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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今日月明星稀,适合聚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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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谈什么喜欢不喜欢。”只要不发自肺腑的讨厌,那就能做下去。而且,工作中还有很多有趣的事,很多很好的人。

猫毛过敏的阮翠,学业繁忙,没时间谈恋爱的信沛春,喜欢加人的陶玉立,不如漆星竹半点的周劲欢,都是和我全然不同的人类。

“也是。”夜世行难得没反驳,也没有再说什么你不用工作,我养你, “我一点也不喜欢开会。看那些人当面毕恭毕敬,听那些人背后疯狂骂我,真想捂紧耳朵。”

“哈哈哈,夜世行,你真可爱。”我笑道。夜世行,一个快二十九岁的接近中年的大总裁,竟然会为人的表里不一所触动。

本来,一个这样大的人,早应该经历太多这样的事,变得麻木。

而夜世行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历尽风霜,却没有被风霜所侵袭。我大概最爱的是他内心的善良、童真。

哪怕是装的,也无所谓。不过应该不是装的,他能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呢?我一无所有,我只有他。他得到他,这说不过去了。

“我不好看吗?”夜世行捂住自己的脸道, “我看网上别人说,一个人不好看,人家就会说他可爱。你是不是觉得不好看了?”

“我没说过吗?”我手放到他的头上,很疑惑, “我以为我说过,你真好看。”

我想过无数次夜世行好看,我竟然没有说过吗?

“你说过,不过是......不提了。”夜世行低头道。

看夜世行这样说,我大概懂了。应该是我随口一说的,还说不定是气话、谎话中的。那就不提了吧。

“你们两个在干什么?!”肖离洗了碗出来,大喊大叫, “虐我们单身狗,真该死啊。”

我???

“对啊,除了单晚他们。我们其他人都没有对象。”魏雪佯装生气道, “他们真该死啊。”

“你们也去找啊。”肖离也就罢了,魏雪是自己不婚主义,哦不,那只是个幌子,她喜欢她同桌。

漆星竹呢,感觉没什么谈恋爱的欲望,我也不想问。

魏青山太小,不提。军桐那畸形的爱,我不当回事的。仇叶喜欢英姿飒爽、顶天立地的,还要好看的女生,我是不认识的。

认识的也是魏雪,魏雪和仇叶怎么也不像是一对。完全不能内部消化。

“自己不找,还来说我们。”这就很过分。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魏青山道。

“我们是因为婚姻才有的爱情。”夜世行凉凉道。

把小孩说的话当回事,也只有夜世行了。

“魏青山,你有爱情吗,你有婚姻吗?你二者都没有,凭什么这样说话。”军桐帮腔道。

我有些感动,终于有一天,有人帮我说话,还是两个。

不愧是我的便宜女儿。

我要好好教导她。

“像你有似的。”魏青山轻蔑道, “你紧紧不放的,有一星半点儿爱,我就跟你姓。”

魏青山才说完,魏雪就一掌拍到他的脑袋瓜子上:“我挣钱养你,你转头和别人姓?”

“爱不一定是爱情,亲情也算。”否则,爱也太局限了。

“妈,我爸不爱我,我没有亲情。”军桐道, “你要是爱我,我就有了。”

“哪有父亲不爱子女的?”我拍了拍军桐的肩膀, “你要用心感受。”

“我没有心。”军桐自暴自弃道。

我温和了语气,拿出我的无限耐心来: “你没有心,怎么会喜欢上仇叶呢?”

军桐低下头,不说话了。

“收假后,要进行新的男主的面试,你要和我一起吗?”我抛出橄榄枝。

“我没有什么事情,他也要备考。我和你一起。”军桐抬头道。

夜世行无聊地看了军桐几眼,意兴阑珊道: “你认晚晚是妈,认我是什么?”

