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济州岛条约(五)(2 / 2)
朝鲜使团足足休整了三天时间,才正式开始和龙城关于割让济州岛的相关谈判。
朝鲜使团进行休整的这段时间里,也不是什么事情都有没做,他们派出众多使团成员,在龙城军队附近偷偷观察,希望可以了解龙城军队更多的实力情况。
朱明也没打算拦着那些朝鲜使团派出的探子,反而吩咐张强让手下的部队在龙城使节面前多举行了几次实战演练,好好吓唬一下朝鲜国的使节们。
这期间,朱明只是匆匆出来露了一个面,见了一下朝鲜使团的几位重要成员,就再也没有出现了。
面对强势的龙城军团,整个朝鲜使团没有一个人敢有丝毫意见,他们作为弱势的一方,只能被动接受所有的谈判条件。
龙城方面,张强代表朱明成为了这次谈判的大使,不过张强并不打算和这些朝鲜使节多作扯皮。
使团刚到济州岛的那一天,朱明和张强就已经事先商定好割让的相关条约了,只等着朝鲜使团的相关人员在条约上签字画押。
张强直接走到朝鲜使团的正使李真焕面前,递给他一份打印好的文件,说道:“李正使,这份文件是我们王爷钦定的割让条约,如果各位使节没有其意见的话,就请在条约上签字画押。”
李真焕打开文件仔细看了起来,这份文件是用汉语、朝鲜语两种语言文字共同书写而成。
文件中记述的诸多条约,文理清晰,简单易懂,只是条约中的相关内容却是赤/裸/裸的霸王条款。
李真焕仅仅只是看了一半内容,就已经脸色大变,神情变得沉重无比。
《济州岛条约》:
一、龙城宣布自条约签订日起结束对朝鲜国的敌对状态,龙城政府和朝鲜王国由敌对状态进入和平状态,双方不得随意发生战争,今后双方发生矛盾,将由双方政府共同商议解决。
二、从条约签定日起,龙城拥有朝鲜沿海地区的济州岛、对马岛、巨济岛、南海岛等诸多岛屿的绝对主权。
朝鲜国的国民不能在相关岛屿附近海域随意进行捕鱼、经商、迁徙等活动,必须遵守龙城的相关法律、法规;自条约签订日一个月期限内,朝鲜政府必须终止一切在相关岛屿上的政府行为,相关岛屿的原朝鲜国居民必须在三个月之内迁出界外,逾期未迁者,龙城政府将有权对其进行逮捕。
三、朝鲜国政府要向龙城政府开放木浦、马山、釜山、蔚山、浦项、兴南、清津等九处沿海城市成为通商口岸;朝鲜国的九处通商囗岸附近的相关岛屿将设立自由贸易区;允许龙城在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并且拥有一定数量的驻军,允许龙城在通商口岸开办工厂和商栈。
四、汉人可以在朝鲜国设立的各个通商口岸以及自由贸易区居住和经商,朝鲜政府有保护汉人的义务,另外汉人和朝鲜人之间的“民间诉讼之事”归龙城政府自行处理,朝鲜国政府没有权利逮捕、审判汉人以及为汉人服务的人员。
五、关于关税,龙城进出口缴纳的税款,朝鲜政府必须和龙城商议后才能决定,不得私自提高关税。
六、朝鲜国政府要向龙城交付价值两百万两白银的财物,作为朝鲜国政府背弃大明宗主国,和后金建奴签定盟约的赔偿。
朝鲜正使李真焕虽然在看到龙城的三艘钢铁巨舰以及强大的陆军后,早就有了相应的心理准备,知道龙城的谈判人员一定会狮子大开口,提出一些过分的条件,只是他没有想到对方的谈判主使会这么的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