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土地政策(1 / 2)
借着公审炮决的威名,丈田通知书正式发了下去。
通知书开篇就是颗大炸弹——“大秦共和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个人及企业拥有经营权”。随后宣布取消今年夏赋,以减轻百姓负担。丈田之后,将按新的土地权属征收农业税,每年只征一次。
丈田过程分三步:
第一步,自主申报:凡名下有田产者,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持田契向丈田工作队申报,不得瞒报、漏报。凡瞒报、漏报的土地一律没收,并处十倍罚款。无明确田契但存在实际经营等同于有田契,无实际经营则视作荒地。
第二步,现场丈量:重新丈量土地,并检测土质、核定平均亩产,作为税收依据。
第三步,换发新的《土地经营许可证》和《土地租赁合同》,作为经营依据。
与丈田相配合,还将实行四大国策——减租减息、摊丁入亩、一体纳粮和农业累进税。
减租减息,即地租最高不得超过核定亩产的37.5%,借贷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25%。一切租佃、借贷行为,均需双方签订由内政委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旧有租佃、借贷关系,符合规定的予以承认,超过规定的必须退还超出部分,无法提供书面凭证的视作非法并全额退还。
摊丁入亩,是后世网红清朝雍正皇帝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政绩之一,即将“人头税”也就是丁税摊入田亩之中,使之成为财产税。大秦财产税向《土地经营许可证》持有者征收,田多的多交、田少的少交,没田自然不用交。
一体纳粮,即取消士绅税收优免特权,无论是普通农民还是有功名之人,一律有纳税义务。
农业累进税,即依据丈田核定的平均亩产,向《土地经营许可证》持有者征收,具体分为五档:
1、20亩及以下,免征。
2、20-50亩,每亩征收5%
3、50-100亩,每亩征收10%
4、100-500亩,每亩征收20%
5、500亩以上,每亩征收50%
按照正常的税务,“所有”和“经营”应该分开征税。但“经营”多次转包的现象自古至今都很普遍,多层转包就要多次征税——倒斗团上哪找这么多合格的税务人员?再说缴个粮打底三个税,老百姓不骂娘才怪。而且过程越复杂,灰色区域就越多,要是弄成“产去粮存”,反而不利于政治稳定。
所以本着“不斗心眼子,专捅屁眼子”的原则,农累税只认土地证,你们这些大户别跟我瞎逼逼,我们粗坯听不懂什么“田骨”和“田皮”,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总之,四大国策就是要大幅降低佃农、小农、中小地主的负担,把税负压力转移到掌握更多生产资料的大地主身上,逼迫他们提高生产效率,而不是通过疯狂兼并土地、扩大招佃牟利。只有当实际亩产大大高于核定亩产时,实际税率才会远低于征收税率。
长此以往,在利益的驱动下,大地主可以凭借其资金优势卷起来,形成生产效率良性循环,向现代农场转型。而佃农、小农、中小地主的生存危机大为缓解,手中有了余钱余粮,就可以扩大经营形成合作社,进入工商领域丰富市场。
所有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但这事吧……自古以来,改良改良,越改越凉。
尤其是对挨刀最狠的狗大户们而言,他们眼下还看不到提高生产效率的意义,只有对改变千百年来生存方式的巨大恐惧——这种心态,不只是底层的人才有。
也像千百年来的惯例一样,狗大户们开始运作起了各项关系。
短毛宣称要用三个月丈田,明显醉翁之意不在酒,当年新朝丈田可是耗时一年半还多!
所以丈田是假,勒索士绅是真。
按照狗大户们的理解,这种事“官”是不会亲自出面的,一定会派“吏”,因为本土本乡的吏更知道盘根错节的关系,知道哪家银多哪家粮多,该如何下刀。
于是狗大户们一窝蜂地涌上来,把他们往日视作走狗的吏们捧为座上宾,今天请这个吃顿饭,明天带那个逛青楼,宛若有朋自远方来。
结果这时候狗大户们才知道,短毛压根就没把丈田一事告之州衙!
征税和丈田的凭证就是衙门里的鱼鳞册,上面记录着各家各户的耕地数目。当然更多的土地并不在册,这也是狗大户们逃避皇粮国税的套路之一。可是没有这套册子,没有熟悉行活的粮差,短毛打算怎么丈田?
狗大户们完全搞不懂了,在惴惴不安中等待命运的降临,亦或试图再搏一搏。
水井村,董家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