“你是你,她是她,不可混为一谈。”军桐道。

“也是,不然仇叶是她弟,你是什么?”夜世行道。

“夜世行,你让让小孩,她比你小一个魏青山。”我不想听他们吵架。

夜世行像是受到了什么大的伤害一样,泫然欲泣道:“我知道,我老了。外面的花花世界里,有很多年轻漂亮的男孩子,你有很多选择。去吧,我挣钱,你去花。”

他扮演的角色好像一个善解人意的丈夫,可是,他在私下从来不是这样的态度。我深切地怀疑,他这话是说给除了我以外的人听的。我要是这样做了,无疑是找死。

生不如死的那种死。

“我可没有这样说,是你自己想的。”夜世行这样,我怎么说都不是东西。

我好可恶,我竟然让我的伴侣有这样的想法。我是真该死啊。

“军桐家里是没有人管她吗?”所以如此无法无天,回到家,我把军桐告诉我的事情和夜世行说了。

“她有个爷爷,常年住院。其他的,我也不清楚。”夜世行道, “你得问肖离。他才是情报头子。”

“哦。”那应该是没有人管。爷爷都常年住院了,那怎么管她的。

她还蛮可怜的,没有人管教。

“你因为她没有母亲,对她产生怜悯之心,所以同意做她妈?”夜世行循循善诱道。

我哼了一声,指了指项链道: “你不是知道吗?”

“知道,和你说,是两个概念。”夜世行专心致志给毛毛剪指甲,还能和我说话。

“有妈没妈不都是一个活字。”我还不是没有妈,从小到大都没有。第一次来月经,手足无措,还是班上有同学怜悯我,告诉我应该如何处理。

我能说我第一次贴卫生巾贴反了吗?我都不好意思和别人说。

如果我有妈,我肯定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当然,如果我肯去掀厕所的垃圾桶,我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怪也只能怪我太傻。

“是一个活,可是有滋有味的活,与浑浑噩噩的活,不是同一种活法。”夜世行道。

“不都是结局一个死,有什么区别?”我没有夜世行心灵手巧,只能做把毛毛指甲收集起来,扔进垃圾桶的事情。

“前者开心,后者不开心。我希望你开心一点。”夜世行道。

“你轻飘飘说一句,我就开心了?”我也是无聊,这样无理取闹。

“你想买什么,你买就是,用得着我买吗?”夜世行剪完指甲,又去剪毛, “多此一举。”

夜世行完全误解我了,我又不缺什么。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要买什么,一时真想不出来。

而且,不是所有的人的开心,都是买买买获得的。

我的不开心,来源于我的没有能力,和我的疑惑不解。

又不是钱的问题。

“游艇、古董、黄金、房子、岛屿、地皮......你想买都可以买的。要是喜欢动物,开个动物园,里面放什么都行。不过夜家旗下好像有动物园,不在北京,在哪我一时想不起来。

我爸不是给你发过一份资料吗?里面有详细的,你可以看看。”夜世行动作行云流水,谈吐也是流水行云。

我听了只觉得我不知好歹了。

不缺衣少食,还有喜欢我的老公,即使他有时候有些莫名其妙,像是脑袋缺一根筋,我还情绪低落。

是真的有问题。

我笑了笑,摸了摸夜世行的头发道:“你给毛毛剪毛,我也给你剪一剪头发,好不好?”

“你能行吗?”夜世行好像有点不自信我的手艺。这怎么能忍。

“当然可以。”我斩钉截铁道。

看他把毛毛打理的那么好,无师自通的好,我来了自信,就一定要抓住。

可是,我想得太美,最终,夜世行的头发成了狗啃一般。

痛心疾首,夜世行成了寸头。

寸头是最检验男生颜值的发型,尤其是越阳光——像信沛春,这样的,就越好看。

但是,夜世行不是,夜世行适合长发,就会有那种忧郁古典的绅士风度。

你见哪个绅士是寸头呢?

“要不要,买个假发?”我不好意思地看着被我毁掉的夜世行。

夜世行不在意地一笑,看得我也想笑。夜世行现在是真的滑稽啊。

“要是我的丑陋,能让你安心,我心甘情愿。”夜世行继续道, “保证不招蜂引蝶。老婆。”

......

“你知道?”我还以为夜世行不会知道呢。我是故意的。

不过就算不故意,也只是小巫见大巫的丑。

“要不是怕刺痛你,胡子拉碴我也愿意。”夜世行道。

“吹过了,小洁癖。”我起身笑道, “洗澡吧,你身上好多头发。”

男人嘛,甜言蜜语,听完全可以,信半分就是。

不过,如果是夜世行,可以信五分。

不能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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