让他买一些猪杂碎回去,他本来并不怎么乐意,猪杂碎也就5文钱一堆,一堆大概有个五六斤的样子,因为这东西实在是卖不出去,所以只能便宜卖了。
陈承义带着一大堆的东西赶回了村子。天色有些晚了,林晴也做好了晚饭,可是迟迟不见陈承义回来,她有些后悔让陈承义去集镇了,集镇距离村子太远了。他年纪又大,来回这样折腾,确实够辛苦的。
林晴站在村口看个一个熟悉的身影,身上扛着不少的东西,她眼睛一下子湿润了。“爷爷!”叫了一声快步走过去帮忙。
陈承义也不觉得累,“小晴,我自己来就行,也不怎么累,路上遇到隔壁村的老张,搭了他的车,快到村口才分开。”
陈承义把粮食等东西搬到了屋里,林晴也点燃了煤油灯,屋里的灯光依旧十分的微弱,但是能看到陈承义的额头上是晶莹的汗珠,不过嘴角却挂着笑容。
林晴连忙把洗好的帕子递给陈承义。“爷爷,擦擦汗,净手之后就吃饭吧。”
陈承义乐呵的点点头:“我买了五十斤的米和玉米面,白面的价钱太高了我就没有买,你要我给你买的猪杂碎我也买了,不过这东西到底能不能吃还不好说呢。倒是不贵,八文钱买了五六斤。”
“啊……”林晴惊讶的出声,这也太便宜了?她甚至都不敢相信。不过看到那一堆的猪杂碎,她便相信了,真没有想到这东西居然这么便宜,看样子要靠这些改善生活了。
陈承义见林晴高兴,他从怀里掏出了七两银子递给林晴,“小晴,这些银子是剩下的,衣服总共当了十两银子,买了粮食和布匹之后,还剩下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