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开庭(1 / 2)
8月8日,星期四。
知名音乐制作人王宏起诉孙倩抄袭其创作的歌曲《你笑起来真好看》,并向其巨额索赔一案,在首都某区法院开庭审理。
由于蒋晓红事先把这个消息散播给了一些媒体朋友,而王宏也邀请了几名记者参加,因此,庭审现场坐满了人,甚至还有人没地方坐,站在了最后面。
顾燃和楚薇俩人冒充两名记者的助理,也顺利的混进了庭审现场。
法官看到这个阵仗,也是直皱眉头,为了维护法院形象和现场庭审秩序,经过合议庭临时讨论,决定休庭10分钟,更换了一个更大的审判庭……
根据我国法律,公开审理的案子,公民可以旁听,而原告方和被告方都没有提出不公开审理的请求,因此,法官也没有足够理由拒绝记者旁听。
如果这个案子是在其他地方审理,也许法院还能编一个理由,把人撵走一些,可这是在首都啊,无数双眼睛盯着呢,谁知道原告、被告双方后面有什么大神级的存在,因此法官也不敢贸然行事。
所以,这个原本不怎么引人注意的案子,就这么稀里糊涂的闹大了……
庭审当天,原告方王宏和他的一个辩护律师出庭。
而作为被告方的孙倩,那阵仗可就大了!
除了孙倩以外,蒋晓红作为孙倩的经纪人和签约公司的总经理,以利益攸关方的名义,请求追加为被告。
法官也是头疼,第一次见到有人争着抢着当被告的,但是蒋晓红提出的理由很充分,他又征求了一下原告方的意见,才让蒋晓红如愿以偿的当上了被告。
然后就是被告方的律师团了!
为什么要说团呢?因为总共来了5个律师!
孙倩作为第一被告,请了一个律师,蒋晓红作为第二被告,请了两个律师。
前天顾燃跟小方通电话的时候,小方又推荐了两个律师,据说是瑞银在国内的御用律师,他们听说了这个案子后很感兴趣,哪怕不要钱也非得掺和上一脚,原因说起来倒也挺有意思,他们就是为了攒经验……
2002年,随着龙国加入WTO,涉及着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案子,逐渐从无到有,数量有急速上升的趋势,特别是很多外国企业和着作权人,对于刚刚开放的龙国不太熟悉,而龙国国内的盗版和剽窃现象又非常严重,他们亟需熟悉这方面的律师,帮他们维护合法权益,但是,代理过此类案件的律师少之又少,所以才有了两位律师免费献爱心的举动……
自从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后,龙国相继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着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了相对完整而又复杂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是执行方面还有许多问题。
存在啥问题呢?主要还是为了保护国内的某些产业发展,在制定法律时留下了大量的漏洞和空子……
比如说,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或者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需经过着作权人的同意,也不需要支付报酬……这就很有意思了!
那么问题来了,你要告别人侵权,必须证明他不是用于上述目的,就问你怎么证明?
比方说大学经常在小会堂放映电影,一般都是学生会的电影社组织的,票钱也很便宜,5毛1块的,那么这算不算是侵权?
有人说,你收钱了就算,但是我仅仅是收个电费、折旧费、损耗费、工作人员的辛苦费,你怎么能证明我从中有盈利?
没法证明你就别告了!
而且,类似的免责条款,还有十二条之多!
所以,很多外国的知识产权人只能兴奋地来,懵逼的走,怎么输得,都是一头雾水……
他们迫切需要了解内地知识产权法律的律师帮他们维权,但这样的律师少之又少!
于是,这个案子,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被各方势力,推上了风口浪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