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七(1 / 2)
但闻逸偷偷观察透明的橱窗外半晌,来来往往的路人奔着各自的目标前行或停留,倒没有什么可疑的人。
“小朋友,你一个人来的?”
“对呀!”
“你家大人呢?”
“上班!”小男孩大声回答。
“周末也上班吗?”闻逸挑挑眉,一副“小朋友不可以说谎哦”的揶揄表情。
小男孩撇嘴:“哥哥你好笨哦,又不是所有人都有双休的。我爸爸妈妈开超市,你周末难道没买过东西的吗?”
闻逸一僵,尴尬地笑笑:“……原来是这样。哈哈,小朋友你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闻逸大致猜出来了,这附近恰好就有一家超市,老板是一对夫妇。不大的孩子应该也不会放任他乱跑,多半就是这条街的商铺老板都熟悉,才放心他在固定的地方走动走动。
“哥哥你家不是花店吗,来花店当然是来买花的呀。”小朋友特别豪气,一张红色钞票往闻逸掌心一拍:“我要你花店里最漂亮的花。”
闻逸看了看手里的钱,没有随意收,而是问过了男孩父母是否知情同意,买花又是做什么的。
他以为会是送妈妈、送老师这类答案,没想到居然是送给对门笑起来有酒窝的小姑娘的。
闻逸人都傻了,不是,孩子,不,大师,您今年贵庚?这么小就开始未雨绸缪了吗?
“少时不努力,老大你看上的女孩就是别人的青梅竹马。”小男孩言之凿凿。
闻逸怀疑地看了看面前童稚未褪满是胶原蛋白一张的小脸蛋,觉得可能是自己愚昧了。他说的真的好有道理,令人无法反驳。就比如闻逸自己,因为有一个从小待自己好、陪伴左右的难忘之人,长大后世间万千颜色皆不入他眼。
人家甜甜的恋爱已经不只是高中自带的了,是从小学就开始打铺垫的——怎么连这个也开始卷了吗?闻逸哭笑不得,最后只能堵上自己高校毕业高材生的名誉,信誓旦旦地和小男孩保证女孩们都爱玫瑰花,并且心虚地收下了男孩的一枚钢镚,给了他一支老板亲自打包的新鲜玫瑰。
第二天周末他差点没敢踏进自己的店里,生怕男孩没把对门小青梅哄好回头找他算账。后来男孩还是来了,不过不是来指责闻逸乱出馊主意,而是来买下一枝玫瑰的。
那就好那就好。闻逸面试时都没这么紧张过,毕竟面试他心里有底,这个他真没有。他又不是海里遨游见多识广的老手,这辈子一共就谈过一回恋爱。而且他的树脾气太好了,哪怕闻逸从地上捡块小石头送他,他也会美滋滋地用藤蔓握紧,收藏到藤蔓网的最中心。
所以昨天闻逸真的就是胡诌,他也不知道那位小青梅喜不喜欢玫瑰。毕竟这种花,在喜欢你的人眼里叫浪漫,不喜欢的人那叫烂俗。
于是每天小男孩光顾他的小店,买走一支玫瑰,成了他们不成文的约定。
日复一日的玫瑰,一成不变的种类。再怎么美艳娇媚、各有千秋,只怕也感到厌烦了吧?第一眼见到玫瑰,花瓣上点缀的露水是世上最透明圆润的水晶。第无数眼见到玫瑰,花瓣上面的露水比说话时飞溅的口水还不如。
但闻逸每每问起,男孩都说小青梅收下了他的玫瑰,高兴的样子和她第一天收到时一模一样。她会把新的玫瑰插在电视机旁边的花瓶里,旧的摘下花瓣晒干,请阿姨制成糕点邀男孩一并品尝。
闻逸有在下班后偷偷打听过,男孩是连锁超市掌柜的儿子,小青梅是连锁酒店老板家的千金。买不起玫瑰是不可能的,没见过世面更是笑话,那她每天收玫瑰就是……霸道总裁竟在我身边。这种小说情节居然是真实发生的,闻逸还被迫掺进去强行塞了一把狗粮。
闻逸方了,感情这么久以来,小丑竟是我自己。
受不住受不住,现在的小孩都这么早熟——算了,自己好像也没有资格说这个。闻逸偷偷羞耻,十六岁谈恋爱那也叫早恋,自己还是不要五十步笑百步了。再说双方什么家庭,孩子更早懂事一些那也很正常……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