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之二:「亢金龙」袖珍舞鞋(十)(2 / 2)
我本想把文的这些说法告诉路教授,听听他对这种神奇的事情是怎么看的。但是,最终我还是没有给他说。因为路老师和我们不是一个时代的人。如果我真的这样说了后,路老师很可能会摸一下我的头,然后问我最近是不是看什么鬼怪之类的小说,被里面的情节迷惑了。以我精神科的知识都无法解释文的这种想法,路老师最终也只能把他归结为幻觉的精神症状。
然而,文在犯罪的那一刻却处于精神正常的状态,所以他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可是,我在文走了之后的二十多年时间里,始终对他和梅子之间的这种恋爱方式感到无比的迷惑。我只好把它定义为“处于幻想之中的精神恋爱”,这是精神病吧?我自己都无法说服自己,所以我更是无法说服庄严的法庭了。
对于文和梅子的这种恋爱方式,我一直也是觉得说起来非常的拗口,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写出来。精神恋爱最早出现于《会饮篇》的记载,这是一种理论,后被柏拉图引用而混解为“柏拉图式”的爱情,它主要是指成年男子与美少年之间的爱情,这与当时的风气有关,希腊学者认为同性之间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异性的婚姻制度不过是为了社会的建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如今的柏拉图式爱情已经扭曲成精神恋爱,因为对同性恋的排斥,所以基本上是断章取义的用来形容男女之间的爱恋。这种爱情观追求心灵沟通和理性的精神上的纯洁爱情。
然而,文的这种爱情却一点都不纯洁,他在自己的幻想和幻觉中为自己和梅子设计或者说是计划好了爱情,并且他认为梅子与他的想法是完全一致的,最终文会把这种幻想中额爱情实现,只是等待时机成熟。所以,我不认为文的这种幻想爱情是真正意义上的精神恋爱,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已经无法从梅子那里得到证据来证实,文的说法是正确的。虽然文十分肯定了梅子与他是一样的想法,所以我只能给它定义为“处于幻想之中的精神恋爱”。
但是,根据后来事情发展的进程来看,梅子是否与文的想法一致好像没有必要追究了,因为事实上事情就是按照文的计划发展着。
当然,这就是我们所谓的两厢情愿,但不是精神上的两厢情愿,男人有了冲动的凝视,女人有了某种不可名状的躁动。虽然一切还都是一种朦胧的感觉,双方都暂时不能开始是因为处于难以接触到的状态。可是过来人的梅子,她真的觉得很快就会有事了。她无法拒绝文的每一次凝视的那种深深的爱意,是因为她也爱,就这么简单。
但是出于更多的存在于梅子自身的原因,她又在抗拒和接受之间徘徊着、犹豫着,她自己和自己恐惧的和无奈的反复对抗着。她最后只好放弃了,因为她知道出事只是迟早的而已,她也知道自己最终抵抗不住文在任何时候作出的任何可能的事情。在她最犹豫的时候,她甚至想告诉领导,她要求退出这个节目,退出这场庆祝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