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拍卖会(2 / 2)
原计划一个时辰的拍卖会结果两个时辰都没有拍完,因为中间加入了小件物品,如花瓶和锅碗瓢盆等,蚂蚁也是肉,全城百姓都参与才好玩。
每件拍品一拍完,竞标者便可以找主薄付钱并签订捐款协议,写明捐款数目,再由李翰林亲自颁发一个政府凭证,领取相关契约或者实物,交易便算完成。
整个过程不拖拉,进度很快。
午时三刻,拍卖会完成,所拍金额也出乎意料,足足四百多万两白银,当日李翰林便派人将白银换成银票,直接将钱移送给了巡抚衙门,跳过了知府衙门。
按理来说越级上报古今都忌讳,但杖打知府之事通过往来商人的疯狂宣传,周围几个省都知道了这件事,新化县衙与宝庆府衙不和一事便广为流传。
明代的巡抚衙门类似于钦差,不像清朝一样掌握军政大权,所以李翰林将所得之税款直接交给巡抚衙门这并不违规但违反礼节。
尼玛脸都不要了,还要什么礼节,摆明了看不惯知府衙门,咋的?李翰林就是这样想的。
杖打知府之事李翰林不怕闹大,真正怕闹大的其实是张天顺,因为这件事情一旦闹大,三司或者巡抚肯定会派人来查,张天顺到哪里都贪污,能清清白白,这就是李翰林的最大筹码。
人啊,果然还是得行得正坐得直。
拍卖会一结束,李翰林的县衙又开始富裕,新化正在修建的九处水库又可以延续工期,古代的老百姓没有那么贪婪,最大的愿望就是有田可种且收成好。
拍卖会一结束,刘新发晒成了一只猴子,连续喝了三碗水后,才朝着众人吹起了牛皮,就在这时,欧阳彪走进公房:
“大人,除去青龙卫直接上交给巡抚衙门的银票,剩下捐银一百九十四万两,请过目。”
一百九十四万两,这个数目绝对比想象中的要多的多,李翰林随便翻阅了几页便将账本丢给了主薄欧阳彪,原来宁家七百多万两银子的账务他都没有一文钱的失误,这一次更加不会。
他做事,李翰林放心的很。
李翰林不是吝啬之人,对于这次拍卖会的有功之官吏都给了奖赏,尤其是县丞跟主薄,大家都上有老下有小,若是真的只靠这份俸禄过日子,一年到头即便是再节省也不一定能过好日子。
在很久以前李翰林就下了决心,既然自己来到这个县衙,至少保证一点,正式工吃好,临时工吃饱。努力了将近两个月,这个目标实现了一半,今年中下旬如果水利设施一旦建设好,税收一收上来,这样的小目标完全可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