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老兵回忆(1 / 2)
宁静的军户堡内,人们每天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单调生活。傍晚时分,夕阳还在山间徘徊不肯离去,卸下一身疲惫的老刘头和老瞿头跟往常一样,在天宝酒馆外的草棚中打上几两小酒,要上几碟野腊味和山间野菜,悠悠闲闲的小酌起来。
不多时,虎和风等人一身猎人装束,从山下喧闹着走上来,他们身后的一匹马上驮着一只硕大的野山羊,还有几只肥肥的野兔挂在马的两侧,今天山中打猎,他们收获可不小。自从熊天宝带他们上过一次山以后,他们立刻就喜欢上这里,比起镇旭都城附近的密林,这里的猎物太多了。
熊天宝跨过小桥,率先跳下了战马,对着酒馆喊道:“娘,我回来了。”
熊婶正在为孩子晚归焦急呢,听到小宝的声音,快步走出酒馆,口里不住埋怨着:“怎么这么晚才回来。”熊天宝没去理会母亲的唠叨,而是先从身后的马上卸下野兔,高高举起,笑道:“娘,你看,这是我打的。”
熊婶忙接过来,满脸欢喜,柔声道:“饿了吧,我给你们准备饭菜去。”柳清荷跳下马,招呼着龙自邦搭手将山羊从马上卸下,口里回道,“熊婶,别忙了,我们在院子外生火烤羊吃。”
虎和风将马匹赶到一旁的马厩添些草料,龙自强帮忙将猎物送进了厨房,便又跟着熊天宝忙活着从后院搬来木柴,在酒馆院内的空地上升起了篝火,柳清荷则将野山羊挂在一旁的树上,利落的收拾起来。众人分工合作齐心协力,不多时,烤羊肉的香味弥漫在酒馆的周围。
虎和风坐在篝火旁,慢慢翻转烤的吱吱冒着油的羊肉,回头招呼熊天宝拿些调料来,却发现酒馆里的酒客们都朝这边张望。心头一动,起身将位置让给龙自邦,自己迈步走进草棚,抱拳道:“我们几个小辈打到一些野味,想请各位赏光一起食用。”
老刘头和老瞿头赞许的对看一眼,老刘头起身,拱手道:“如此我们就不客气了。” 老瞿头却喊道:“熊家婶子,搬几坛好酒来。记到我的账上。”
熊婶在厨房答应着。随着虎和风的热情邀请,酒馆里的酒客们陆续都围坐在篝火旁。用山泉酿成的美酒倒进了粗瓷碗里。很快,烤的吱吱冒油的羊肉分装在木盘里,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这些人都是酒馆的老主顾了,除了老刘头和老瞿头外,有三位容貌及其相似,年纪不到六十的老者引起虎和风的注意,虽然他们都穿着粗布衣服,但眉宇间蕴含着淡然和从容。经过介绍,才知道这三位是住在北面山坡的邢家兄弟。看的出,他们跟老刘头和老瞿头都非常熟络,坐在一起后便攀谈起来。
老刘头将面前木盘中最后一块羊肉放入口中,闭上眼睛,慢慢的咀嚼,不住点头,感受着羊肉的香味,许久才睁开,手伸向老瞿头身前的食物,意犹未尽道:“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这么美味的羊肉了。烤的不错,外焦里嫩。”
老瞿头快速挡开他的手,顺势将属于他的那份抓在手中,喊道:“平常也没见你少吃啊。”
老刘头接过虎和风递来的羊肉,也就不再去抢老瞿头手中的食物了,一边咀嚼一边反驳老友道:“不一样,有你陪着我,围坐在篝火旁喝酒吃肉,我仿佛又回到了当年。”
老瞿头的手一顿,缓缓放下羊排,连同木盘一起推到老刘头的面前,感慨道:“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可能两人的对话勾起了在座很多人的回忆,篝火旁一时间没了刚才的喧闹。
老刘头从酒坛中舀出一勺酒添到老瞿头空空的酒碗里,这才将老瞿头木盘中的羊排操在手中,大口撕下一块羊肉,美美嚼着,而老瞿头闭着眼,一小口一小口仔细品尝着美酒。
