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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同姓不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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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能力,同时又不会结党营私,还是出自于勋贵子弟。不管从哪一方面,朱世杰都是最合适的。

弘治皇帝心情愉悦了起来,当场决定就让朱世杰领兵。

当然领兵之前,还是要对他进行一番考核的。毕竟这是打仗,非同儿戏。

对于刘瑾而言,这是弄死对方的大好机会。表面上刘瑾谦和有礼,在宫中都是人人称赞。

宫里的人都说,刘瑾有萧公公的大度,待人又客气。实际上,刘瑾的内心无比的黑暗。他是个睚眦必报的性格,往往因为一件小事就会怀恨在心。

当然,刘瑾是那种善于伪装的小人。他的报复手段可怕之处在于,喜欢背后使刀子的小人。

比如说对付朱世杰,表面上刘瑾对朱世杰是毕恭毕敬。可内心早已对他,是恨之入骨了。

若不是朱世杰,他刘瑾就做不了太子的伴读。做不了伴读,也就不用每日挨教书先生的戒尺了。

刚开始的时候,刘瑾的两个手掌都是肿的。就连吃饭都不敢用筷子,如同狗一样趴在碗里吃。

从那一刻起,刘瑾的报复心理就开始了。他要朱世杰死,死无葬身之地。

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看待事情的结果就不一样。弘治皇帝觉得朱世杰能行,他有领兵出征的能力。

张皇后的角度来看,朱世杰能够滚出京城最好。这样,太子朱厚照就不会跟着学坏了。毕竟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朱世杰就算是有能力也不是个好东西。

在刘瑾看来,朱世杰这种毛头小子去边关打仗,那就是送死。

鞑靼人,那可都是一群猛人。他们的弯刀又快又锋利,他们的弓箭百步穿杨。骑兵的作战方式又是来无影去无踪,明军的火器犀利也只能被动防御,而做不到主动出击。

朱世杰这样的勋贵子弟,不过是一群草包罢了。真到了战场上真刀真枪的见了血,一准尿裤子。

借刀杀人,趁着这个机会,让朱世杰去边关送死。

这就是刘瑾,他能不着痕迹的复仇。到时候弄死了朱世杰,也没有人会想到刘瑾身上。

这就是刘瑾的可怕之处,各怀心机。只有此时的朱世杰,还被蒙在鼓里。

当真是祸从天降,朱世杰对为官没有什么兴趣。至于领兵打仗,更是想都没有想过。

反正爵位已经由哥哥朱辅继承,自己又厌恶官场的虚伪。阴差阳错之下结识了太子,正好可以拿太子做自己的后台,实现自己的发财大计。

捞钱捞钱捞钱,朱世杰在不断地告诫着自己。他要做京城首富,要富可敌国。有了钱,就可以混吃等死逍遥一生。而不是,去长乐楼吃酒还得摸着钱袋子,去听曲儿也只能坐在后排角落。来到京城,连个像样的家都没有。

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没钱,有了钱就可以逍遥京城了。

咸阳宫的门窗经得起了考验,咸阳宫也成了紫禁城最靓的仔。于是弘治皇帝恩准,允许朱世杰将整个皇宫的门窗,全都换成了玻璃的。

尽管心中有气,朱世杰还是让西山的工匠们赶紧的制作门窗玻璃。免费为皇宫更换玻璃,还得求着人家。还得让皇帝恩准,这倒哪儿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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