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连杀两人(1 / 2)
五彪之中的孙云鹤和杨寰,担任东厂理刑官,两人生性残忍,其刑讯之暴狠惨烈、其泯灭人性,可谓登峰造极,两人研究各种刑具刑法,残酷折磨无辜入狱的官员,当时,对于凡被认定有贪赃之罪者的案件处理,还限定了审讯期限;并按照期限,进行督责。
规定期限之内,如果受审者没有招供或承认,负责审讯的官校就要被处以杖责之刑。
所以,承审官校在审讯之时,无所不用其极。
一般规定的审讯期限为两天。
两天之内,受审者没有缴纳足够的金银,就要在狱中接受全刑。
据明代无名氏所撰的《诏狱惨言》记载:
“镇抚用刑之具凡五:一械也,坚木为之,长尺五寸,阔四寸许,中凿两孔,着臂上,虽受刑时亦不脱,入狱则否。”
所谓镣,一般指脚镣,是套在脚腕上使不能快跑的刑具。
据明代无名氏所撰的《诏狱惨言》记载:
“一镣,铁为之,即锒铛也。长五六尺,盘左足上,以右足受刑,不便故也;”
所谓棍,当为棍杖,对应杖刑。
据明代无名氏所撰的《诏狱惨言》记载:
“一棍,削杨榆条为之。长五尺,曲如匕,执手处大如人小指,着肉处径可八九分。每用棍,以绳急束其腰,二人踏绳之两端,使不得转侧,又用绳系两足,一人负之背,立使不得伸缩;”
所谓拶[zǎn],一般指夹手指的刑具,对应拶刑。
据明代无名氏所撰的《诏狱惨言》记载:
“一拶,杨木为之。长尺余,径四五分,每用拶,两人扶受拶者起跪,以索力束木之两端,随以棍左右敲之,使拶上下,则加痛;”
所谓夹棍,亦称三尺木之刑。
据明代无名氏所撰的《诏狱惨言》记载:
“一夹棍,杨木为之。二根长三尺余,去地五寸许,贯以铁条,每根中间各帮拶三副。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急束以绳,仍用棍一具支足之左使不移动。又用大杠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已上者,从右畔猛力敲足胫。
刑讯过程,五毒俱下,受刑者无不血肉溃烂,呼喊叫号之声沸反盈天。他们痛苦难忍,辗转求死而不得。在如此残暴的场景之下,两人仍然可以呼和训斥,坦然自若,其残暴天性,令人发指。杨涟大人,左光斗,汪文言等数不尽的官员被其残酷的刑法折磨死去,官员家属收尸连具完整的尸骨都无法得到,其丧尽天良的行为实在令人发指。
经过魏显的长期跟踪,搜集二人的消息,终于觅得良机。原来这孙云鹤和杨寰二人臭味相投,狼狈为奸,还经常在一起吃喝嫖赌,相聚在一起寻欢作乐。两人经常光顾陕西巷的怡红院,去了必定是找那里的头牌,两人一起挥金如土,彻夜狂欢。
这一日,孙云鹤安排自己的侍卫先去怡红院做了安排,便相邀杨寰来到怡红院。两人都是身着便装,但是怡红院的鸨子自然识得这两位财神爷,一见两位大人来到,热情的笑脸相迎,亲自把两人请到楼上安排好的上等房间,并奉上好茶点心,并众小姐好生伺候,,不一会,丰盛的宴席就准备停当了,孙云鹤,杨寰两人左拥右抱,开怀畅饮,纵情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