“大刘爷爷,跟我们讲讲你们当年的故事吧。”龙自邦放下酒碗,开口邀请。
“就叫我老刘头吧。山野之人没那么多讲究。”他是一个健谈的人,在几位少年的恭维下,便打开话匣子,讲述起他年轻时的种种经历,“其实,我的家在离这百里之外的武陇村,那里离现在的武凤关很近,我小的时候,青龙帝国正在逐渐丧失对这片土地的控制,虎门的五道雄关也还没有修建呢,最多就是在山头用石头堆积起几个小小军堡,那些根本阻止不了草原蛮族的袭扰。几乎每年秋天,那群草原强盗便骑着快马呼啸而来,屠杀我们的亲人,抢夺我们的粮食。”
“你们是无法感受到那时生存的艰辛,镇旭都城以外都在他们掠夺和杀戮的范围内。人们朝不保夕,随时都可能家破人亡。我曾见过只是一夜,一个村庄被烧成废墟,全村男女老少无人生还。”老瞿头的手指轻轻抚摸着粗瓷碗的边缘,用不带任何情感的语气诉说着。虎和风知道,这是那群老兵特有的情感迟钝或者说对悲伤的麻木,年轻时的他们见过太多生离死别,承受过太多痛彻心扉的变故。
“帝国的军队呢?” 柳清荷问。相比虎和风等人,她对那段往事知道的最少。
“当年,青龙帝国的军队只会退守到赤水河对岸,利用赤水河天险,延缓草原蛮族的进犯。” 老刘头语气中带着少许的怒气和鄙夷。
“草原蛮族秋天进犯,来年春天就会返回草原。那时的青龙帝国将领们想的最多的是不让他们渡过赤水河,等来年草原蛮族撤走了,他们便再装模做样的带兵反攻收回失地。如果那一年冬天太冷,赤水河上的冰层足够厚,那就,嘿嘿…” 老瞿头的语气还是那么平静,但话中讽刺和鄙夷的意味更甚老刘头。
龙自邦的脸没来由的一热,他能感觉这群老兵对青龙帝国抛弃这片土地的失望。
老刘头不想再谈起那段不堪的往事,便将话题转入正轨:“后来,武王龙傲天和护国候霍震天来了,后面发生的事情我想没有人不知道吧。”
众人齐齐点头。啸震双天夺北飒,这段传奇早就传遍了大街小巷的各个角落。
“我永远记得那年,我十八岁。武王和护国侯带领着大军突然渡过赤水河,穿插包抄,短短十几天的时间,连破敌人九座大营,一路将那帮强盗赶回草原。 我也是那一年加入他们的军队。” 老刘头脸上挂着笑意,沉浸在他年少青春的往事中。
龙自邦殷勤地端着酒碗送到他的面前,老刘头接过喝上一口,急急忙忙地放下,迫不及待地将嘴上的酒渍擦去,继续讲述道:“当时我们这群新兵可不是草原骑兵的对手,你想想他们从小就骑马射箭,而我们就是耕地的庄稼汉,很多人甚至没有上过马背,更别说立刻要在马上跟他们厮杀了。”
“那可怎么办啊?” 龙自邦真为他们着急。
“为了让我们更快的成为一名真正的战士,武王想出一个办法。” 老刘头故作神秘,慢条斯理地品尝酒碗中的美酒,全然不去看众少年投来探寻的眼神。
老瞿头看不下去,轻咳一声,一副准备揭开老刘头谜底的模样。这可把老刘头急坏了,忙放下酒碗,埋怨的蹬了一眼这个救过他性命的生死兄弟,急急说道:“你别说,我来说。武王对抓获的草原俘虏说,只要他们每人教会一个新兵骑马射箭,来年春天就放他和他的族人回草原,否则,就将他们阉割了或者剁去一只右手。你们猜结果是什么?”
不等众少年做出回答,老刘头拍着大腿笑道:“那个冬天,那群草原强盗求着我们学习他们赖以生存的作战技能。生怕我们学不会。”
众少年哄堂大笑。
龙自邦和龙自强听得更是感到无比新鲜,皇家典册中可从来没有记载过这件事情。想想也是,这种事怎么好意思记录在册呢。
“只用了一个冬天,我就学会的骑马和射箭,经过层层选拔,成为武王麾下左卫先锋营中的一名骑兵。” 老刘头高高扬起头,这可是他这辈子最骄傲的事情。
“为什么不杀了那些俘虏?”人群中传了一声质疑,听声线应该是一位少年。