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竞争(2 / 2)
这也是为什么两人会这么渴望入股群星科技。
就现在的互联网行业,任何一家互联网公司现在做到了业内头一把交椅,也不敢妄言说自己的龙头地位已经颠不可破了。
小马哥也是创业者,滕讯还没有上市呢,公司早期发展阶段的时候也差点胎死腹中,危机感对于他来说是经常思考的问题。
而且现在的QQ也只是靠移动增值业务盈利,还没有找他其它方向,尤其是拥有庞大用户群的QQ,他们还不知道如何将这些用户流量转化为盈利。
这也是他们现在一直头疼的问题,所以现在看到星社的出现,他们现在也是有些紧迫。
……
时间一天天过去,十月份的时候,滕讯上线了他们的新产品,Q社群在匆促中悄悄上线,并且QQ利用自己的用户基数优势进行引流。
星社的第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终于出现了,安逸的扩张时代持续了一个月的时间,随着Q社群的上线宣告落幕。
随着QQ推出Q社群,在滕讯引流+雄厚资金的双重优势之下,并且采用先规避与星社直面竞争的策略,先抢夺空白区市场,Q社群的用户增长也在以一种惊人的效率攀升着。
推出一周时间,用户增长率就破了20万,半个月之内就破50万,这增长势头虽然跟现在星社群相比稍稍弱了一筹,但也是相对而言,实际上是非常惊人。
如果说星社群的爆红让业内震惊,还没有反应过来的话,Q社群的推出无疑点燃了整个行业的热情。
在Q社上线之后,后续别的跟进者也不再犹豫,在某个开发工作室,一个叫‘好友网’的项目立项,也有类似的项目纷纷立项……
连社交领域的巨头都推出了一个高仿版本的Q社群,对于一些既想从中入手但还在迟疑观望的人而言,再犹豫就干脆不要想了。
现在入局虽然晚了点,但还不算晚,但也是最后一趟末班车,再晚一点即便想玩也真的没得玩了。
于是乎,在这个时间节点悄然冒出了类似的项目,什么A社群、B社、等等各种乱七八糟的社群都在这个时间节点扎堆立项,无一例外都是照着星社进行高仿,功能几乎一模一样,就是名字不一样而已,这也没法控告对方侵权。
这种山寨行为没法通过法律约束,所以想在这个领域分一杯羹的,都在抢时间
因为互联网行业是二八定律,行业龙头占据了80%以上的市场份额,所以换句话说最终的赢家只有一个。
这是非常残酷的竞争,抢用户基数要趁早,大家都不想浪费时间,一旦市场份额超过了70%,只要这家公司自己不作死,又不出现一些颠覆性的模式,一般就没人能够打败他,并且他还会吃掉竞争对手的份额。
一时之间整个互联网行业掀起了一股浪潮,这在刚刚经历了互联网崩盘的事件之后,出现在华国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