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第二法庭(2 / 2)
“我以为你一辈子都不敢出现在我面前!”
张斌脸色爆红,哪怕如此他还是一声不吭,低头站在穆岚晁身后。
“张总,我们先进去吧!”
此时的第二法庭已经打开,秦穗穗叫住还想继续攻击的张澜。
“哼!垃圾!”
张澜呸了一声,跟着秦穗穗走进第二法庭。
“走吧,张斌张总,我们也进去吧!”
穆岚晁笑呵呵的胖脸,看着前面几人的背影,脸上扬起讥讽。
“走吧!”他瞥了眼张斌,率先朝里走。
突然他脚步一顿,背对着说道:“张斌,记住,你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
张斌始终低头不语,紧跟在他身后走进第二法庭。
原告方和被告方各自找好位置,各自坐下。
双方都是低头窃窃私语,彼此做最后的准备工作。
审判长看了眼庭下,敲了敲法锤。
“安静!”
庭下的声音戛然而止。
书记员翻看着文件:“原告、被告方,以及各自律师和证人是否都到庭。”
她看向原告席位:“原告方!”
岳弘馨起身:“审判长,书记员同志,原告方全部到齐。”
“被告方!”
穆岚晁的被告律师起身回答:“我方全部到齐!”
经济纠纷案件,对于第二法庭而言,基本上每天都会有庭审。
审判长早已轻车熟路,他看了眼庭下,宣布开庭。
开庭后,双方展开辩论,开始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对于秦穗穗而言,这类案件比较典型。
她起身看向审判庭方向。
“审判长,我方针对春申文旅违背交易原则,违背文辉药业张澜女士优先享有购买权的前提下,私下出售文辉药业27%股份给穆岚晁,我方要求视这一买卖转让股权合同无效!”
“文辉药业原董事长贺江生前与春申文旅签订了一份公司增加投资及股权调整框架协议,协议规定………………。”
“可是,春申文旅的张斌张总却违背契约精神,不仅违背协议,还无视我方的权利,私自售卖27%的股权给文辉药业的股东穆岚晁,导致我方在经营期间遭受了重大损失………………。”
“首先,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自协议生效日起,协议中如果有指名股东优先购买权,必须保障该名股东公司法赋予法定权利………………。”
“而春申文旅的张斌,违背合约精神,在没有通知我方的情况下,擅自将原本属于我方的27%股权转卖给文辉药业另外一名股东,穆岚晁名下………。”
穆岚晁方的律师是北江律所的王晖律师,按照他的初衷,他根本不愿接手这件诉讼案件。
这类投机取巧的经济案件,接手时大概率的预示着败诉,对于他们这类讲究胜诉率的律师而言,完全不能接受。
可对方给出的律师费太过诱人,并且对方唯一的要求就是无限拖延时间,不求胜诉。
败在罗顿律所秦律之下也不亏,何况这种败诉显而易见。
这种闭着眼睛能拿钱的诉讼案件,他还是无法抗拒拒绝。
他打起精神开始找资料,进行辩护准备工作,万一他胜诉呢?
他按照自己的思路,辩论着:“我方与春申文旅交易前,确认通过各种方式通知贺江先生和张澜女士,可惜对方在收到挂牌交易通知后并没有到产交所行使权力,我方认为对方等于放弃了优先购买权的权利,故其诉讼请求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