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厂房(2 / 2)
很多人以为劳务派遣制度是后面四十年,随着私营经济发展而产生的。
其实不然,这项伟大制度的拥趸者,不是别人,恰恰是国有企业。
计划经济时代,由于企业招工受指标约束,并非想招多少人就能招多少人。
为了绕过这种限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中就有了固定工和外包工之分。
前者是有编制的,拿固定工资,有各项福利。
后者是临时的,主要从事临时性、季节性、低技能工作。
相对于固定工,临时工没有固定工资,干多少拿多少,这一点听起来是不是有点耳熟?
而且临时工往往被分配到又脏又累又危险的岗位,却常常得不到足够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劳保用品,结果是他们的工伤和工亡率都更高。
当他们不被需要的时候,当他们生病、受伤、怀孕的时候,或者当他们行为失当的时候,等待他们的命运就是被解雇。
在人格尊严方面,临时工经常被正式工看不起,也被社会上很多人看不起,以至于无法参加一些公共活动和购买一些稀缺物品。
所以,任何时代,所谓的同工同酬、同工同权全都是骗人的,谁信谁傻x。
其实,如果稍微留心一下,后世几乎所有的国企都在实行劳务派遣制度。
反而很多中、小私营企业,却严格遵守法律,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
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人口增加和千万知青回城,城市就业压力剧增。
为了解决十六岁以上待业青年和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返城后的就业问题,上面开始鼓励地方建立劳动服务公司。
当然,官方宣传上劳务服务公司还有别的作用,比如填补城镇服务业空白,解决吃饭难、做衣难、修理难等困难,以及提供职业介绍、上岗培训、统一管理等服务。
但真正的目的其实只有两个——就业和搞钱。
如此好事,地方上自然愿意干。
于是,各地的劳动局、人事局、工会、街道和国企纷纷响应。
再后来,国企改制过程中,也会将一些冗员塞入劳动服务公司。
这些冗员在人事上与国企保持不变,但经济上只与劳动服务公司发生关系。
其中相当一部分又被劳动服务公司派遣或外包到外单位,通过派遣和外包,原单位不仅减少了冗员,还能坐收外单位的佣金。
甚至有的劳动服务公司还要承担母体大量的退休人员养老责任。
于是,90年代后期,劳动服务公司又成了国有企业的累赘,被弃之如敝履。
总之,劳动服务公司就是个夜壶,用完了就直接一脚踢到角落里。
别看高启林又买货车又买小轿车,但在几个月前,他的运输公司同样半死不活。
高启林的运输公司依附于江南水泥厂,是为了安置水泥厂职工子女就业而成立的。
平时没什么活儿,小伙子们上班期间,不是打牌就打架。
为了找活儿干,高启林一年有一大半时间在外面到处跑。
去年在火车上跟丁志远认识的时候,他就是听说琴岛有家企业要往金陵运货,于是亲自跑了一趟。
结果对方开价太低,不仅生意没谈成,还赔上了来回路费和住宿费。
这个经理当的操心不说,因为赚不到钱,还被厂子里的人各种埋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