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零花钱(2 / 2)
她之所以愿意对余父余母好,愿意让他们一起过来吃饭,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是余向森的爹娘,很大一个程度是因为他们是那种拎得清得父母。
如果是那种拎不清,偏心搅家型的,她是万万不会走得太近。
“爹娘,你们现在每天去村里,是拿多少工分啊?”
“我拿八个工分,你爹拿十个工分。”
“太辛苦了,之后爹您拿六个工分,娘您拿四个工分就行。我跟向森在每年十块钱的基础上,再另外每个月给你们十块钱零用,你们没必要搞得那么劳累。”
“夏夏,十块钱太多了,我跟你爹还年轻,我们还能干。”
“夏夏,你娘说的对,我们现在还能干活,不用你们再额外给钱。”
余父余母,听到沈知夏的话,既惊喜,又惶恐。
村里现在六十多岁都有人继续挣满工分,余父目前才五十五岁,余母也才五十三岁而已。
有村长家和余家的前车之鉴,村里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陆陆续续有十多二十户人家选择了分家。分了家的人家里,基本都和余家之前分家差不多,每年给十块钱养老钱,再加上三十斤粮食,夏夏现在还要额外每个月给他们十块钱零花钱,实在是太多了。
“我给我娘家的爹娘也是每个月十块钱,你们也一样,不偏不倚。”
“而且之后如果我和向森有小孩了之后,还得辛苦娘您帮我们多带带。”
她每天事情非常多,不仅需要去实验室做研究,还要翻译书籍,每周还要去医院上几天班,有了小孩之后虽然想要自己亲力亲为,但是现实情况很显然无法满足,她总有忙碌的时候。
当她没时间的时候,余母难免会需要在家给他们帮忙,村里的活也得放下。
当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不想让他们太过于操劳,把身体累病了,以后花的钱更多。
与其累病了把钱花在打针吃药上,那还不如现在轻松一点,把身体养好。
至于提出每个月给十块钱,主要是因为沈家在沈知秋结完婚后,也分了家,两个哥哥每年给爹娘五十块钱,那是他们商定的,她自己则每个月给爹娘十块钱零花。
既然给了自家爹娘,那么理应一视同仁,给余向森的爹娘也同等对待。
“夏夏,就算你不给我们钱,我也会给你们带小孩的,这个你放心。”
她知道沈知夏很忙,早在他们结婚之前,她和余父就商量好了,等夏夏有小孩了之后,余母就不再去上工。
“爹娘,你们就别推辞了,我爹巴不得我多给他一些零花钱呢。”
沈知夏每次将十块钱给了她娘之后,还会偷偷的给她爹两块钱,让他爹也攒点私房钱。
余父余母见她已经决定好,也不再拒绝。
“夏夏,你放心,你给我们的零花钱,我们绝对不会花在别的地方。”
“行,你们自己决定。”
其实至于他们怎么花,沈知夏真的没有太在意。
哥哥嫂子他们给多少钱,那是他们的能力所及。
她和余向森有能力给爹娘好一点的生活,还一直计较,一直抠抠嗖嗖,那不是她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