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论如何寻找共同话题(上)(1 / 2)
大概不会再有交集了吧。
宋杨看着红色保时捷离去的尾影如是想。
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
韩非是天之骄子,有着万人望不可即的江口市户籍,国内重点江口政法大学本科,德国汉堡大学法学与工商管理双硕,精通英、德两门外语,加之一副好皮囊以及不凡的谈吐,想来家境必不会差。
而宋杨呢?
没有显赫背景,父母都是普通工薪阶层。虽说也考上了被很多人奉之为神话存在的桥州政法大学,但法律并不是宋杨喜欢的专业,桥政也不是宋杨想去的学校。所以整个大学浑浑噩噩,导致在校期间没能拿下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毕业后无所适从,这时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再年轻,开始奋发图强,边工作边备考,终于含泪飘过合格线拿到从业资格证书。
宋杨只是一个再平淡无奇不过的普通人罢了。
宋杨垂眸,轻叹一口气。
人与人之间是有差距的。
优秀的人总是耀眼的,他们就像火把一样发光发热,吸引着辐射范围内具有趋光性的人。
韩非如是,宋杨亦如是,但此是非彼是。
宋杨回到家中简单吃过晚饭,惬意躺在沙发上,信手拿起一本尚未看完的《合同法案例解析》,边看边做观点摘录批注。当读到淮夷高院发布的某典型案例时,宋杨略顿,随即找出平板作相关检索。
——他曾见过同一案情的不同判决结果。
一番检索后,宋杨果然找到了那份他之前见过的,由蜀都中院作出了同案情却不同判决结果的终审生效判决文书。
宋杨再次细读了那份蜀都中院判决,又将淮夷中院判决用作对照,两相比较下,宋杨确定两案是同案情却不同判决结果。
发现如此观点,宋杨便搜索淮夷高院公众号,找到相应文章并转发至朋友圈后评论道:关于典型案例四,蜀都中院同时期曾有相反判决结果,父母出首付后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在没有证据证明父母出资时款项性质的前提下,出资部分并不当然应当被认定为赠与。
转发完朋友圈,宋杨看了眼时间,随手将手机放置茶几后便起身去洗漱。
热水漱漱落下,在这乍暖还寒的五月,仍是洗去疲累的一剂良药。热气形成水雾,缓缓覆上镜台,朦朦胧胧的,似是罩了一层纱衣。宋杨双手拄着洗漱台,望着那层薄薄水雾中自己模糊的身体,不自觉的想起了韩非。
家庭,身材,样貌,谈吐,学历,见识。
自己好像没有一样能比得上韩非的。
宋杨自认不是一个善妒的人,他的身边不乏优秀之辈。但相较于韩非,他们却也仅仅只是优秀,并非完美。像是面容姣好、耐心温柔的简凝,却有着普通甚至可以说是清贫的出生。像是踏实勤奋、严谨稳重的方随珉,却只有170出头还略显圆润的身材。宋杨能发自内心的钦佩、赞扬他们,并且以他们为榜样,默默努力,期待能够变得和他们一样优秀。
但他偏偏遇见了韩非,残忍推着他去直面世界的参差,教他不得不去怀疑这个世界是否真的偏心过了头。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光明。
而韩非就是这样一个,全方面都碾压自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