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赚钱啊!我们要赚钱!(2 / 2)
作为她们的哥哥,博越不该提这个条件,可作为千寻的老板,博越必须这样做!
好不容易捧起来的团队,却因为个别人的退团,被挖走,而分崩离析,真的值得吗?这不是一个商人的初衷,商场无感情,这是铁律!
博越能做的,也只是从其他方面补偿补偿她们罢了!
良久,在团队里一向是个小透明的阿秋,却率先站了起来,没有半点迟疑,直接说道。
“老板,我是孤儿,除非我的生命终止,负责不会遇到任何的不可抗力,在我最难的时候,是黄总收留了我,在我事业最低迷的时候,是老板给了我前途,我没有任何理由,离开千寻!”
阿秋说完,没有看任何人的反应,自顾自坐在了地上,她第一次抬头直视博越的眼睛,没有半分躲闪。
博越从她的眼里看出了一丝喜悦,一丝…骄傲?
就好像一个一直受保护的小女孩,终于帮到了自己哥哥的喜悦感,那是发自心底的骄傲感!
阿秋的事情博越听黄总说过,孤儿出身,吃百家饭长大的,读书也只是读到了小学,早早辍学打工!最终被黄总发现收进了千寻。
带她成人,教她读书识字,还有专业的老师带她学艺,说黄总是她的再生父母也不为过。
所以阿秋的表态在博越的意料之中。
阿秋表态过后,其他女孩对视一眼,也纷纷站了起来。
情绪是会传染的,大家都是十八九岁的花季少女,任谁也不会有离开的念头!
听完所有人的表态过后,博越才缓缓开口。
“在商言商,你们既然答应了,那这个条件我会让法务部写在合同里。”
没有给众人说话的机会,博越再次开口道:“二,为了防止各位摆烂,公司每年会要求你们完成三个代言,三个综艺,剩下的你们可以自由选择!”
“相对应的公司也会每年为你们制作一张专辑!”
这个要求,博越本想着是她们最难答应的,毕竟刚刚说完让她们自由选择,转头就给她们指定任务,任谁听到也不会太过于开心。
可她显然是小看了这帮女孩。
“噗嗤~哈哈哈哈哈哈哈”
“老板你说什么呢?”
“我们的团队名字叫什么,老板你忘了吗?TM啊!赚钱啊!我们要赚钱!我们只会怕代言不够,综艺不够,怎么会怕工作太多?”
……
博越:“……”
特喵的说的好有道理,是我博越格局太小了,这帮女孩确实一点也不摆烂。
犹记得TM刚出道那段时间,这群女孩那可是没日没夜的接代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