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猫
会员书架
首页 > 都市小说 > 震惊:重生后,女总裁竟是我同桌 > 第168章 开庭

第168章 开庭(1 / 2)

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好书推荐: 奥特:开局成为宇宙街溜子  巡夜官  混子导演:我的女神有点多  掌控蓝星从非洲开始  星际迷局  修仙从神器认主开始  我是夫君的救星  村嫂乡妇  玲珑醉红尘  半个医士成皇帝 

8月8日,星期四。

知名音乐制作人王宏起诉孙倩抄袭其创作的歌曲《你笑起来真好看》,并向其巨额索赔一案,在首都某区法院开庭审理。

由于蒋晓红事先把这个消息散播给了一些媒体朋友,而王宏也邀请了几名记者参加,因此,庭审现场坐满了人,甚至还有人没地方坐,站在了最后面。

顾燃和楚薇俩人冒充两名记者的助理,也顺利的混进了庭审现场。

法官看到这个阵仗,也是直皱眉头,为了维护法院形象和现场庭审秩序,经过合议庭临时讨论,决定休庭10分钟,更换了一个更大的审判庭……

根据我国法律,公开审理的案子,公民可以旁听,而原告方和被告方都没有提出不公开审理的请求,因此,法官也没有足够理由拒绝记者旁听。

如果这个案子是在其他地方审理,也许法院还能编一个理由,把人撵走一些,可这是在首都啊,无数双眼睛盯着呢,谁知道原告、被告双方后面有什么大神级的存在,因此法官也不敢贸然行事。

所以,这个原本不怎么引人注意的案子,就这么稀里糊涂的闹大了……

庭审当天,原告方王宏和他的一个辩护律师出庭。

而作为被告方的孙倩,那阵仗可就大了!

除了孙倩以外,蒋晓红作为孙倩的经纪人和签约公司的总经理,以利益攸关方的名义,请求追加为被告。

法官也是头疼,第一次见到有人争着抢着当被告的,但是蒋晓红提出的理由很充分,他又征求了一下原告方的意见,才让蒋晓红如愿以偿的当上了被告。

然后就是被告方的律师团了!

为什么要说团呢?因为总共来了5个律师!

孙倩作为第一被告,请了一个律师,蒋晓红作为第二被告,请了两个律师。

前天顾燃跟小方通电话的时候,小方又推荐了两个律师,据说是瑞银在国内的御用律师,他们听说了这个案子后很感兴趣,哪怕不要钱也非得掺和上一脚,原因说起来倒也挺有意思,他们就是为了攒经验……

2002年,随着龙国加入WTO,涉及着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案子,逐渐从无到有,数量有急速上升的趋势,特别是很多外国企业和着作权人,对于刚刚开放的龙国不太熟悉,而龙国国内的盗版和剽窃现象又非常严重,他们亟需熟悉这方面的律师,帮他们维护合法权益,但是,代理过此类案件的律师少之又少,所以才有了两位律师免费献爱心的举动……

自从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后,龙国相继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着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了相对完整而又复杂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是执行方面还有许多问题。

存在啥问题呢?主要还是为了保护国内的某些产业发展,在制定法律时留下了大量的漏洞和空子……

比如说,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或者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需经过着作权人的同意,也不需要支付报酬……这就很有意思了!

那么问题来了,你要告别人侵权,必须证明他不是用于上述目的,就问你怎么证明?

比方说大学经常在小会堂放映电影,一般都是学生会的电影社组织的,票钱也很便宜,5毛1块的,那么这算不算是侵权?

有人说,你收钱了就算,但是我仅仅是收个电费、折旧费、损耗费、工作人员的辛苦费,你怎么能证明我从中有盈利?

没法证明你就别告了!

而且,类似的免责条款,还有十二条之多!

所以,很多外国的知识产权人只能兴奋地来,懵逼的走,怎么输得,都是一头雾水……

他们迫切需要了解内地知识产权法律的律师帮他们维权,但这样的律师少之又少!

于是,这个案子,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被各方势力,推上了风口浪尖!

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书单推荐: 疯批王妃又野又甜王爷每天都破戒 闯荡修真界的穿越女 解锁空间:我在七零建十里桃源 悟空别跑 穿越成小说中的路人英雄 家有娇妻是老妖 辞职后,捡了一个位面农场空间 贵妃千娇百媚 我都重生了,你还叫我表白 末世别人囤货我囤岛,真的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